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232章 用人制度 “圣上,左相裴光庭求见!” 正当李重俊交代源乾曜,增加科举录取名额,一名宦官小跑进来,向李重俊汇报。 “宣!” 李重俊道。 “宣裴光庭觐见!” 宦官朝殿外大喊一声! 在外面等候的裴光庭听到传唤,立刻整理一下着装,这才跨步走了进来。 “臣裴光庭参见圣上!” 裴光庭向李重俊行礼。 “免礼平身,爱卿来见朕,所谓何事?” 李重俊让人给裴光庭搬来椅子,让他坐下说话。 “臣向圣上提议,启用循资格来选司注官。” 裴光庭行礼道。 “裴相何出此言,朝廷选司注官,自立国以来不曾更改,一直沿用至今,为何突然要用循资格来更改制度?” 李重俊还没有开口,源乾曜便先一步质问。 “历来选司注官,都是重视个人的能力,其他的一概不过问,有的越级升迁,有的久居下位,有的已取得为官资格,但二十余年却得不到俸禄。” “州与县的官员不分大小远近,原本在大州大县为官,后来又被调到小州小县去当官。” “有时候在离京畿近的官,被调到离京畿远的地方去做官,这是因为没有注官的制度引起。” 裴光庭说道。 “朝廷用人注重贤能,有才能之人被提拔,无能之辈降级留用,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重俊不觉的这有什么问题,用有才能的人来治理地方,不比碌碌无为的官员好。 没本事的人要是升官,让那帮有能力的人怎么想,以后,有能力的官员还会努力工作吗? 如果按照论资排辈的方式,不顾对方是不是有才能,都能得到升迁,以后大唐的官府岂不是一群酒囊饭袋。 让一帮酒囊饭袋去治理地方,能治理好地方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