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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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第一节宗教概述

    就像我们能在无尽的黑暗中看到光明的地方,在不计其数的深渊中,能分辨出哪个深渊更浅一样,虽然有大量的宗教并不正确,可我们却能从中分辨出哪个宗教更能满足社会的利益,哪个宗教虽无法将人们带往美好的来生,却最能让人获得今生的幸福。

    因此,我在考察世界上的各种宗教时,无论它们来自何处,是天上还是人间,我的着眼点都是它们对生活在世间的人有什么益处。

    只有以世俗常人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书中的某些东西才是绝对真实的,因为在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身份是政治作家,而非神学家。我在思考的时候,没有将它们和更高层级的真理联合起来。

    说到真正的宗教,除非毫无公正之心,否则大家一定会明白,我的目的一直都是对宗教利益和政治利益进行整合,而非让宗教利益向政治利益低头。可是,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有个大前提,就是必须了解它们、掌握它们。

    最好的公民法和政治法是人们能够提供,也是人们能够得到的最大恩赐——当然这个并不包括宗教——所以希望人们能够和谐相处的基督教,想让每个民族都得到这样的法律。

    第二节培尔先生的悖论

    培尔先生宣称,他可以证明做无神论者比做信徒好,换一种说法,就是他相信什么宗教都不信,比错信了某种宗教要好[1245]。他写道:“相比于被人斥责为坏蛋,我宁可人们说没有我这个人。”可是,与其相信某个人真的对人类有什么意义,但不如相信上帝是真的意义重大,所以,这其实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说法。当你坚信上帝是假的,你会觉得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上帝虚无的观点会激发人的反叛思想。宗教的约束力不会时刻有效,如果你因为这样就断定宗教没有约束力,那么公民法呢?你是不是也要说公民法没有约束力?你不能只是用大量篇幅罗列宗教的种种弊端,却对宗教的好处避而不谈,然后以此来反对宗教,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推理方法。当你将世界上的所有公民法、君主体制和共和体制导致的各种问题全都摆出来,你会发现每个问题都让人心惊胆战。只有宗教能够制衡那些不受法律约束的人,所以就算宗教对百姓无用,对君主们也是有用的。用白沫清洗马嚼子怎么会毫无用处呢[1246]?这种制衡就等同于马嚼子。

    一个对宗教既爱又怕的帝王,就像一头可以被手和呵斥声安抚下来的温驯乖巧的狮子。一个既厌恶宗教又惧怕宗教的人,就像一只被套上枷锁的会伤人的野兽。一个对宗教毫无信仰的人,就像一头不吃人、不撕咬就无法感受到自由的凶兽。

    对于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来说,究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好,还是对宗教过于信任好,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两者之间,哪种危害更小。

    人们通过攻讦偶像崇拜的方式来降低无神论的危险性,可是这种攻击有些过度了。古代的人将某些邪恶的神灵摆上祭坛,难道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些邪神?正相反,他们是厌恶邪神的。尚武的斯巴达人修建庙宇拜祭恐惧之神,难道是因为他们希望它在战争中夺走自己的胆量?人们想压制某种罪过、远离某种罪过所祈求的神灵是不一样的。

    第三节基督教适用宽仁政体,伊斯兰教适用专制政体

    基督教既然有极力主张宽仁慈爱的《福音书》,自然不会支持以专制霸权来决定罪责和肆无忌惮残暴不仁的行为,所以基督教和纯粹的专制主义没有任何相容之处。

    受基督教影响的帝王通常比较温和,因为基督教反对一夫多妻,所以他们往往不会只在后宫寻欢作乐而不和臣子相交。他们更喜欢修订法律,对于自己的不足,也有更清楚的认知。

    伊斯兰教的君王们总是在杀人和被杀之间循环往复,基督教可以提高君主们的胆量,减少君主们的残暴。君主和臣民互为依托,这实在太棒了。基督教貌似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来生的幸福,可是现世的幸福也并未被它遗漏。

    地域辽阔的埃塞俄比亚,天气状况非常糟糕,可是因为基督教,专制最终没能在那里生根发芽。另外,在基督教的帮助下,欧洲的风俗和法律还走进了非洲的深处。

    埃塞俄比亚有位王子,让自己的属地成了其他臣民了解宽仁与顺服的标本。就在这位王子的属地附近,赛纳尔国的几位王子遭到伊斯兰教徒的软禁;后来国王去世,枢密院另选新王,而这几位王子,则被枢密院派去的人扼死了[1247]。

    希腊和罗马的领袖们在这边不停地挑起大屠杀,帖木儿和成吉思汗在那边随心所欲地欺辱亚洲,亡种灭族,捣毁城市。这些领袖的恶行,除非你不去看,否则只要你睁开眼睛就能知道基督教对我们的帮助有多大,它是我们能在治国上拥有政治权利、在战争中拥有万民法规定权利的首要功臣,人类的本性完全可以肆意地感激这些权利。

    我们中间那些战败者之所以没有失去至关重要的生命、自由、法律、财产,万民法居功至伟,只要他们自己不犯傻,他们的宗教也不会受到迫害。

    当年的罗马帝国是一个专制、好战的国家,与它相比,如今的欧洲人民和欧洲的军队在凝聚力方面其实并不逊色;另外,当时欧洲各国的军队一直在互相厮杀,战火从未停息;军队对城市的抢掠,对土地的兼并和分割是得到允许的,这和当今军队的情况没什么不同。

    第四节因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特质而出现的结果

    相比于判断某种宗教的真假,判断它是否能够教化民众要容易得多,所以对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我们无须认真地加以考察,只要看看它们的特质,就知道应该拥护前者,反对后者。

    臣服于侵略者的宗教,无疑是人类的悲哀。伊斯兰教以破坏的思想为基石,以利刃为唯一目标,这种思想直到今天还在影响着人们。撒巴卡,这位牧人之王的故事让人钦佩[1248]。他梦到底比斯之神让他斩杀所有祭司,他认为这是神明不再希望由他来出任国王的征兆,不然,又怎么会让他做这种神明素来反对的事?所以他离开王位,去了埃塞俄比亚。

    第五节君主政体适用天主教,共和政体适用新教

    当某种宗教起源且发展于某个国家时,不管是信仰此种宗教的人,还是宣扬此种宗教的人,除了自己所在国度的政体,对其他政体通常所知不多,所以这种宗教往往紧紧地跟着该国政体。

    不幸的是,基督教在两个世纪前发生分裂,有了天主教和新教之分。北方民众笃信新教,南方民众笃信天主教。

    这一方面是因为北方民众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精神,且不仅现在有以后也一样会有,而南方民众没有这种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宗教领导权较小时,随天气状况而生的独立精神可以表现出良好的适应性,而当领导权较大时,独立精神就不太适用了。

    启用新教的国家也会进行一些政治改革。路德能让某些君王认可教会的权威,与新的宗教那身冠冕堂皇的外衣有很大关系。加尔文就不必包裹装腔作势的外衣,抬高自己的身份,因为他的支持者不是共和国的人民,就是君主国的普通民众。

    加尔文一派坚信没有人比自己更契合耶稣基督的真意,路德一派则认为,没有人比自己更契合使徒行者的行为,所以这两个宗教都认为自己最完美。

    第六节培尔先生的第二个悖论

    在斥责完所有宗教之后,培尔先生又开始大力讨伐基督教,居然说要是真的有哪个国家由真正的基督徒组成,那这个国家只有死路一条。这绝无可能。要知道,那样的公民不仅对自己的义务了如指掌,还会充满激情地践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对自己固有的自卫权感情极深,而且人们对宗教的感激之心越重,对国家的感激之心就越重。不管是君主政体中虚假的恩宠,还是共和政体中的人性道德,或者是专制国家中卑贱的畏惧,其力量都远远比不上基督教教义在这些人心中打下的深刻烙印。

    让人吃惊的是,这位名人既不了解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的精神,也不知道创立基督教所必需的神性和基督教自身之间有什么区别,更不知道《福音书》中的戒条和忠告,就开始横加指责。立法者为什么不将某些忠告写入法律并予以颁布,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做法和法律的精神相悖。

    第七节宗教中的无瑕之法

    法律对人来说不应是忠告而应是戒条,因为它的作用是引导人的精神。宗教对人来说,相比于戒条,更多的应是忠告,因为它的作用是引导人的心灵。

    例如,宗教条令想要达成的目标,不能仅仅是好和善,而应是最好和纯善,可是我们又不能要求每件事、所有人都完美无瑕,所以将这些条令当作戒条并不合适,只能是忠告。再者,当这些条令不再是忠告而是法律条文时,想要保证它们不受侵犯,就得增加大量其他法律条文为其护航。如果基督教主张禁欲的这一忠告,成了严禁人们违背的法律条文,那么想让人不违背禁欲之法,恐怕每天都要制定新的法律条令[1249]。追逐纯善之人给予的忠告,若是被立法者写入法律之中,不要说立法者将疲于奔命,连社会也要麻烦不断。

    第八节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的共同点

    因为宗教最能引导人向善,即使是假宗教也一样如此,所以当一个国家不幸信仰了非上帝所赐的宗教时,这种宗教必定要想方设法地与道德同步。

    勃固人所信仰的宗教,其教义的主要内容就是严禁杀生、偷窃,不行卑鄙之事,不做大众不喜之事,相反,要尽心竭力地为所有人谋福。他们坚信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这些,一定能得到救赎,无论他信仰何种宗教。穷困、傲慢的勃固人之所以能对自己遇到的可怜人报以仁爱和怜悯,原因就在这里。

    第九节犹太苦修派

    犹太苦修派[1250]立下誓言: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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