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暴之下离婚权-《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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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见妻子在自己的淫威下不再提出离婚要求了,更变本加利,殴打妻子的行为有增无减,越来越厉害。
这一天,李云娜被打不过,趁张磊不备,把一瓶早已经准备好的农药喝了下去。
张磊一楞神的功夫,李云娜就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挣扎着。
儿子张小明正好在家里遇上了,赶紧跑出去求救。他看见一个漂亮女人正拿着照相机在村里拍照,就跑到她的跟前,哭喊着:“阿姨,快救救我妈,她喝农药了。”
这个女人是山城日报的记者刘婷,她今天正在村里采访。听到眼前的孩子求救的哭诉,她急忙把自己的汽车开过开,把李云娜抱上汽车就往医院里送。到了县医院,经过医生的紧急抢救,李云娜终于被抢救了过来。
在医院的病房里,刘婷看着刚刚苏醒的李云娜,问道:“大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怎么能走这条路呢?”
李云娜哭泣着说:“大妹子,你不是救我,你是害我哪。我活着比死了都遭罪呀。”
刘婷心里一动,难道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有故事?她立刻说道:“大姐,你别伤心,我是报社的记者,你有什么事情解不开,能告诉我吗?我也许能够帮助你。”
李云娜哭诉着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刘婷,刘婷听后对李云娜极为同情,她决定一定要管管这件事情。便开车回到乡里,找到与乡司法所的林所长介绍了李云娜的情况,并提出:“乡司法所能不能找张磊好好谈谈,能不能让他不再打老婆了。”
林所长说:“刘记者,这个张磊打老婆的事情是我们乡司法所几年来最难做的一个家庭暴力典型,我们先后和张磊谈了有十几次了,根本不起作用。这个张磊,简直就是石头脑袋,油盐不进。”
刘婷说:“李云娜已经被打得喝了农药,差一点就死了。我想这个时候再做做工作,备不住张磊能听得进去。”
林所长说:“好吧,我们再去试试,不行,就得报公安机关处理了。”
二人来到了张磊的家里,张磊正在桌子上喝酒。他看见林所长进屋,便说:“林所长大驾光临,又有什么说教,快说吧?”
林所长指着刘婷,说:“这位是报社的刘记者,你老婆喝药就是她帮助送到医院抢救过来的。你不赶紧谢谢人家。”
张磊听说妻子自杀后被抢救了过来,眼睛都没有抬,说:“她愿意喝药自杀,该我什么事?想死还不容易,今天抢救过来,明天她还要死,你能管过来吗?”
林所长说:“张磊啊,你这打老婆也太凶了吧,我跟你讲,你这可是犯法。”
张磊非常反感,他翻了一下白眼球,对林所长说:“男人打老婆是中国几千年的老规矩,你司法所就能把这个规矩改了?你说我犯法就犯法了?你既不是公安,也不是法院,管不着我家的事。”
刘婷说:“张大哥,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男女平等。你说的那一套是封建社会留下的,早就被淘汰了。如今,在家里施加暴力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属于犯罪。我作为记者,发现了这件事,不能不管。如果你能接受我们的劝告,与妻子和好,得到她的原谅,我们可以不管。如果你的妻子不能原谅你,我建议你们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这样,你们也可以相安无事。”
张磊眼睛一瞪,说:“离婚?没门,想都别想。打老婆犯罪我还没听说过,我没打她腿断胳膊折的,犯什么法?自杀的农药也不是我灌到她嘴里的,关我什么事?我犯哪门子法?你别吓唬我。”
刘婷说:“张大哥,我不是吓唬你,你真犯法了。既然你不听劝告,我看你还是和李大姐协议离婚吧。李大姐说了,‘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儿子。’你们离婚了也许能冷静下来。”
张磊对刘婷说:“老婆是我当年花钱买的,她就得听我的。自古以来,家庭都是男人当家作主,女人得听男的。男人不休妻,女人不得离婚。你是记者我不能打你,要是村里人这样和我说,我早就打得他们找不到北。”
劝说没有成功,刘婷和林所长离开张磊后,便到村里进行采访,了解到张磊施加家庭暴力的许多事实。村民告诉刘婷,“刘娜浑身都是伤,几乎没有好地方,都是张磊打的。”
刘婷回到市里后,写了一篇报导《山村里的家庭暴力》。报道发表之后,市妇联派人找到刘婷,一起到医院看望李云娜。妇联工作人员听了李云娜的遭遇之后,立即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律师给李云娜提供法律援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刘成律师看了李云娜的伤情之后,建议对李云娜进行司法鉴定。经过鉴定,李云娜身体多处受伤,构成了轻伤二级。
刘律师对李云娜说:“李大姐,你现在属于轻伤,你是否愿意起诉张磊,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李云娜摇摇头,说:“律师呀,我不是不想治他的罪,他和我毕竟夫妻一场,又有一个可爱的孩子。要是把他治罪了,孩子的心里也不好受是不是。治罪的事情我就不要求了,如果能离婚,就离婚得了。”
因为家庭暴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受害人不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由于李云娜只想离婚,在记者、妇联干部和律师的帮助下,李云娜终于走进了法庭,向法院起诉张磊,要求离婚,平均分割家庭财产,赔偿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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