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管理问题(上)-《我的剧组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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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胜传媒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但李闲云他们不一样,披股份公司的皮,行的却是合伙公司的实,李闲云做了一年影视公司董事长,干的其实是ceo兼制片部老大兼导演的活儿。

    而这四个位置,代表的是不同的思路。

    当董事长时负责的主要就两件事。一找钱,有钱才能发展公司。二做战略规划,即这个公司主营什么,主打风格是什么,包括后续的战略转型等等。象银行贷款,抵押土地,投资鬼城这类事,就是董事长和董事会才能决定的。

    当ceo的时候负责具体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优化,企业间的重大项目合作等等,比如与华友合作拍摄末日狂花,这个属于重大项目合作,就是ceo负责了。

    到了制片部负责人这边,就是我们今年做几部电影,具体做什么电影,该如何操作。那九部片子的工作,就是ceo定基调,我要九部,要什么样的。然后制片部负责人根据老大需求来确定具体规划,资源划拨。

    再往下才是选制片人,选导演,选编剧,负责具体实施。

    李闲云身兼四职,从大老板到高管到中层管理再到高级打工仔一人兼了,要是把编剧都算上,那是低级打工仔都有份儿。

    企业小的时候这么搞没问题,做大了就必须甩手,而且是必须从低往上甩。

    所以编剧这活儿,李闲云现在是肯定不干了,接着就是甩导演——好心痛,妈的,这可是我最擅长的两块。

    然后就是制片部,现在还是他拿捏着,毕竟九部片子的运作安排都是他负责。

    搞好了这块儿,就回到ceo的位置上,开始思考战略规划和企业制度的问题了,至于董事长的职责——算了吧,董事长的主要职责还是外部合作、资金需求与战略规划,但易胜传媒目前与外部合作极少,主体靠自己,资金也够,战略规划就是主打鬼特效,所以暂时没什么别的需求。

    既然要进入ceo思维,那就免不了要考虑具体经营和制度管理。

    制度方面,易胜传媒现在沿用的还是原来的制度,基本也就是常规的那些东西。

    制度存在的意义就那么几个。

    一,为一家企业的所有人建立合作方式与关系。二,提供解决问题的流程。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所有的制度建设,都应该是有存在意义的,也就是说,你为公司立下的规矩,肯定出于某种考量,而不是为了立规矩而立规矩!

    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李闲云要进行公司制度建设,就必须考虑到现有的情况——我们最近经常遇到哪些问题?我们该怎么用制度的方式解决问题?

    当一桩桩问题解决时,一套健全的,适用于你企业的制度,自然就慢慢成形了。

    所以这个事其实也没必要一蹴而就,而是遇水搭桥的事。

    剩下的就是具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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