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河边那座城_第十四章约法三章-《美丽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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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祝总来个“约法三章”:我的三件主要任务是拿地、拆迁、融资;祝总的三件主要任务是企业管理、项目策划、市场营销。

    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公司会议室里,王光辉正在主持置业公司主要员工会议。祝建平,付国庆、田力、小彭,还有新招进来的营销总监、财务总监,以及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等人都在会场。

    王光辉一边讲话,一边由田力用投影机给大家播放《项目地块示意图》——

    下面,我先来说明一下,第一块项目用地的情况。

    这块地,以前是一家国营的木材加工厂,有40多年的建厂历史,但它在历史上就从来没有盈利过(笑声)。年年亏损,靠银行贷款或者财政拨款发工资。但是,它占地面积有400多亩,位置处于正在施工建设的相水河第二条跨河大桥的桥头。因此一旦二大桥通车,这里就成了相水区屈指可数的黄金宝地。而且,该厂的在册职工人数不多,便于安置。经过我与市、区两级政府的协商,达成了协议:由我们出资收购这家企业的资产残值,评估价1000万元,成交价1200万元,并且负责安置70多名职工。

    第二块地,换下一张图。对,你们看,这块地,面积大约600亩,由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一个粮食仓库合并而成,便于整体规划。其中,农科所主要是蔬菜种植科研基地,没听说它出过什么科研成果,领导很失望,所以“咔!”(他做了个杀头的动作)卖给我们。这边呢,原先是粮站,现在都分割出租了,做什么的都有,火灾隐患很大,租金收入也没什么吸引力,“咔!”政府决定:卖!评估价1500万元,成交价1800万元,不需要安置职工。

    好了,第三块地。这块,面积大约150亩,块头小点,但位置在城中心,由三部分合并而成。你们看啊,就是现在的区政府办公楼、政府机关招待所、政府干部家属大院,三块一起,“咔!”全卖给我们,总价2100万元。乖乖,政府它把自己都给卖了,有意思吧?我们的区政府,计划搬迁到城外去,这样可以成倍地放大城区规划面积,扩展城市规模,批到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

    当然,拿地需要大把的钱,还要安置职工。所以,政府为我们想得很周到,特意安排了银行给我们提供贴息贷款,我们用这几块土地作抵押,拿几千万资金没问题。也等于说,我们拿银行的钱,买政府的地,自己不用掏腰包的。

    同时,区政府和国土局已经推荐安排了4块地的委托拆迁业务给我们的光明拆迁事务公司。这些是其他开发商的项目,我们只赚拆迁部分的服务费。具体说,我们把拆迁户赶跑、把钉子户拨掉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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