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标题先飞着-《兰陵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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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吴、越、蜀相比,楚王名的华夏特征相对显著,多见“熊单名”的形式。
而战国时期楚国的普通人名,与楚王名一样,大多数为华夏式的“姓名”形式,单名、双名均有,而单名占据主导。
楚秦之际,随着兼并战争的进行和新县制的推广,南方的编户化进一步加强。其人名的记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华夏式姓名,一种则仅称名。
其中:户人名均为“姓单名”,举例如下:蛮强、黄得、彭奄、宋午、李獾。每户内的母、妻和子女仅称名而无姓。
侍约者人名的记录形式是“姓名”,单名、双名均有:如载翁仲、王翁季、杨公子、陶仲、姚季、张苍、陈黑。
随着秦汉帝国南方统治的推进,人名状态会进一步朝着“姓名”的华夏化方向过渡。在人名用字上,一些明显带有南方土著色彩的用字会逐渐减少。在这一过程中,上层人名的变化会早于一般的编户民。
三、晋宋之际上层双名的兴起及其意义
西汉末至东汉,上层人名的制名习惯经历了一个单名化的过程。这种单名习惯经由户籍编制等途径,对某些地区的编户人名产生了很大影响。不过,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人名使用习惯自东晋后期开始又出现了新的变化,社会上层的单名习惯开始被突破,进入南朝后,双名比重则逐渐增大,形成单名、双名并行使用的状态。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社会上层“去二名”的文化观念,为何会在晋宋之际逐渐消退?这与底层单名、双名并存的制名习惯有无关系?
东晋后期社会上层人名中双名的兴起,有一个特殊现象,即多以“单名之”的方式构成双名。关于“之”字的意义,陈寅恪很早就指出是天师道徒的习惯,具有信仰标识的内涵。不过,单纯从文字角度来说,“之”则是一个虚字,也可以认为没有任何实质性字义。正由于此点,使用时也常常会省略这个字,只以单名相称。由此就引出一个问题:在上层双名兴起的过程中,虚字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
双名中的虚字确实比较特殊。南北朝是最重视避讳的时代之一,但之、道、僧等人名用字不在避讳之列。
陈垣指出:“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子桢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之’为名,不以为嫌也。宋王弘子僧达,孙僧亮、僧衍,从子僧详、僧绛、僧虔,从孙僧祐,叔侄皆以‘僧’为名,不以为嫌也。”
这就说明,之、道、昙、僧、灵等虚字,主要是作为双名中的信仰点缀。由于这些字并不具有实际人名功能,所以不需要避讳。由此可以认为,带有这类虚字的人名,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双名。
问题是,为何要增加这类无实际功能的虚字呢?
这可能要考虑到民间文化习惯的影响。
东晋南朝社会虽然强调身份制,但士族社会与民间社会之间并不能完全隔绝。在士族社会的人名系统中,单名和字共同构成一个身份性的雅名,与此同时,小名的使用却具有民间性。
如司马攸小名桃符,梁武帝小名练儿,其子子卿小名乌熊。此外,还可以举出镇恶、桃枝、道民、灵宝、法生、法真、蛮奴、客儿、蟠龙、社客等小名。
这些小名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俚俗色彩和信仰表达意涵,如道教色彩的道民、灵宝,驱鬼辟邪的桃枝、桃符、镇恶。在小名使用上,士族与普通民众看不出明显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间社会中,这类俚俗小名也常被用作正式人名。从性质上说,这种做法与士族人名中的“之”、“僧”、“道”等信仰性虚字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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