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封建官衙文化-《官易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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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正中央的设施叫“暧阁”,是专门为知县审理案件设的公堂,暧阁的正中央放着三尺公案,公案上面放着审案用的文房四宝和红绿头签。绿头签是捕签,用来捕人的;红头签是刑签,是下令动刑的。
在大堂三尺公案座椅后面是一个屏风,屏风上面绘着“海水潮日图”寓意为官者要明如日月,清似海水;图上的飞鸟叫“白鹇鸟”,是正五品官的标志,过去一般的县设的是七品县令,不设暧阁,而郦城县过去统管的辖区较大,因而级别相对较高,知县一般为从五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副厅待遇。
旧时,县衙大堂中,知县审案的时候,是由东侧走上暧阁,然后原被告才能被带上来,跪在堂前的跪石上,东边正方形的为原告石,西边长方形的为被告石,因为在有的案件中涉及有同案犯,所以大堂中的被告石比原告石要长一些。
县衙大堂后面为门子房。守卫门子房的人叫“门子”,也就是看门的人,门子一般是由知县的亲属或亲近的人担当,实际上他们是官员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与民信息沟通的惟一途径。对老百姓来说,不论是告状还是办事,最先接触的就是衙门里看门的门子,于是他们中的一些奸滑者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时间一长,“门子”逐渐变成了“门路”的意思。就像人们常说的“走门子”、“走门路”之类的就是从这里演变过来的。又因为门子房设在县衙大堂后面,所以后来也把“走门子”称作“走后门”。
门子房后面有一个屏门,大家穿过屏门,便进入二堂,这里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堂前抱柱上也有一副对联:“法行无亲令行无故,赏疑唯重罚疑轻”。这副对联的意思是,要求为官者即要做到法律面前亲疏平等,又要做到对证据不足存疑问者要慎重对待,从轻发落,避免冤枉好人。这副对联用到“亲、故、重、轻”四个字,真实地反映了封建时代为官者的执法思想,平仄顺畅,恩威并施。
二堂正中悬挂一块匾额,上书“琴治堂”三个字,岳浩瀚站在匾额下仰头看了一会,扭头问站在身边的章海明,道:“章老师,我不明白‘琴治’这两个字做何解释?”
章海明道:“这里的“琴治”应该是引用了《吕氏春秋》中的一个典故,说的是宓子践在任单父县令时,身不下堂,鸣琴而治,轻轻松松地把单父县治理得井井有条。后任,县令巫马期却整天奔波于民间,凡事都要亲自去做,他便去问宓子践这其中的缘故。宓子践就告诉他说,我是重于用人,你是重于出力,用人者安逸,出力者当然劳累,后来的人们就用“琴治”来比喻鸣琴而治,以此来称颂为官者知人善任、政简事轻。”
岳浩瀚笑了下,说:“看来把这二堂叫‘琴治堂’,是地方官们为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用人之道能够与宓子践相比,有点自我标榜的意味啊。”
章海明笑着说:“我道是觉得宓子践的重于用人这个观点很值得借鉴啊,浩瀚,你将来要是当主要领导的时候,一定要向宓子践学习,重在用人,力求达到‘琴治’的效果。”
在二堂靠墙的地方放置的是型具。东侧放着笞杖,即打板子时用的竹板子。西侧放有夹棍、拶子,拶子是清朝时审讯女犯人专夹手指的型具。夹棍这种型具始于宋代,俗称“三木之刑”,专夹小腿,适用于一些证据确凿却拒不吐实情的男性案犯。
一行人出了二堂,到了后面便是夫子院,也就是师爷办公的地方。过去的师爷是由主人自己聘请或从家乡带来,他们与主人之间是非常亲密而平等的宾主或朋友关系,属知县慕僚,帮助知县参政议事,大多是一些有知识、有才华的人,所以包括知县在内都尊称他们为“老夫子”,而他们办公的院子就称为夫子院了。
夫子院院内有一棵元代时期栽植的桂花树,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了。桂花树的旁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南天竺,取“竺”和“桂”的谐音为主贵,意思为一般的庶民百姓不能轻易进来,只有达官贵人方可到此。
出了夫子院,再向后走,便到了三堂,三堂是知县日常办公的地方,如果案件涉及机密的话,也是在这里审理。另外,在三堂的左右还有一个跨院,称为东西花厅院,是知县家眷饮食起居的地方。三堂后面有后花园,是供其赏心悦目和回避政事的地方。
大家站在三堂门口观看,三堂屋檐下一块匾额上书“三省堂”三个漆金大字,前面两个抱柱上写着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傅荣生站着仔细地看了看对联,说,不容易啊,封建时代的官员能够这样认识到,官与民、荣与辱、得与失的辨证关系很不简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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