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反咬一口-《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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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自己男人被小流氓擒住了,正在连踢带打,小孟同志当即就红了眼。
不愧是干建筑的出身,左右瞅瞅找不到可以使用的兵器,急切之间嗖一下蹬着旁边的院墙,从墙头扣下两块砖来。
一手一块,双砖老太婆。
抡着就冲了上去。
这砖头使得那叫一个溜,一砖一个。
拍到一个就是噗通一声倒地一个。
六七个豆芽菜正在专心对付力大无比的炮筒子,谁能想到根本没放在眼里的女的还能这么勇猛!
小孟同志偷袭得手,瞬间拍倒了三四个。
剩下几个根本就抓不牢富贵了,被富贵成功挣脱。
然后两口子如虎入狼群,把几个还在抵抗的小流氓打得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连滚带爬跑了五六个。
富贵和小孟也不敢去追,毕竟保护俩妹妹最重要。
这边弄出这么大动静,很快就把巡逻的引来了。
打着手电冲进来一看,地上躺着四个长头发青年,都是头破血流被拍晕的。
巡逻的是隶属于东关派出所的联防队员。
富贵他们肯定要说碰上拦路抢劫的了。
联防队员一边分出人到街上找交通工具,总得把人送医院救治的。
剩下的队员把几个拦路抢劫的身上一搜,搜出几把弹簧刀。
其中一位昏迷者身上,还搜出一把三棱刮刀。
联防队员认得身上揣三棱刮刀的青年,叫雷云江。
因为雷云江也算东关所的常客了,经常被传唤进去训诫一番。
只不过他们也没犯什么大事,还够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训一顿放走。
为此,雷云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一套顺口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而且自认为有着丰富的反侦察经验。
他们晚上出来胡溜溜,十来个人,从来不是大部队集体行动。
而是三两个为单位,分分合合。
约摸着能碰上巡逻的,就分散开走。
到了小胡同,又会聚在一起。
因为从去年严打开始,对于街上拉帮结伙的青年,只要超过两个,看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盘问一番。
甚至这两年几乎形成一种常识,到了晚上,三四个,四五个青年在街上游荡,即使什么都没干,基本上都可以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至于弹簧刀,在公安机关看来,那是比手持土枪更恶劣的一种凶器。
到以后很长时间,这种东西几乎就是小流氓的标配。
也是公安机关深恶痛绝,严厉禁止的一种管制刀具。
而三棱刮刀,那就是凶器中的极品凶器了。
因为这种东西给人捅上,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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