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监察关系-《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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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粮的这一个细节有贪污的空间。
这还是技术细节呢。
还有通过人际关系操作来贪污的呢,比如,粮官跟某个什长熟,两人商量好了,分粮的时候,要是没人看着,我给你多分两斤,等分完粮,你匀我点就行。
什长说好,于是每次粮官就跟什长贪了一点粮。
贪污要么是零,要么就是无数次,但贪了一点东西,没被发现,从开始担惊受怕,到越来越胆大,贪的会越来越丧心病狂,最终甚至一个小粮官,敢去别的辎重车上偷酒肉。
发生这种事,可能性大极了。
分粮的时候,就有这么多贪污空间了。
还有运粮的时候,粮袋那么多,怎么可能天天去称呢,粮官近水楼台,把粮袋扎个窟窿,每天偷一捧小米,时日一长,多少粮就没了。
要是发现了,问粮食袋子为啥有个窟窿,粮官装傻,说俺也不知道啊。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谁能看清?
所以押粮的乡勇,应该勒物记名。
谁拉的粮车,粮食袋子有了窟窿没及时上报,重罚。
同时,押运粮草的乡勇,应该经常搜查其随身物品,防止其藏粮。
就如那日的马夫那样,是从马夫的随身包袱里,发现了一包袱用糠麸做成的饼子。
分粮的流程继续往下走,什长们拿到了粮,或者是更稀罕的酒肉往回走,要是没人看见,什长偷偷啃两口肉,谁能发现?
一口肉不是大事。可因为一口肉,同伍操戈,损失就大了。还因为没有管理严格,没管好意志不坚定的士卒,让其有犯错的机会,等其犯错就得斩了他,其实是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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