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晴雯的痴心 晴雯居于十二钗又副册之首,画面上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诗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甲戌本双行夹批:“恰极之至!‘病补雀金裘’回中与此合看。”意思说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的内容是最能表现晴雯性情与命运的。这也侧面证明了我前面分析过的晴雯之死应在“雀金裘”事后第二年秋,中间多出来的一年是后补入的稿子——晴雯之病,因补裘而加重,之后虽略略恢复,却种下病根;至抄检时,犹未痊愈,遂一病而猝。否则,这病便来得不合理了,悲剧意义也减弱了很多。 奇的是,晴雯前面一路写来,并未细交代其出身历史,却是直到死前,才又回头补叙,脂批谓之“晴雯正传”: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目今晴雯只有这一门亲戚,所以出来就在他家。” 这一小段晴雯传着实可怜,那晴雯父母双亡,虽不似香菱自幼被拐子拐去,却也同样不记得家乡父母,只念及并不亲近、且对自己也毫无疼爱之心的姑舅哥哥多浑虫,央求了赖家的买进来做庖宰——越是缺失的,越是渴望。那晴雯最缺的是什么?亲情。于是就连一点点骨血之情也要牢牢抓住,好让自己觉得有个哥哥在身边,这一点卑微的情感,几近乎于自欺欺人了。 她十岁进府,十六岁过世,宝玉在诔文中说与她共度“五年八个月有零”,可见在贾母处呆了不到一年。她本是赖大家买的,也就是奴才的奴才,身份极卑微的,却偏偏“生得伶俐标致”,贾母一见了便喜欢;不但留在自己身边一阵子,还特地将她赏了宝玉,而且不是一般的赏,是有意要将她许给宝玉的,即后文对王夫人说的“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模样、爽利、言谈、针线,正是德容言工件件包括,显然贾母将晴雯给宝玉是经过深思熟虑、有着长远打算的。或许有人会说,晴雯怎么能算有德呢,牙尖嘴利,又欺负小丫头。但这些都是小毛病,晴雯正直不阿,仗义忠勇,眼里揉不得沙子,这些才是贾母看重的品行;王夫人则一味只重视表面的“贤”字,审美标准是“性情和顺,举止沉重”,又最恨面貌娇美体态风流之人,所以最见不得晴雯骂小丫头的“浪样子”,也就是赖大家所谓“千伶百俐,嘴尖性大”。然而赖大也还懂得欣赏晴雯“不忘旧”的品格,应允其要求将多浑虫买进来,可见王夫人不如赖大家的远矣。 但是最能与王夫人形成鲜明对比的,还不是赖大家的,而是晴雯的嫂子灯姑娘儿。 宝玉同晴雯永诀一段对话,本令人肝肠寸断,谁知忽然接入灯姑娘儿挑帘进来,拉了宝玉去调笑——初看似觉秽乱,细想却令人感慨,尤其灯姑娘对宝晴二人的定评,竟是可悲可叹:“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 宝玉和晴雯一对极清雅极俊秀的少年孩儿,却映对了多浑虫灯姑娘儿这一对酒糟淫荡透了的世俗男女,这笔法的确曲折奇怪。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却是一向吃斋念佛、天真烂熳的王夫人,咬定了晴雯是狐狸精,勾引宝玉;而素来妖矫放荡、人尽可夫的灯姑娘儿,却偏偏慧眼识珠,给二人平了反——这世道,究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正经,什么是淫邪呢? 七十八回开篇,王夫人害死晴雯后,向贾母犯舌说:“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满口谎言,咒人生病,也不知她的念斋求佛都念到哪里去了。 又说:“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 真正愚也痴也! 袭人“从未逢迎宝玉”?那“初试云雨”、勾引小爷的,可恰恰是袭人呀!倒是晴雯才真正纯洁烂漫,一派天真。 荣府里小厮兴儿曾同尤氏姐妹说过:“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而宝玉身边早已备下的两个人,自然便是袭人和晴雯了。 袭人同宝玉初试云雨,便是因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而晴雯,贾母也说过“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可见在贾母心目中,晴雯的分量可能还比袭人重一些,为什么后来倒输给了袭人呢? 就是因为袭人胜在先下手为强,早在宝玉情窦初开时便与他初试云雨,抢占先机拔了头筹。男人总是忘不了自己的第一次,“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而袭人也就建立了稳固的地位,又频吹枕头风,三天两头地借着由头逼宝玉发重誓,将宝玉耍得团团转。 她和晴雯一样,都是贾母指给宝玉的,属于上头派下来的。正如贾府管家林之孝家的所说:“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 袭人貌似低调,其实从来都是优越感爆棚,有着极强的主人翁独霸意识。看到宝玉大清早去黛玉房中探湘云固然不满,便议起黛玉生日,都要说声“就只不是咱们家的”,完全是女主人的心态。 说起宝玉来,更是一口一个“我们”,曾被晴雯捏了话把儿的;就连被宝玉踢了一脚,当众丢了颜面,也仍不忘自辩说:“我是个起头儿的人,不论大事小事,是好是歹,自然也该从我起。”当天晚上袭人因为见自己吐了血,“想着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明白提出其素有“争荣夸耀之心”。然而只隔了一天,因见宝玉同晴雯口角,就又主人公意识发作,本能地冒出一句:“可是我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惹得晴雯忍不住再次出言讥讽。 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对袭人不无猜疑,又深哀晴雯之不幸,且举出海棠之夭以喻晴雯,袭人羞恼之下,露了原形,大怒道:“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让我,还轮不到他!” 这才是花袭人的本来面目,真实心声。她貌似谦和,其实奢望,最是争强好胜头一个不安分的人——为了不让别人灭过自己的次序,就要先下手为强,灭了对手的机会。 可怜晴雯,自被老太太指与宝玉后,就从没有想过自己会离开的。她同宝玉吵嘴时,宝玉发脾气要撵她,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同麝月开玩笑时,则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开怡红院。 故而临死之前,才会说出痛定思痛之语:“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就要死了,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且将小衣与宝玉换过,又剪了指甲相赠,哭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是这样了。”竟是刚烈至死! 王夫人为什么那么恨晴雯? 对于晴雯之死,我一直有个问题非常想不通,就是王夫人怎么对晴雯的态度,怎么会恨得那么刻骨铭心的? 她之前对于晴雯素无了解,只是有一次同贾母走在园中时,看到晴雯骂小丫头,很看不上那个张狂样子;接着叫了晴雯来,对于她病西施的打扮更加反感,但是查问之下,也没挑到什么错处,而晴雯更是机智地把自己和宝玉的关系说得疏而又远;再接着就是抄检大观园了,但也没查出晴雯有什么藏私来,然而王夫人亲自来怡红院视察时,看见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恹恹弱息,还是雷霆万钧地立逼着人现从炕上拉下来,蓬头垢面地架出去了,且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别的丫头们穿。 ——有这么恨吗?用得着这么狠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