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降价的朱敏与“过会”好消息!-《重归新加坡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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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郑英杰签署完保密协议之后,好奇的李晓凡向他讨教了一些gic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

    “郑总,我很好奇,像你们gic公司董事会几乎全都是新加坡政府的高层领导组成,有点像一个政府的机构,但你们参与的又全部是市场化的活动。这里面是如何运作的呢?”

    郑英杰笑道:“我们公司虽然是由新加坡财政部组建,但gic是以私人名义注册,在法律上是一个企业,而不是政府机构或公共领域的管理者。财政部虽然持有gic的100%股权,但财政部只负责监督gic的运营,但不插手公司具体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李晓凡随后问了一个核心的问题:

    “郑总,像你们这样的精英都是新加坡本地或海外名校毕业回来的,又有丰富的跨国公司工作经验。gic是如何把你们留住的,这里面有什么诱人的激励机制?”

    “李董,您问到点子上了!新加坡政府公务员的高薪养廉政策全球知名,李资政执行时候推行的理念就是:人是基于激励工作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既符合理论原则,又被人类上千年的经济社会生活所证实。所以,李资政的这一理念同样也被在我们gic公司所践行!”

    郑英杰继续解释道:

    “gic内部设立了一套科学方法设立资产收益的基准,用来衡量我们投资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业绩。在科学准确地衡量了业绩之后,我们管理人员的激励体系就可以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基础上。我们每年的花红(年度奖金),由公司的投资收益决定。当投资收益为正达到目标时,我们管理人员就会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规则获得花红分配;而当投资收益为负、未达标的年份,我们就得不到花红奖金。”

    “具体来说我们gic的管理者都有相对固定的基本薪酬,而当我们完成了年度目标之后,他们可以拿到相对应的激励性报酬,主要是年度现金花红和风险回报花红。年度现金花红,是一种短期激励;风险回报花红,是一种中期激励……”

    “里面最具创新的还有一套回拨制度。花红激励并不是我们gic公司的特色所在,最特殊的是‘回拨’制度。当我们实际的投资回报水平低于经过风险调整后所要求的回报水平时,管理人员要向公司赔钱,以示承担责任。这个给公司赔钱的过程,在我们gic内部叫回拨!”

    李晓凡好奇道:“这回拨的钱从哪里来呢,从你们薪水里面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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