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310章完美缉凶 伍汉超大吃一惊,连忙上前扶住杨凌,紧张地道:“大人!大人”。 杨凌艰难地摆摆手,说道:“我……..没事,走,回书房。”刘大棒槌站在门口儿朝里边张望了一眼,两只绿豆眼瞪的老大。 这个莽汉是当兵的,战场上也不怕杀人,可是却挺迷信,不敢进停尸的地方,尤其是他听说死的那位姑娘当时穿的是红衣服,要不是杨凌在这儿,这院子他都不进。 因为他小时候听他的姥姥说,女人阴气重,停尸待葬的死人煞气重,穿红衣服死的人会变厉鬼,没过头七乱接近是要撞邪的。 杨凌推开伍汉超的手,声音发干地道:“派人通知郡王来领尸吧……..,郡王来了,派队官兵帮助扶柩回去……..”。 他走到门前,又回头深深望了那具棺木一眼,这才向主宅走去。一路上,他的心一直突突直跳,腿肚子都在发颤:“朱让栩,凶手十之八九必是朱让栩!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想不到这棺中的朱梦璃,竟是自已在蜀王府花园中见到的那个红衣高挑女子。 当时自已和杨慎边走边聊,在林荫下看到世子朱让栩和那个女子时,这两个人并没有注意到自已和杨慎的存在,否则世子出于忌惮,说不定就不会下手了。 刘大棒槌把茶放在桌上,见杨凌脸色青一阵、红一阵,两眼发直,不禁深为担忧,他急急忙忙放下茶,跑出门去找到伍汉超道:“伍大人。你看咱要不要去找个大仙回来给大人跳跳呀?” 伍汉超听了这没头没脑的话愣道:“什么大仙?跳什么?” “俺看大人象是撞了邪哩,找个……..”。 “滚!”大棒槌话没说完,屁股上就挨了伍汉超一脚,他眨巴着绿豆眼,看着伍汉超若无其事地走开,不禁莫名其妙地挠了挠头。 世子年纪不大就替父秉政,大权在握,手中掌握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可是他却修身谨然,不好女色,比起许多有几亩薄田的地主少爷还要端正,在官员中素有贤名。这贤名反过来也成了他的束缚,他愈发的不敢在外边找女人。 年纪渐长,情欲的需要也更加强烈,一般有地位地少年公子,在没有合适的正妻可娶时。都会先纳妾,后成亲。而世子为了这个贤名却没有,二十有余的小王爷,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 这时,容貌俏美的堂妹住到家里来。两个人一来二去,竟然发生了悖伦的恋情。世子即位之日,或许是这位姑娘刚刚发现自已有孕,惊慌地跑来告诉堂兄。或者是知道他今日即位,想趁机摊牌,逼他给自已一个交待和安排。自已在花园中见到朱梦璃苦苦哀求,而朱让栩却不断摇头,最后拂袖而去的场面,恐怕就是这个原因。 朱让栩或许是越想越不安,或者在他回到后宫要向母妃和诸位土司夫人请安时遇到了站在水池边满腹担忧的朱梦璃,两人再次发生争执。于是朱让栩突然出手杀人,并趁机嫁祸给在民间和各部落土司中有极大影响力的弟弟…….. 不对,如果是临时起意杀人,那枚玉佩就不会出现。应该是他越想越不放心,先定下一石二鸟之计,然后潜入朱让槿住处盗得玉珮,然后返回后宫寻找机会下手。死尸如果晚发现一刻,他已经是蜀王了。就是早发现了也没问题。眼中钉都除掉了,他只不过晚继位几天而已。这王位又跑不了,有什么好急地? 杨凌在脑海里象过电演一般,把整个猜测情节从头滤了一遍,越发肯定是世子所为,现在缺少的只是证据,就凭自已和杨慎看过他和堂妹交谈?这能让人疑心到他,但是却绝对不能做为证据抓他。 证据! 杨凌想到这里,不由精神一振。桌上早堆了几大本按察司问讯相关人员的笔录口供,现在都没必要看了,按察司也没从那里边找到什么证据。真正的证据应该就在他今日搜出的东西上。 杨凌的目光落到‘乐善集’信匣和那本字迹娟秀的小册子上,沉吟良久,他拿起了‘乐善集’,重头戏先放在后边,先看看朱让栩有没有可疑吧。 杨凌打开书匣,先把朋友之间的来信看了看,就连保宁那位苗族酋长地来信都重新看了一遍,没发现任何异状,然后他吸了口气,拿起了丝线捆着的那些信札。 内容主要是男女之间情意绵绵的贴心话,以表思念之情,对于住处、环境、家中的提及极少,看了三封信,终于看到了飓拉两个字,再回过头来看看信中的内容、语气,杨凌微微一笑:“这应该是那位拓拔姑娘地书信了,她和朱让槿果然已彼此相恋甚深。想不到那个看起来高傲清冷的女子,在信里也是这般柔情若水,爱恋似火,说的这般深情款款,比我的怜儿还厉害”。 朱梦璃也住在小金川一代,但是她是汉人,不会习惯用飓拉这个藏语来表达那个地方,就算不写成杂谷安抚司,也应该用汉译地小金川才是。 匆匆又浏览了后边几封信,从信中描述的情形越发肯定是拓拔嫣然,因为里边有提及牛马和纵马草原的情节,显然不象是那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圈在深宫里郁郁寡欢的朱二小姐。 朱梦璃的手札记的很散乱,有情诗,也有阴天下雨、花落风吹就感伤不已的诗词,感情是个林黛玉似的人物,长了一颗易碎地七巧玲珑玻璃心。 杨凌耐心地看着,时时抑制着泼点茶水上去,或者放到火上烤一烤。于是乎那位奸夫姓名就会豁然显现出来的冲动,一个字一个字地耐心读着。 册子虽小,字记地却密,这样的字体倒和朱梦璃的性格有些相似,谨小慎微……..可是偏偏这样的女孩儿,反而敢作出寻常女孩不敢触及的禁忌来。 杂乱的东西太多,偶尔提及那个男人,也只是含蓄地以他来代替。对方地身份、地位、姓名只字未替。杨凌翻着翻着忽地心中一动:世子曾经被扣为人质一个多月,如果世子就是那个男人,这个连刮风下雨都伤感不已地多情女孩儿不可能一点记载都没有。 他迅速向后翻去,找到了!他忽然看到了都掌蛮三个字,立即停下了手,一行行字飞快地从眼前掠过,虽然她仍然没有提及那个男人地名字,可是却隐晦地提到了都掌蛮叛乱。他身陷敌手地事,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女孩子对情郎的痴情、担忧和思念,笔调忧伤,其中一句也提到了有孕在身,却是一笔代过。 再后边。笔风明显地欢快了起来,或许是过于开心,其中有一句明明白白地提到‘已经听说他被救出来了,可是直到今天看到他回宫。我才真的放下心,当时真想扑到他的怀里,可是当着娘娘的面,他看也不敢看我一眼。我知道,他心里一定也在想着我……..’。 杨凌看到这儿,心里一阵难过,停了好久,才继续向后翻去。后边只有几句了,除了大量欢快愉悦的自赋诗词,寥寥几笔都是他今日来看我,或者我见到他,应该是两人私相往来的夜晚过程,自然一笔略过了。 杨凌看完了手札,忽地想起一事,又翻了翻官法地律法条文。闭目想了良久。忽然拂袖而起。他大步走到门前,唤道:“汉超。随我去蜀王府”。他摸了摸腰间的火枪,又检查了一遍枪弹,然后换到了一个易拔出的位置,用衣袍掩上,然后大步走下了台阶。 杨凌心中甚急,并不乘轿,唤人牵了马来,刚刚走出大门口,就见前方有几个侍卫拦在那儿,前边站了三个人,一男一女还牵着个小孩子,看来是一家三口,那男人穿的是卫所官兵的服装,看模样品秩还不低。 杨凌拉住马缰绳道:“什么人在那儿喧哗?” 几个侍卫回头一看,抱拳道:“大人,这人要见您……..”。 那被拦住地军官跳着脚儿喊起来:“杨大人,钦差大人,是我啊,我刘浪啊,大人”。 杨凌听了纳闷:“流浪?又是卫所逃兵?找我这个钦差告状来了不成?等等……..流浪……..蛤蟆山”。 杨凌一下想了起来,里应外合拿下五都都山蛤蟆岭的刘浪。这人虽曾立过大功,不过打下五都都自已就继续进兵了,这人就交给李森处置了,所以杨凌对他实在印象不深。 杨凌换了副笑模样,摆手道:“叫他过来吧”。 刘浪领着那个身材纤巧、皮肤白晰、眉眼挺俊俏温顺的少妇,牵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走到跟前推金山倒玉柱,“咕咚”一下就跪倒了:“小地马上就要上任了,临行前想见见大人,拜谢大人如山恩德,杨大人请受小的三拜”。 刘浪说罢,“咚咚咚”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响头,一抬脑袋见儿子还傻呵呵站着,就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骂道:“混小子,愣着干吗?快磕头,没有杨大人,你能有爹吗?” 杨凌听着直别扭,他咧咧嘴,正要上前扶起刘浪,刘浪扯着嗓子和那白净少妇也嚷上了:“媳妇儿,这就是咱家的大恩人钦差杨大人,没有他老人家,你就得守一辈子活寡,快谢过了大人”。 这都哪儿跟哪呀,杨凌听的啼笑皆非,可是和一个如此真诚的粗人也没法细讲,否则是越描越黑,只得受了这一家三口的拜礼,然后才上前扶起刘浪,笑道:“可别这么说。你能及时悔悟、弃暗投明,也是立了大功的,又不是本官私相授官。如果没有你,本官就打下都都寨,死伤也不知要多少几倍,你对朝廷,是有大功的。” 刘浪一听杨凌夸他,咧开嘴笑了。拱拱手道:“还是得多谢大人,要不是大人,旁人根本就攻不到都都寨,小地就是想为朝廷立功,也没有机会呀。再说了,小地当初犯混,犯了大罪,也就是大人您。才能赦了我的罪,还给了我官做,我能找回老婆孩子,还能风风光光地做上守备,全赖大人的恩德。这分恩情我们一家永世不忘。” 杨凌心中有事,不想多谈,便道:“嗯,做了守备是吧?去哪里上任呀。已经走过一次错路,这回可别再做错事了”。 “是,大人”,刘浪恭恭敬敬地道,然后憨然一笑:“回我老家,保宁府,嘿嘿,有大人您关照。李指挥挺照顾我的,给我分了个好地方,可我偏要回保宁。那里是赖点儿,穷山饿水的,啥也没有,可是毕竟是老家,我犯了事,族里上上下下都跟着丢人。这也算是衣锦还乡了不是。” “嗯!”杨凌点点头。忽想起给朱让槿写信抱怨械斗的苗家部落好友就是在保宁府,现在刘浪又说那里穷山饿水。看来地方确实不靖,便道:“你那里的苗家部落好象彼此之间常起纠葛,和汉人恐怕也少不得有纠纷,我听说有个‘轱轱寨’常向四乡挑衅,连同为苗家地部落都欺负,回了保宁做守备,你可要守得一方土地,保得一方平安呀”。 刘浪讶然道:“难怪人家说大人是诸葛武侯再世,原来真地是……..真的是……..,连轱轱寨这种小地方大人都知道,真是神了,大人放心,那里是小人地家乡,我别的不图,就图给刘家族人争口气,给大人您露露脸,也得把事儿干好”。 杨凌点点头,心头却暗暗一叹:“自从皇上登基,就下诏官员不得在家乡本地任职,这条令自古有之,可是到了现在也只有三品以上的大员也顾忌一点,地方上根本没推行下去呀。这政令当初自已也是赞同者之一,可这位大兄弟当着自已的面嚷嚷着要回老家当官,好象还生怕旁人不知道似的。 杨凌只好装糊涂道:“好好,你们一家团聚,也是桩大喜事,本官在这里也先恭贺了。我还要去蜀王府,有件要事待办,你也早日回家乡上任吧,等以后有机会,本官去你那儿游览一下”。 他只是随便说说,可刘浪却当了真,难堪地笑道:“小的那儿实在没什么风景可逛,大人见多识广,怕要失望了”。 杨凌奇道:“那里不是有个剑阁吗?从秦入蜀,必经剑阁,大大有名地地方呀”。 刘浪道:“保宁府领二州八县,剑州确是其中之一,可是距我那儿可不近,不过小的家乡虽没什么可以游赏的,山林中却有老虎,小的以前打过,大人要是去了,小的一定想办法再弄一只来,请大人尝尝老虎肉”。 他地媳妇儿羞怯地扯扯他的衣袖,轻声嗔道:“大人有事要忙,你倒是瞎扯些什么呀,大人是钦差呢,什么东西没尝过,还稀罕老虎肉?” 杨凌嘿嘿一笑,心道:“那是,堂堂小郡主的脚丫子,本官都啃过。常言道秀色可餐嘛,当然也算吃的,天底下还有谁吃过?” 趁着刘浪媳妇儿这句话,杨凌趁机拱手告辞,翻身上马,带着侍卫们一阵风儿似地卷向蜀王府。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