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为谁独自倚楼台-《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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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
“这里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辨认不出方向,四周尽是一片的烟雾弥漫,流动着的空气,是那么的冰冷,她拼命的找寻出路,却总是离不开这片迷雾。
烟雾中,渐渐出现了一幕景象,有个生着重病的小女孩,躺在床上,哭着找妈妈。
“妈妈,我要妈妈,妈妈为什么不来?”
小女孩通红着脸,口里吐着热气,发着高烧,神智模糊。
在一旁服侍的十几个宫女,忙着递毛巾、铺冰枕,有的忙着煮草药,七手八脚忙的不可开交,焦急之心,溢于表情,只是,一直到最后,女孩的母亲,都没有出现。
“妈妈,妈妈为什么没有来?”
“殿下,请您再等一下吧!”伫立在床头的女长官,低声安慰着女孩,“东南水患,陛下去救助灾民,等事情告一段落,就会回来,您再忍一下吧!”
口中虽然这么说,心里却很悲哀的知道,女王纵使回来,也是十天半个月以后了。
虽然女王陛下的慈蔼、博爱,闻名于大陆,拥有“人类的母亲”这样荣耀的称号,身为她的亲生女儿,却连重病的时候,都见不着母亲的面,这样的命运,是不是太严苛了呢?
“妈妈……不会回来了。”
虽然年纪幼小,小女孩却很讽刺地,掌握住事实,“妈妈是大家的妈妈,是所有人的妈,不是雅雅的妈妈,妈妈不要雅雅了,雅雅是没人要的小孩……”
“殿下,殿下您醒一醒啊!”
“太医,快传太医,殿下昏过去了。”
“对了,都快忘了,那是我五岁时候,生病的那一次。”
景象消失,跟着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
一个女孩,穿着华丽而不失典雅的礼服,在众人的庆贺中,欢度生日,各式各样,争奇斗艳的珍贵礼品,摆满了一地,但在其中,却没有她最想要的东西。
“殿下!”
一名宫女自厅口出现,喘息道:“陛下她……她……”
“又来不了了吗?这次又是什么理由?”
女孩神色漠然,完全没有将激动的心情,表达于面上。
“天出流星,陛下为了替国民祈福,将连续在北塔上斋戒三日。”
宫女小心地交代了状况,每个人都知道,为了这次的宴会,小公主自半年以前,便在各方面力求表现,换得女王承诺出席的约定,想不到……
半晌,由宫内省派来的使者,带来了女王预先准备好的生日礼物。
“又是这种东西吗?”女孩冷冷道。
摆在她面前的,是一只草编的蚱蜢,与一丛向日葵。和一地的珍奇礼物比较下,简直寒酸的可笑。
“去年是野蔷薇,前年是艾草,大前年是谷中百合…木瓜花、玫瑰叶片,哼!宫内省还真是省嘛!”
“陛下吩咐,宫内一切典章,当为全民表率,忌铺张浪费,所以……所以…”
司礼的官员,汗流浃背,早晓得这位刁蛮公主不好惹,自己偏生在这个节骨眼,被派来送礼,现在只希望老天保佑,让自己全身而退。
一旁的宫女,面面相觑,在她们的眼中,女王陛下慈爱祥和,是个好似女神般的长者,无论是尊贵的神官,亦或是后宫的老园丁,她都一视同仁地笑容以待,只是,公主的见解,似乎有些不同。
女孩二话不说,在一片惊异、哗然的声浪中,把御赐的生日礼物,随手掷出窗外。
“陛下要打要杀,让她自己来,我在此悉听尊便。”女孩沉声道。
她的生气,不是因为礼物的价值,而是送礼人的心意,是那么默不关心,那么伤人,假如说,这样挑衅的举动,能够让母亲稍稍对自己注意一点,不管受什么惩罚,都是值得的。
反正,母亲是不会来的,她的眼里,只有大众的幸福,不管身为她亲生女儿的自己,变好亦或是变坏,她都不会关心的,不是吗?
“是十一岁那年的生日啊!”
画面更异,在漆黑的夜色中,一名宫女在墙边焦急地徘徊。
墙的那一边,忽然发出了声响,一个少女,以极不雅的姿势,翻过墙来。
“殿下,您可回来了?宫里找你快找的疯了。”
“不要多说废话,过来扶我一把。”
“殿下!”
“霹啪”一声,十数盏风灯乍亮,把整个院子照的灯火通明,一个年老的管家型人物,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是宫廷的总管,巴利斯。
“身为王家唯一的继承人,希望您自重。”老管家沉声道。
“自重?!”少女笑了起来,“所谓的自重,是像我母亲那个样子,拿些不知所谓的事,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吗?”
“陛下她立志为人类的幸福而舍身,这也是历任女王代代相传的使命,希望殿下能体会这种高洁的心志之后,再下断语。”
老管家缓道,他侍奉女王百余年,对主子敬佩之深,决不允许任何人侮辱。
“简单说起来,就是要我嘴巴放干净点了。”少女讽刺道。
“很抱歉,要我当圣女,这事我作不来,也不想作,假如你们看不下去的话,要革职还是废除继承权,都随你们的便,反正,我从一开始就不稀罕这个位置。”
“殿下,你……”
画面再变,一个少女,身着单薄绢衣,在翡翠砌成的水池里,进行着净身的仪式。
无表情的脸上,一片冰凉,却有两道残余的泪痕,她忘不了两天前,当她飞奔冲进宫里,握住母亲那逐渐失去温度的手,母亲以微弱的声音,交代了最后的遗言“去做你应该做的事。”
哼!
一直到了最后,在那个女人的心里,自己还是半点地位也没有,不管这些年来,自己得了多少的荣耀,做了多少的错事,母亲完全置之不理,就连临终的遗言,都没有半丝亲匿,只是冷冰冰地叫自己,尽一个身为下任女王,所应尽的本分。
在两刻钟之后,继位的仪式将要展开,在那之前,登基的女王,要沐浴净身,以此地独特的灵气,打开其一族特有的血脉。
没多久,少女惊慌地张开眼睛,看着自己的手掌,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怎么会?居然用不出来……这怎么会?”少女惊声道。
其王室一族的女性,自太古时代,便由诸神处,被赋予了特殊的能力。
除了年至十九岁,经仪式所开启的个人特殊能力外,每一代女王,均有修补破损肉体,治愈重伤绝症的圣力,那种力量,就连穷其一生苦修回复咒文的神官,都望尘莫及。
这种力量的使用,是折损施术人的生命力作为能源,这使得历任女王,因此享有“人类的母亲”之美名,也使得王位自此传女不传子,然而,该族女王,往往皆是短命之人,事实上,上代女王,便是因为过度使用圣力,生命力透支,英年早逝。
而此刻,即将成为女王的她,赫然发觉,无论自己怎么试,圣力就是使出不来,彷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怎么会这样?”
素来冷清自若的她,极难得地感到惊恐,登基典礼举行在即,而自己却失去了用以证明王室血统的能力,这该怎么办才好?
“殿下,请您快一点,巴利斯大人已经在催了。”
门外传来了侍女的急促敲门声。
她惊慌起来,脑里唯一想到的念头是……
“要逃,我要逃。”
所有的景象,蓦地消失,还原成白茫茫的一片。
“对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逃了。”
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她黯然低语。
“卑鄙的女人。”
“谁?”
她张首四望,看不到半丝人影,而声音却自四面八方,不断传来。
“你逃了,背弃所有国民的期望。”
“那是因为……”
“你是个无法赎罪的罪人。”
“不是……”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你妈妈才丢弃你。”
“不是这样……”
“你妈妈要别人不要你,所以丢弃你。”
“住口!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子的……”
空荡的四周,少女悲恸地哭喊,而指责的声音,越来越大。
“罪人!”
“没人要的小孩!”
“你妈妈不要你了。”
“没有人会要你的,你去死吧!”
耳畔的声音,萦绕不断,少女觉得脚底变成了个无底的沼泽,自己正深深陷入,整个人不住下沉,眼前渐渐变黑,眼见即将没顶,一道温暖的光芒,划破了黑暗的阴霾。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一个宽肩浓眉的少年,伸出了手掌,他脸上的笑容,此刻看来,就像冬天的阳光一般和煦灿烂。
“把手给我,我拉你出去。”
“大哥。”
少女喜道,急忙伸出手,配合对方的救助。
“好!起来吧!”
少年使劲一拉,将另一个紫衫少女拉至身畔,那名紫杉少女轻咳连连,美艳地不似世间人物。
两人凝望片刻,有说有笑,亲匿地一起离去,完全不理会那个还在泥中的人。
“大哥!大哥!还有我啊!你说过不会丢下我的……”
求救的呼喊,逐渐微弱,少女被淹没于沼泽里了。
“是什么人再喊救命?”
“管她是谁,别妨碍本大爷泡妞。”
“大哥……大哥……”
最后一丝光线被遮断,少女给埋在无边无际地黑暗里。
“啊……”
小草惊呼一声,自恶梦中惊醒,全身冷汗涔涔,回忆梦中情景,兀自胆颤心惊。
“呼!原来是梦啊!”小草低声喘息道。
“什么东西……啊!”
一声惨叫,响彻云霄,跟着便是重物坠地声,完全出自本能反应,小草一脚把兰斯洛给踹了下床。
尽管是给人一脚踢下床,兰斯洛仍未有转醒,而是很舒适地躺在地上,继续流着口水,鼾声大作,无声飘落。
“死大哥,什么坏习惯,害我做那种怪梦。”小草红着脸,轻声埋怨道。
看着兰斯洛刚毅的脸庞,宛如雕刻而成的曲线,小草心神汤漾,小心地侧身躺下,依偎在兰斯洛身旁。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逃开了。”
小草低声道,虽然晓得兰斯洛听不见,却很自然地说出口。
“并不只是因为我用不出圣力,而是因为,长久以来对生活方式的存疑。”
打从懂事开始,小草便对雷因斯·蒂伦的体制感到质疑,自第十一代起,每一任女王,在众所期望的目光下,几乎都是舍己存人,耗竭圣力而过世的。
可是,这种非得要牺牲自己的幸福,才能达到的境界,算的上是正道吗?
这一点,即使聪慧如她,也还不明白,为了找出这个答案,她决定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去汲取一些书本外的知识。
“我听说,母亲在即位以前,曾经微服出巡过……”
在无意间,曾听老一辈的宫女提起,女王继位前,曾经在杭州待过一段时间。
为了想看看年轻时的母亲,继位前的母亲,是否有自己所不晓得的一面,逃出宫廷的小草,远渡异国,不远千里而来。
旅途中,屡经险难,从未离开王都的小草,虽说是冰雪聪明,却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为了安全起见,剪去如云青丝,掩遮丽色,打扮成一个落魄流浪者,直至遇上兰斯洛。
想起初见时的种种,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小草轻轻戳着兰斯洛,低笑道:“你啊!真是个十足的大坏蛋,从我出生以来,敢这么粗鲁对我,让我生气让我伤心的,可是只有你一个喔!”
兰斯洛闷哼一声,小草吓了一跳,赶忙坐开,好半晌,见兰斯洛没有反应,才又靠近,轻抚兰斯洛的大脸,小草缓缓地说:“可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句话对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在西湖畔,对当时旁徨无依的小草,兰斯洛伸出了双手。
“放心啦!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就为了这一句话,小草自此情根深种,跟随在兰斯洛左右。
“如果你发现我是女孩子,真不知道你会有什么表情?”
会很吃惊吧?
也许会呆个一阵子,然后爆发火山般的怒气。
“你啊!就是一副坏脾气,只有我这个笨蛋,心甘情愿地被你欺负。”
可是,之后呢?
这个男人会爱上自己吗?
小草没法子回答,也不愿回答,一但自己的身分被揭漏,无疑也就宣告了这段感情的终结,雷因斯·蒂伦王家,不可能接受一个这样的外戚。
就为了这一点,小草下定决心,不对兰斯洛表白,而宁愿在兰斯洛为紫钰神魂颠倒的时候,偷偷黯然神伤。
而且,在小草的心里,有一个想也不敢想的奢望,她希望兰斯爱上的,只是小草,而不是莉雅公主。
“我是那么的喜欢你,可是…”
小草的声音里,有着无尽地哀伤,“在大哥的心底,我到底算是什么呢?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也会喜欢我吗?”
“唔!……喜欢你……好喜欢你……”
小草差没吓的跳起来,发觉是兰斯洛在说梦话,失望之余,仍掩不住心头狂喜,“喜欢我,就对我说啊!”
小草拨弄着兰斯洛的黑发,见腆说道。
而兰斯洛也真是配合地再说了一遍。
“喜欢你唷……美丽的小姑娘……”
小草恍然大悟,伸出纤纤素手,让“紫钰”的名字,成为兰斯洛喉间的低语。
“谢谢你,大哥,即使是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
小草倚在兰斯洛的臂弯,沉浸在寻找多时的温暖中,看着心上人刚毅的脸庞,不多时,沉沉睡去,睡梦中,嘴角犹挂着一抹微笑,而两行珠泪,无声地沾满了衣襟。
月儿西落,旭日东升,第二天早上,对于发觉自己身处何地的兰斯洛来说,毋宁是一场恶梦。
“什么东西……啊!色魔啊……”
“痛死了,你干嘛打我?”
“滚开,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你这只臭兔子,从今以后,你不准靠近我周围二十公尺内。”
“胸口藉人躺一下会死啊!臭大哥!”
“啊……不要靠近我,你又想干嘛!该死的兔子……”
从这一天开始,兰斯洛、小草在紫钰的陪同下,漫游杭州,赏玩名胜美景,暗自亦搜集有关雷峰塔宝藏的资料。
为了要在紫钰面前逞能,兰斯洛向小草求教诗书,两人过着白天四处游历,晚上读书谈天的悠游日子。
然而,在两人触觉所知的范围外,危机也步步逼近了,“苏州出现刺客,伏击王辇,十二皇子失踪”的消息,震惊艾尔铁诺全土,艾尔铁诺官方,动员了所有的力量,务要要侦破此案,缉拿凶手,找到太子。
看到报纸的小草,心里有数,也更加深了日常的戒备,果不其然,隔日,兰斯洛与小草的立体画像,便由地脉网路,传遍了全艾尔铁诺,成为了头号通缉犯,所幸,不知是画师无能,还是画面失真,画像看来,离本人的差距甚大。
当兰斯洛出入公共场所的时候,遭到刺杀的频率,也笔直提升,显示对方势必灭口的决心,值得庆幸的是,虽然遇刺的次数、刺客的人数,都不住增加,但来人的素质,却全是些不三不四的水准,反而成了兰斯洛练功的活靶子。
小草判断,钱继尧为了某种因素,无法明目张胆地动员手上的军部力量,目前的刺客,应是那名赤先生的属下,以致水准奇差,当然,这是对兰斯洛而言,若是换做另一个武功远较兰斯洛为高的武林高手,只怕已在开头第一日,便已见了阎王。
自小生长于山林的兰斯洛,有着一种超乎常人,野兽般的直觉,总能在敌人发动攻击的前一刹那,有所感应,制敌机先,小草就曾四次举毒茶欲饮时,被兰斯洛挥手拦下,除此之外,兰斯洛的瞬间反应,亦是远超一般好手的水准,这样的能力,使他往往能在劣势中,扭转局面,创造胜绩。
依照小草的策略,两人决定采取巷道游击,打带跑的作战方式,这种保险的方法,在彼此配合无间的情形下,发挥的淋漓尽致。
在实战中,兰斯洛的武功,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虽然还是全无章法,但却没有半个人,能当他十合之将。
对体内窜走真气的控制,也越益驾轻就熟,不再有突然昏厥的现象了。
对于教育兰斯洛的人,小草佩服的五体投地,那人绝对是宗师级的人物,超越了派门之,不依俗套常规,而是以天地间的至理,来作为教材,使兰斯洛顺性发展,直接达到反璞归真的境界。
在夜晚的教学中,小草颇为吃惊地发现,兰斯洛虽然不谙风雅,琴棋书画一窍不通,但对古籍史事,甚至一些珍罕秘闻,却知之甚详,而且往往有独到的观点,发前人之所未见,这更显出,教育他的老师,文武双全,是位不得了的隐世高人。
小草遍思五百年内的奇人异士,皆不符合,不由得仰天兴叹,世上尽有卧虎藏龙之辈,自己在宫中以管窥天,当真是小觑了天下英雄。
兰斯洛对自己的进境,感到满意,整天央求小草,趁着近水楼台之便,帮忙出点子追求紫钰,小草虽然口头答应,却在有意无意间,大扯情敌后腿。像是三人第一天出游,兰斯洛便自动献殷勤,弄了辆马车,说是要乘车游湖,结果拉车的马,在紫钰刚要上车的时候,不知给什么东西刺到,狂性大发,奔到马路上,乱蹦乱跳,真给撞了个人仰马翻,让兰斯洛大大的丢脸。
“第一号作战,失败。”
“唉!失败,真正失败。”
“没关系!进行第二号作战。”
兰斯洛努力地进行各种计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或献殷勤,或表现优点,想办法掳获佳人芳心,却总是因为莫名的理由,而宣告失败。
有一次,兰斯洛要小草买通了一班地痞流氓,想要演一场英雄救美,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谁知道,事到临头,小流氓没来,反而引来了几十名刺客,二话不说,抽刀就砍,斩的兰斯洛抱头鼠窜,背着被吓呆(其实是快要笑翻)的紫钰,跑了半里路,弄巧成拙,形象尽失。
“第五十七号作战,失败。”
“唉!失败,彻底失败。”
“没关系!进行第五十八号作战。”
就在不断地进行,“作战、失败、再作战、再失败”的求爱壮举中,半个月的时间,转眼飞逝,兰斯洛除了惹来一身腥之外,半点甜头也没尝到。
紫钰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总是缠着小草打转,轻声细气,又是递茶水,又是嘘寒问暖,看得兰斯洛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手刃奸夫。
“我到底是招谁惹谁啦!就没有人能体谅我一下吗?”
小草心底明白,倘若目光可以杀人,她大概早被千刀万剐,每次出游,两道滚油也似的视线,瞪得她作立不安,叫苦连天。
帮心上人追女孩子,还得被当成奸夫来看待,普天之下,有人暗恋是恋得这么辛苦吗?那个紫钰也真是阴险毒辣,明明知道兰斯洛正在喷火,还故意往这边靠,把身子倚在自己身上,果真是红颜祸水。
想到目前的处境,小草不禁苦笑兼叹气。
喂!
喂!
这也实在太不像话了吧!
想她莉雅公主,虽然没有艳丽到让人一见就呆住的地步,在大陆东方,却也是人人称羡的佳人,怎么一到这里,无论男女老少,都把自己当成男儿身呢?
真是有必要好好检讨,看来“长途旅行,是美容的大敌”,这句话果一点真不错。这一天,兰斯洛惯性地起了个大早,拖起兀自努力赖床的小草,奔向落琼小筑,找紫钰外出游湖。
“这里是三十枚金币,你拿去吃吃喝喝,买神油、看艳舞,总之半个时辰内,不要回来。”
趁着紫钰在观赏莲花,兰斯洛立即设法除掉电灯泡。
“半个时辰!”小草惊道:“太久了吧!”
“嫌久是不是?”
看到紫钰回过头来,兰斯洛连忙堆起笑脸,边甜蜜地笑,边厉声恐吓,“住院更久!想不想躺半年不愁吃,不愁穿。”
“不……不必了。”
小草知道,兰斯洛这番话,绝对是认真的,打从前天紫钰偷亲了自己一下,这三天来,所有来犯的刺客,都是筋折骨断,惨死当场,思之不寒而栗,小草可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你们兄弟在谈些什么?”
紫钰浅笑嫣然,缓步而来,跟这两人在一起,总有着看不完的笑话,让她前所未有的开心。
“哦!没什么。”
兰斯洛挥手哂道:“小草说昨天晚上陪寝的那个肥姑娘不干净,有奇怪的病,他要去买药吃。”
明知是假,紫钰还是很配合地,忍住想笑的冲动,装出一副“想不到你是这种人”的嫌恶表情。
“我?陪寝的肥姑娘?”小草快要疯掉了,不晓得是该哈哈大笑,还是该大哭一场,“我什么时候和……”
“你还敢说没有?”兰斯洛疾言厉色道:“为兄劝戒你多次,我等侠道中人,生活要检点,你却置之马耳东风,品味还如此之差,肥瘦不挑……真是我辈中的耻辱,大哥为你痛心疾首啊!”
“到底是谁的品味差?”
小草暗骂,想反驳,却看到兰斯洛的左拳,蓄势待发,只怕马上就要表演“为了要把你拉回正途,为兄的要打醒你”的教育戏。
误交匪类,奈何?
“是,小弟知错,马上回家忏悔。”
顺手牵走了金币,小草以跑百米的速度,一溜烟地飞奔而去。
“小公子,喜欢肥姑娘啊!”紫钰掩面笑道。
“青菜萝卜,个人所好嘛!”兰斯洛赶忙大灌迷汤,“像我就不同了,我喜欢的女子,一定是有气质,有容貌,有……”
紫钰不语,只是轻轻微笑着。
“冤孽啊!真是冤孽!”
小草漫步于长堤,迎着拂面杨柳风,心情沉重不已。
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觉得不值,该好好甩兰斯洛两个耳光才是,可是,又怎生舍得呢?
只要看见兰斯洛的笑脸,什么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
唉!情之为物啊!真是叫人神伤。
倘若人生能重新来一遍,重新给个选择的机会;自己还会再来一次杭州,再尝一次单恋的苦酒吗?
而这个问题,小草几乎是连想也不想,心中便有了答案。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啊!
到头来,真的是只有徒呼冤孽了。
绕着堤岸,走了良久,到底是不放心,小草调回了头,想看看那对难得独处的男女,进展如何。
回到分离的地方,只见紫钰一个人,独坐在长亭里纳凉,一幅悠闲自在的样子。
“咦!……”
小草四处环顾,没见到兰斯洛的踪影,“我大哥的人呢?”
“哦!兰斯洛先生,听我提起说,想吃荷香莲子酥,就不知道跑上哪去了。”紫钰婉转笑道。
“唉!笨大哥,这样子,独处不就失去意义了吗?”
为了兰斯的糊涂,小草心里悲叹三声。
放眼望去,看不见兰斯洛所在,小草疑问道:“怎么会看不见人呢?这可就奇怪了,我记得……湖畔三里内!”
“没错。”
“那个大白痴。”小草暗骂,“这么说,我大哥是回城里去买罗!”
“非也,非也。”紫钰笑道:“水上市场有卖,不必回城,兰斯洛公子,是独自开船前去的。”
小草有一种很糟糕的预感,从脚底直上脑门,依照兰斯洛过往的搭船记录,只怕又是要惹出一堆事了。
“请问一下,我兄长从哪找了船来?”
“这个嘛!”紫钰侧头笑道:“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从岸边找到,硬推出来的吧!”
“什么?”小草惊呼道:“又是这样。”
话声方落,只听到湖心的方向传来一声惨叫。
“哈哈……搭船不付钱的臭小子,又给老子遇到了,下船喝水去吧!”
“哎呀!怎么又是你啊!你怎么还在摇船啊…有话好说,别这样…啊……”
长长的惨叫之后,是重物落水的声音,小草摇头不已,暗暗发誓,今生决不与兰斯洛搭同一艘船。
“第九十九号作战,失败。”
“唉!失败,彻彻底底的失败。”
“没关系!进行第一百号作战。”
不知是否因为训练有素,兰斯洛游上岸的时间,比上次又缩短了五分钟,当他湿淋淋地踏上实地,第一件做的事,便是伸手入怀,然后脸色大变。
“糟糕……”
兰斯洛很懊恼地,看着手中的荷叶包装,里面的“荷香莲子酥”,已经成了“荷香莲子糊”了。
“兰斯洛公子。”
紫钰浅声道:“你手中的那一团,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兰斯洛讪讪地答不出话,一旁的小草,见到兄长受窘,于心不忍,一步上前,夹手把荷叶包抢过,唏哩呼噜地吞了下去。
“味道不错…”小草忍住胃部翻涌,强笑道:“在我幼时,都是吃这类东西果腹的。”
“哦!”紫钰娥眉一扬,朗声道:“小公子可是责备妾身,不知民间疾苦了。”
“小草岂敢。”小草绿着脸道:“小姐深居朱门之内,不比区区生长于民间。以此为怪,此乃当然之理,何来责备之有?”
紫钰心里,暗骂对方拐弯子骂人,口中说不怪,内里可怪了十成十,心道:“我固是出身名门,可你雷因斯·蒂伦宫廷,难道又是寻常百姓家了。”
兰斯洛不明白两人为己而争,只看双方你来我往,把他丢在一边,心底颇不是滋味,正要开口,一阵和风吹来,把紫钰的头纱,吹上半空中。
“哎呀!”
“没关系,我帮你捡。”
兰斯洛追着头纱,但是纱巾浑不受力,在风中东飘西汤,兰斯洛赛跑似的追在后头,跳了几次,伸手去捉,总是差了那么一点,没能捉住。
“左边一点…跳高一点…哎呀!你怎么那么笨啊…”
“拿不到就算了,没关系,不用麻烦了。”
看着兰斯洛努力追赶的样子,紫钰也不禁莞尔,露出了微笑。
求爱壮举连连失败,倘若连个纱巾都捡不回,那颜面可真是跌到了谷底,兰斯洛赌上了荣誉,誓要追回。
或许真的是天意捉弄,兰斯洛对付刺客时,威风八面,却给这怪风,闹的手忙脚乱,最后,兰斯洛也不看前面是什么,纵身一跳,伸手去拿,就在快要碰到的瞬间,风力再起,将纱巾刮去别方,在半空中画了个优美的弧形,然后……
扑通一声,摔落湖中,一天之内,两度落水去了。
目击了这等的惨状,紫钰先是呆在当场,继而忍俊不住,大笑起来。
小草摇头叹气,“真可谓烽火戏诸侯啊!博君一笑,代价太大了。”
兰斯洛一身再度湿透,狼狈地爬上岸来,小草正想上前相扶,微风吹起,竟将纱巾往她的方向吹来。
“敢接不住,就要你死的很好看。”
兰斯洛高声威胁,只是,基于忌妒情敌的心理,他心底的那句话是“敢接住,就让你死的更难看。”
“知道了啦!”
小草目不转睛地看着空中,一步步地后退,伸手撩向半空,她身高本就娇小,却又哪里碰得到,总算风力变弱,在退到第五十七步后,小草弯身一跃,捉到了纱巾。
“好,拿到了。”
小草兴高采烈地笑着,却也忘了,因为连退多步,她已由河岸退至大马路上了。
“啊……”
小草在落地的瞬间,一辆狂奔的马车,笔直地撞着了她。
小草的身体,以斜斜的角度,飞得好高、好高,在空中画了个充满美感的抛物线,然后,用极可笑的姿势,重重地插落草丛中。
“哎呀!这小子真倒楣。”
“怎么会这样……”
兰斯洛、紫钰,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口,作声不得。
“第一百号作战,失败。”
“失败,真正彻彻底底的失败。”
“没关系,进行一0一号作战。”
“开玩笑,你真的把这当成一0一次求婚啊!”
好像很关心兄弟的伤势,兰斯洛一马当先,排开众人,急奔草丛前,把小草给拔出来。
“喂!没事吧!”
“什么叫做没事,你怎么不自己去撞撞看。”
小草晕头转向兼呕吐,“手痛、脚痛、头痛,就连肚子也痛,全身骨头好像要断了。”
兰斯洛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年轻人怎么可以如此经不起磨练,这点小伤就喊痛,想当年,你兄长我住在山里的时候,不管是被爆发的山洪冲走,被滑落的土石流活埋,被雷雨时的闪电劈中,本大爷半句话也没有,照样吃饭睡觉,外带打呼。”
“大哥,我不像你,我是正常的人类……”
兰斯洛把小草的裤管卷到膝盖,仔细看看受伤的程度。
“喂!你怎么保养的,一个大男人,皮肤居然这么白。”
给兰斯洛的手一碰,小草的俊脸,直红到耳根。
“真是标准小白脸,给人碰一下,脸红成这样。”兰斯洛哂道:“腿上的骨头没有断吧!”
“运气不错,好像是没有。”
大概是这段日子的生活,给练得皮粗肉厚,刚刚那一撞,虽然是筋骨疼痛,却连皮外伤也没半点。
“是喔!那可真是可惜。”
兰斯洛的眼光,咕噜噜地打转,似乎在盘算着某种计谋。
“你的眼神为何如此无良?你想做什么?”
小草颤声道,以往常的经验来看,兰斯洛每次出现这种表情,通常有人就要倒楣,而那个人往往就是自己。
“这个嘛……咦!你哥哥来了。”
“在哪里?怎么可能?”
小草顺着兰斯洛的目光,惊慌地往左望,只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糟老太婆,缓缓地在湖堤边行走。
“你那是什么眼睛,我哥哥有可能长成这样吗?…等等,你怎么知道我有哥哥?”小草质疑问道,却看见兰斯洛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干什么,我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你……你一点都不觉得痛吗?”
“痛?当然痛啊!怎么可能不痛,我头痛脚痛,外加心里也痛……咦!你手里拿着这么大的石头做什么?”
低下头来,只见原本形状极为纤美的粉腿,变的又红又紫,怕是肿成原来的两倍大了。
“啊……”
凄厉的惨叫,刹时间,声闻四野,久久不断。
“哇……你还真狠毒啊!对自己兄弟做这种事,你还算是人吗?”
小草抱着给敲断的左腿,咬牙切齿,冷汗直冒。
“大家彼此牺牲一下,顶多以后结婚,让你免费进场罗!”兰斯洛低声陪笑。
“小公子没事吧!”
姗姗来迟的紫钰,适时赶上这一幕。
“很不好,他的腿给撞断了,需要立刻治疗,而且最好找个好一点的地方来静养。”兰斯洛装出很焦急的样子,正色道。
“落琼小筑就在湖边,环境也好,不如就先回寒舍吧!”
“真不好意思,就麻烦了。”
在阳光下,兰斯洛的笑容灿烂,就像是个大白痴一样。
经过医师的诊断,理所当然地判定小草腿骨骨折,静养期间,不宜移动。
靠着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两人便顺理成章地,成了落琼小筑的白吃食客。
期间,兰斯洛以近水楼台之便,追着紫钰东奔西跑,然而,尽管双方物理上的距离拉近,但心理上的距离,却是天南地北。
紫钰完全没把兰斯洛放在眼里,呼来斥去,就小草看来,兰斯洛就像是一只受命跳舞的猴子,整日悲哀地手舞足蹈。
然而,在对待小草的态度上,紫钰却显得非常恭谨,整日嘘寒问暖,细心照料。这点让小草颇为困惑,因为在仔细的观察后,小草已有九成肯定,这个貌若画中仙子、气度不凡的女孩,跟龙翔山的龙族,绝对有着极密切的关连。
所谓龙族,那是超越所有次元而存在的一个种族,在所有的经典之中,每当世界陷入混、黑暗,都可以见到龙骑士活跃的踪迹,维护光明,打倒邪恶,是传说故事里面,最典型的勇者。
风之大陆五大圣地之一,龙翔山,是龙族的根据地,终年云雾深锁,高不可攀,内中栖息五头太古龙神,而侍奉的族人,居住山腰。
龙族,是一个广泛的通称,包括了人形的人龙,兽形的地龙,与超越一切,拥有神格的龙神。
关于人龙,多是世代侍奉龙神,而蒙赐与神力,或是人与龙神的混血子孙。依照族规,每一名成年男子,都必须驯服一头地龙,作为座骑,而其中的佼佼者,可以加入飞龙骑士团,那是身为龙族的无上光荣。
每当世界为黑暗势力所笼罩,龙族中最强的战士,经由龙神认可,即便成为龙骑士,他挥舞兵刃,统帅飞龙骑士团,毁灭一切的邪恶,令黑暗势力为之胆寒。
龙族武学,自有其独步天下之秘,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九州大战,该任龙族族长,以龙骑士的身分,展现神通,屡破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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