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烦琐的手续。“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并无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王夫人的赠礼,则是替她们三人交纳戒金。 《水浒传》里鲁智深杀了人,并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过走后门,洗底换血,蒙混过关,遂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这让我们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那么,她是怎么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至糟糕也不过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何至于“缁衣乞食”呢?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 由此可见,惜春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做游方僧,四处流浪。 为什么会这样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出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关进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出走,做了尼姑。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出于报恩念旧,或是出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出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出游方,四处“挂单”。 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户口档案”也有诸多规定: “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件,这就是度牒。 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进行管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身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部,注销僧籍。 后来,明代对僧籍的管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出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多龄多大等,然后根据‘周知录’核实。如果册子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见,出家的名额相当严格,纵使惜春到处游方挂单,也必须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颁发的,只能是伪造,或者冒认。比如《水浒传》里,武松就冒认了一个僧人的度牒做护身符。 可能某庙中有个尼姑死了,或是还俗了,住持没有及时向官府报告,“注销僧籍”,而是将度牒给了惜春,但又不敢长期收留她,只是让她有了一个游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这个帮助她的人,可能是随意的一个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现过的人。我有过两个猜想:一是妙玉来京时最初投宿的“西门外牟尼院”,另一个,可能干脆就是妙玉本人。 这就又牵扯出了下一个话题: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吗? 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吗 前八十回中,妙玉同惜春从未有过一言半语,但到了后四十回续书中,却突然亲近起来,有事没事地跑来下棋,还要见了宝玉便“不由得脸上一红”,这是续作者对妙玉的误解,更是对她的世俗化,表面化。 要知道,惜春的出家是自愿,妙玉的出家却是被迫,因为身体不好,百般医治无效,只得入了空门,所以才会“带发修行”。为何要“带发”呢?就是因为“六根不净”,随时可以“还俗”。所以在妙玉心里,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出家人看待,为黛玉和湘云改诗时,曾说:“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的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一句“咱们”,又一句“闺阁面目”,可见她在内心仍是把自己当成身在闺阁的小姐来看待的。 她的遗世独立,是因为性格,而非身分。 虽然惜春也“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与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遥遥相对,但两人却不是同类,而是“特犯不犯”,一个是在家的姑子,一个是出家的姑娘。她们的生活轨迹是错位的,也是不交行的。 但是到了后四十回,她们的轨迹有没有交错呢?更大胆地想一想,会不会互换呢?也就是说,惜春出了家,妙玉却还了俗,她们的身位掉了个过儿,可不可能呢? 可以确定的是,惜春的确是出家了;有争议的是,妙玉有没有还俗? 《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关于妙玉的判词说:“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红楼十二曲》中则说:“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既然说“洁”与“空”的素愿都破灭了,自然是反出空门,陷入红尘了。况且左一句“终陷淖泥中”,右一句“风尘肮脏违心愿”,可见妙玉不但是还了俗,而且还极可能是进了风尘场所,勾栏行当。 这在喜爱妙玉的读者心中是很难被接受的,于是有红学家对“肮脏”一词做出百般考据,证明有时不作“污秽不洁”解释,而是“刚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这样吧,那后面还有三个字“违心愿”呢,还有“遭泥陷”呢,可见“洁”是怎么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 书中奇优不少,蒋玉函与十二官尽在此列,但名倡呢?倘若全书中竟无一才貌双全之名倡出现,《金陵十二钗》岂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骂俏的云儿固然不够数,曾经“沦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儿时为雏妓,且很快就被刘姥姥赎身了,也还当不起“名倡”二字,于是,这个重要角色也就只能由妙玉来担任,只有她当得起,也只有让她落到这样的命运,才更能惹人痛惜,称得上是“无瑕白玉遭泥陷”。 那么,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轨迹是不是就这样永远都没有交叉了呢?这两个“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仅仅彼此做了一个身份对掉、形成一种鲜明对比,还是有着什么更为巧妙而必要的联系呢? 除了上文分析的妙玉结局可能是陷在铁槛寺或水月庵,被贾芹、静虚、智空等人陷害之外,我还有另一个猜测:就是在贾府被抄时,惜春可能因为害怕而躲进了拢翠庵,妙玉为了掩护她,就让她扮作尼姑,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证书给了惜春,让她以尼姑的身份随众僧尼离去,以此逃脱了牢狱之狱,但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当街变卖,沦为倡伎。 当初妙玉来京,原是冲着“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的,这让我不禁想起惜春判曲中的“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何其相像。会不会,是妙玉将自己的身份、度牒给了惜春,让她趁乱远走高飞,逃脱了抄家之狱,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变卖为倡,以至于落得个“无瑕白玉遭泥陷”呢?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尚无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但是,这至少解决了一个疑问:就是妙玉虽然身在荣国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请来的,并不是贾府的什么亲戚内眷,就算贾府被抄,她的处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牟尼院挂单好了,却因何会受到株连呢?而倘若不是受贾府之累,她作为佛门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还有两个贴身服侍的婆子,大不了带着银钱佣人回金陵去,又怎么会“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除非,她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护身符。这样,她的命运才会与贾府息息相关,也才会有资格列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且位置颇为靠前。 同时,妙玉与惜春这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更可令人玩味,并顿足再叹了。 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顺,虽然出了家,却没有安身庙宇,只能四处挂单,托钵乞食。 可叹世上到底没有净土,无论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终究都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