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反咬一口-《那年1981》


    第(3/3)页

    三角形的创口会造成血流如注,而且极难止血,即使去医院,缝合也有一定难度。

    受伤者会在短时间内失血过多造成死亡。

    身上带着这种凶器,晚上出来,如果被巡逻的查获,即使什么都没干,那也可以认定为犯罪。

    雷云江等人不是自诩为反侦察高手嘛,他们早就约定,如果碰上巡逻的,都要趁黑把弹簧刀、三棱刮刀什么随手扔掉。

    不要被巡逻的搜出来。

    这年头没有什么人身权利那一说,晚上碰上这类可疑青年,上来就是先搜身。

    他们明知道晚上出来碰上巡逻的会被搜身,但还要带着刀子,那就是一种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

    另外他们身上带刀子,主要就是防备曹明坤等人再来找事。

    他们已经被打了几次,都打出仇恨来了。

    带着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动刀子。

    现在从四个受伤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贵等人说他们遭遇了抢劫,这已经算是很严重的持刀抢劫案了。

    当即把昏死的四个人送往医院,富贵等人也被带到东关派出所,做笔录。

    富贵他们四个人比较老实,到了派出所,也没有夸大其词,实事求是地说了当时事情的经过。

    因为是大晚上的,被十来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截住,他们认为这就是抢劫。

    做完笔录四个人就回出租屋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英子和玉芬早早起来洗洗脸准备上早自习,富贵两口子照例起来准备送她们。

    这时候派出所的来了,把富贵两口子又带走了。

    到了派出所两口子才知道,原来自己成被告了。

    那四个被拍晕住院的青年,其家属反过来向派出所报案,说他们的孩子被人打成重伤。

    当梁进仓得到这个消息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快中午了,富贵两口子还在派出所接受询问。

    不得不说,雷云江等人被砖头拍了脑袋,受伤确实不轻。

    但是好在小孟同志这个法盲歪打正着,用的是砖头。

    相较于刀具,砖头不属于凶器。

    在梁进仓看来,这个案子事实再清楚不过了。

    十来个青年在黑夜里截住接送学生的四个人,不管他们想要干什么,这本身就已经是违法了。

    而且他们身上还带着刀子。

    富贵和小孟为了保护妹妹,奋起反抗,这是妥妥的正当防卫。

    让梁进仓奇怪的是,明明富贵等人看得很清楚,联防队员在现场从雷云江身上搜出了三棱刮刀。

    但是在派出所的笔录上,没有这一项。

    联防队员言之凿凿地说没从雷云江身上搜出任何刀具。

    苏醒过来的雷云江也不承认他身上带着刀子。

    家属向派出所报案,反咬一口,说自己的儿子被打成重伤。

    这事很明显,对方背后有高人指点,就是想把这个案子搞成富贵两口子防卫过当。

    这样既可以追究富贵两口子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能给雷云江等人减轻罪责。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