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第九章 法与抵制能力的关系-《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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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制与君主制是两种不同的政体,一个追求的是和平与节制,另一个崇尚的则是战争与扩张。所以,如果想要两种体制在一个联邦共和国中共存,就必须借助一种强大的力量。

    因此,罗马史上出现了韦伊人[345]被托斯卡纳地区所有小共和国抛弃的一幕,原因就是他们为自己选了一个国王。而让希腊失去昔日光辉的原因,则是马其顿[346]的君主们加入了近邻城邦结成的联盟。

    德意志联邦虽然由自由城市与君主制国家组成,可是它们却存活了下来,原因是他们选出了一个共同的盟主,在一定意义上,他就是这个联盟的首领,或者说是君王。

    第三节联邦共和国还需要哪些条件

    荷兰共和国有一条很好的法律:任何一个省,在没得到其他省允许的情况下,不能私自与共同和国外的省结盟。如果一个人出于增强势力的私心,或无心之失引狼入室,就会给其他成员国,乃至整个联盟带来灾难。所以,对于共和国来说,这条法律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德意志共和国就没考虑到这点。一个共和国在加盟一个政体联盟的那一刻,就赌上自己的全部身家,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就什么都没有了。

    第四节专制国家的安全措施

    结盟是共和国的安全保障。专制国家各自为政,不能像共和国一样彼此相依,互为保障,于是它们不得不把本国边境国土变成荒漠,使得别的国家没办法靠近,来作为自己的安全屏障。

    大国更容忍接受这种毁坏边境、牺牲国土的做法,因为它赔得起,而小国就不同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国家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与残暴的敌人没什么区别,可是,该来的敌人还是会来的。

    于是,它们不得不想其他办法——立藩,也就是把边缘省份封给下属,这样就等于在自己与敌人之间设了一道藩篱,莫卧儿、波斯还有中国的皇帝都有这样分隔自保的做法。另外,还有土耳其,只不过土耳其皇帝的“藩篱”是鞑靼[347]人、摩尔达维亚[348]人和瓦拉契亚[349]人,以前还有特兰西瓦尼亚[350]人。

    第五节君主国家的安全措施

    相对于专制国家自杀式的自保方法,君主国家又有所不同。因为专制国家是相互侵犯,而君主国家用的却是战争。对于一个不是很强大的君主国,被侵犯基本上是不可避免的事。为了国家安全,它们会在边境构筑永久的工事,并派兵驻守,用武艺,用无所畏惧的气概、坚忍不拔的意志,保卫着国土的完整。

    为什么专制国家不用这样的方法呢?不是不想,而是不敢。试问谁敢把自己的后背托付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呢?专制国家中恰恰都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爱自己的国家,也不爱自己的皇帝。

    第六节对国家防御力量的普遍看法

    一个国家,只有疆域大小适中,才能在敌人进犯时有快速反应的能力。既然是敌人,其进攻线路就不可能跟你商量,多路同时进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作为防卫者要可以多路同时应敌,这才是一个国家强大武力的体现。因为,人的移动速度是一定的,所以,要做到快速反应,疆域就不能太大,否则是做不到的。

    疆域大小适中,军队之间的联络才能顺畅,才能在短时间内集结到足够的兵力,并在短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而不会出现准备仓促的现象。符合这个要求要属法国与西班牙了。

    法国的首都离边境很近,那里是最薄弱、领土暴露最严重的地方,可他也是国王看得最清楚的地方,所以法国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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