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于某岂敢悖逆祖制?-《重生朱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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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皇帝陛下有意让太子率先以完善改良后的纳妾之制来纳妾。

    “纳妾之制,乃是源自于祖宗成法。”

    方孝孺沉吟片刻后,缓缓说道:“其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历朝允许纳妾,乃是对老而无子者的一种体恤。”

    “娶妻在于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纳妾则是为实现此目的而增加的一种补充。正妻无子,妾室庶出之子便可弥补这一缺憾。”

    “其二,纳妾可以作为早婚者、受父母主婚者的人欲支撑,早婚而妻又年长者,纳妾可解人欲之苦。”

    “正因如此,纳妾之事,自古圣贤行之,经典传之,是历朝律法所允许之制。即便‘存天理,灭人欲’的宋儒也不反对纳妾,尽管他们多提倡戒狎妓。”

    实际上,纳妾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之所以能流传数千年,是因为有着一整套的伦理习俗在支撑。

    除了方孝孺刚才提到的两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那就是古代矜持重礼,传统礼制不太鼓励夫妻间的情感流露,纳妾也可以满足男人的一种情感需要。

    尽管古代男子纳妾的动机比较复杂,但大多与重亲权,以及夫妻不和且又不愿休妻的传统观念有着密切联系。

    “可纳妾之制,也有其弊端。纳妾买婢,近乎奴制。”

    方孝孺话锋一转,面色凝重道:“所谓聘为妻,奔为妾,因各种各样之缘由,不少女子委身为妾,其中家贫卖身者居多。俗语就有‘宁与穷人补破衣,不与富人做偏妻’。由于妻、妾的地位不同,故而存在着嫡庶之别。”

    “上之达官显贵,下至富商中农,嫡庶之别最容易造成家宅不宁,往往出现嫡庶争宠,互相残害之惨剧。”

    “子之于父或以避嫌疑而不便言,或因干忌讳而不敢陈述,父子之间浸以疏阔,恩薄怨萌,天伦何有?以至于某些门户之中,自昼而晚,只听见诟谇、打骂、啼哭、怨叹之声!”

    他言至此处,斟酌着言辞道:“故而,以老夫之见,完善纳妾之制,可从以下两点着手。”

    于彦昭等人闻言,立即抖擞精神,做倾听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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