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败-《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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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本章主旨

    腐败在任何政体中差不多都是从原则腐败开始的。

    第二节民主政体原则的腐败

    民主政体原则的腐败开始于平等精神的消失,那时人们开始崇拜一种极致的平等精神,人人都想拥有与他们选出的领导人一样的地位。人们要事事亲力亲为,不仅要代替元老院议事,代替官员履行职责,夺走所有法官的权力,他们连自己交付出去的权力都难以容忍。

    美德不再属于共和政体,人们不再尊重官员,因为官员的职责被人民代替行使了。元老们也因为元老院的讨论不具有了重要意义而不再受人尊重,年长者亦然,身为年长者的父辈们也不再受到尊重。丈夫再也没有了受尊重的条件,主人也失去了得到遵从的条件。不管是约束他人还是被他人约束,都特别累、特别不快乐,所有人都习惯于无拘无束。妻子、子女、奴隶再也不愿服从任何人。人们不再喜欢秩序,风气已经腐化,直至最后,美德也消失了。

    色诺芬在《会饮记》中有一段关于共和国的人民滥用平等的叙述,特别生动——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将自己感到满意的原因讲了出来。夏米德说:“因为我没有钱,所以我对自己感到满意。过去我富有的时候,那些诬陷者们很容易谋害我,而我要谋害他们却很难,对此我很清楚,所以我只能去讨好、奉承他们。我躲不开共和国不停地向我索要钱财。而我变得没钱之后,我不但不再受到他人的胁迫,反而能够去胁迫他人。没钱的我居然有了声威,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而富人们全都从座位上起立给我让路,现在的我成了国王,共和国来养活我,而过去我只是一个奴隶,必须向共和国纳税。我期望着能得到点儿什么,再也不用畏惧。”

    那些受到人民委托的人变坏后,为了掩盖自己的腐败,企图使人民变坏,这个时候人民就遭殃了。这些人不停地挑起人民的贪欲,不断地跟人民谈论人民的不同寻常,想以此来遮掩他们的贪欲和野心。

    不论是在腐败之人中,还是在引诱他人腐败的人之中,腐败都在不断地增长着。一切公共财产都被人民瓜分殆尽。人民穷困而懒惰,但还要管理公务,还要穷奢极欲。然而,只有把目光投向国库才能满足懒惰的人民去奢侈。

    如果发现拿选票来换钱,我们根本不必震惊。只有不断地向人民索取才能给予人民更多的东西,而国家往往因为不断地向人民索取而覆灭。当人民表面上得到很多自由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失去自由不远了。如此一来便有很多具有一人独裁一切毛病的小暴君出现了。社会再也无法容忍任何自由,暴君随之诞生,一切的一切都离人民而去,甚至连腐败带来的利益也不存在。

    所以,民主政体需要防止不平等精神和极端平等精神这两个极端。民主政体会因为不平等精神而滑向贵族政体或一人独裁的政体,就好像一人独裁的专制政体因被征服而宣告结束一样,民主政体会因为极致的不平等精神而滑向一人治国的专制政体。

    那些使希腊所有共和国腐败的人沉迷于强有力的辩论,而且酷爱武功,并没有全部变成暴君。再说了,所有希腊人都极为痛恨那些颠覆共和政体的人。所以,无政府状态由于恶化而被覆灭,并没有发展成暴政。

    但是,叙拉古[292]处在很多由一人独裁的专制政体变为暴君政体的小国[293]之中,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这种痛苦是腐败在一般情况下不容易造成的。叙拉古设有一个元老院[294]的事情从来没有在史书上出现过。这个城市不但受到自由的骚扰,还要受到奴役的煎熬,一直处于放任之中[295],或受到压迫,自由和奴役一直如暴风雨般地袭击着它。从表面上看,它非常强大;事实上,只要受到小小的外部势力的刺激,它就会发生革命。这个城市拥有众多的居民,它始终只能从拥戴一个暴君、自己当暴君两种情况中选择,的确是相当残忍。

    第三节极端平等精神

    真正的平等精神和极端平等精神有着天壤之别。真正的平等精神是服从并领导与我们平等的人,而不是所有的人都去指挥别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服从他人。这种精神是让和我们平等的人做主人,而不是完全不要主人。

    人们处于原始状态之下生来就是平等的,但是,人不会一直处于原始状态中。处于社会之中的人会失去平等,要想重新实现平等,只能通过法律手段。

    在有序的民主政体下,平等只有一个方面,那就是每个人都是公民;在无序的民主政体下,平等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每个人都是官员、元老、法官、父亲、丈夫和主人,由此可见,二者存在着极大的不同。

    美德天生与自由为邻,但是它与极端自由的距离却非常遥远,就如同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一样。

    第四节人民腐败存在着特殊因素

    人民在取得巨大成功后,特别是他们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取得成功后,就会骄傲,他们再也不愿受到别人的领导。他们不仅痛恨官员,而且痛恨一切官职;他们不仅仇视政府,而且仇视政体体制。如此一来,雅典共和国[296]因为雅典人在萨拉米海战[297]中击败波斯人取得胜利而腐败,叙拉古共和国[298]因为雅典人的战败而覆灭。

    马赛共和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原则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因为它从来没有经历过从无声无息到名扬天下的过程。

    第五节贵族政体原则的腐败

    贵族政体会随着贵族政权独裁和美德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身上的消逝而变得腐败。

    在君主政体中,假如掌权的各个家族都依法行事,那么这个政体就由许多君主在治理,这种政体的任何君主都受法律制约,所以从性质上说是一个杰出的专制政体。但是,如果掌权的各个家族都不遵守法律,那么这个专制政体就由许多专制君主在治理了。如此一来,共和政体便只存在于贵族及贵族之间了。统治集团之中存在着共和政体,被统治集团之中存在着专制政体,于是两个不融洽的集团便产生了。

    腐败在贵族成为世袭之后就达到了极点[299],这个时候,贵族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宽和。假如贵族的人数不多,他们就会拥有较大的权力,不过其安全程度就降低了;假如贵族的人数比较多,他们就会拥有较小的权力,那么其安全程度则会比较高。按照这个规律,安全程度则会随权力的不断增大而日益降低,到最后,便会出现一个拥有无穷权力和极端危险的专制君主。

    在世袭贵族政体下,如果贵族的人数比较多,那么其政治就不会残暴,然而人们的精神也会随着美德的减少而变得懒散、懈怠和肆意,从而使国家变得缺乏权威和能力,没有了发展的动力[300]。

    假如贵族在法律的约束下,觉得指挥别人所带来的危险和疲惫,远远超过它所带来的快乐;国家虽然没有内忧,却存在着外患,人人都为国家而担忧,那么贵族政体原则的力量就能够维持。

    君主政体要想获得荣誉和安全,就必须拥有一定的自信,相反,共和国必须害怕点儿什么才可以[301]。希腊人的法律因为害怕波斯人而得以维护。迦太基和罗马相互恐吓,所以它们才变得更强。这些国家犹如死水一般早晚会腐败,越是安全,越是如此,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第六节君主政体原则的腐败

    民主政体会随着元老院、官员和法官的职权被人民夺去而走向灭亡,演变成大众的专制政体。君主政体会随着集团的特权或城市的优先权被夺去而腐败,演变成一人专制政体。

    一个中国作者写了这样一段话:“君主们应该统率把握大局,这才是他们唯一要做的事情,而晋朝和隋朝的君主却不愿因袭古人的做法,而要万事亲力亲为[302],所以这两个朝代便灭亡了。”其实任何君主政体走向腐败差不多都是这位中国作者所说的这个原因。

    如果君主把一些人的世袭职务夺去,一意孤行地交给另外一些人;假如君主不再喜欢自己的意志,而去热爱自己的一时冲动;如果君主觉得改变对他们权力的展现,远远超过按照事物的秩序对他们权力的展现,那么,君主政体就会灭亡。

    假如君主整日亲自去做所有的事情,整日置身于宫廷之中,在他眼中宫廷就等于首都,首都就等于整个国家,那么,君主政体就会灭亡。

    另外,就好像专制君主应该知道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一样,一个君主应该知道自己处于安全之中。所以,当一个君主没有觉察时,当君主对自己的权威和地位、对人民的爱戴估计得过低时,君主政体就会灭亡。

    第七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假如头等官位意味着头等奴役,假如人们不再尊重达官权贵们,他们都变成了独裁的恶劣工具,那么君主政体原则就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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