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阵剧烈的刺痛-《穿越之媚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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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云轩被十几名士兵簇拥着,左胸中箭,鲜血直淌,都是他没有听二公子的劝告,冬季来临,此事不宜久拖,是他太想不费一兵一卒夺下京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竟被容进所围。
“我不会让你捉住他的——”赵三三转身一闪,从容军手中夺过长枪,击退走近自己的士兵,用力一抛,飞向容进。
容进大惊,纵身一闪,已经躲过了长枪,为什么他的肩部会传来一阵剧烈的刺痛,低眸时,一只银簪扎在右臂。
在战场上寻觅赵三三的身影,她已经狂奔而去,在偌大的人群中,她与米云轩的白衣太醒目。他爱极了这个女人,可她竟然伤他。伤在身上,痛在心里,她竟然对他没有半点的情意,有的只是不屑。总有一天,他要她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她奔向米云轩,二人很快的会合,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往圈外奔去。
出了包围圈,在花河附近终于与郑元琮的残兵会合。郑二公子手臂、腿部负伤,被郑宝珞紧紧的搀住。
容军并没有趁胜追击,她的那一簪,对方也受伤不轻。
数百人坐在花河边的密林里,个个垂头丧气,忆起先前那场恶战,郑军伤亡太大,没死的人早被冲散。
“二哥,我终于明白了……”郑宝珞怯怯地应道,想到那张面具的主人,不寒而栗,“恐怕他不会放过你和母亲的……”
郑元琮强忍着痛处,任军中郎中替他处理伤口,“你……说什么?”
宝珞将目光移动一边:“二哥,还记得三哥的那张狼头面具吗?”
郑元琎的狼头面具?
宝珞的意思……
不,这不可能。
“没错,从后面偷袭我们的人是三哥,一定是他。虽说他离家十年,可是我记得他的眼睛,他就是三哥……二哥,我没看错,真的没看错……”
赵三三讽刺似的苦笑,她千辛万苦想要助郑元琮成就大业,却步步都在别人的设计之中,“容进居然是郑三公子?”那么,老者的话便可以理解了,从初识容进,她就觉得并不是他外表所看的那么简单,三年不出战,原来他在静待一个机会,等着夺下京城。
三三的话出口,郑元琮顿时惊骇不小,连米云轩也是惊疑不解。
容进是郑三公子,那真正的容进又在何处?
“宝珞看错了,容进与三弟长得相似,年龄相仿,会不会把容进错认成三弟了?”
如果那人是三弟,他真能狠心杀自己,就算他们并非一母所生的兄弟,却有同一个父亲。
“容进?郑元琎?”
原来这两个人长得相似,一个是外甥,另一个是小舅父,两个人情感极厚。
“小时候,三哥总是拿那个狼形面具来吓我和六姐,我认得那面具!”郑宝珞固执地争辨出,那个面具直到今日还会出现在她的梦厣之中,那是她恶梦的根源,今儿真真的出现在她的眼前,除了吃惊之外,便是自幼带来的恐惧与不安。
“二公子,我相信宝珞。”曾听容进说过,他家中还有大哥、母亲,还有两房侍妾,三个儿女,只可惜两位夫人都逝了,而真正的容进是独生子,除了三位长他许多的姐姐外,并无大哥,单凭这点她就能肯定,容进并非真容进,而是郑元琎。
十年!
十年的背境离乡,十年的隐瞒身份,十年的卧薪尝胆,就为了打下这半壁江山。
脑海中想起那老者的话:谁夺下京城,谁便是储君?
可是郑元琎费了那么多的心,十年内不与亲人相见,十年间隐藏了多少痛苦与无奈,可见他的心并非龙虎寨一个区区大将军,而是志在天下。
谁都知道,沐国公最喜欢的儿子是郑元琮。
“如果……三弟便是容进,那……就太可怕了。”
“二公子何出此言,你为沐国公打下了半壁江山,而三公子也打下半壁江山,绝没有……”
“泌郎——”三三柔柔地唤了一声,止住米云轩的话,看来是她太高估米云轩,他确实有才,只可惜心太软,中了道家那套禅礼说辞之毒不浅,“在龙虎寨时,我不止一次听他提过容夫人,言辞中充满了怜惜与思念。也只有那个时候,他的目光才是平和安静的,他说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母亲,他要给母亲最尊崇的身份,要让他的母亲因他而高贵……”
郑元琮的面容苍白,目光中尽是痛色与无奈。
“二哥,我们退回洛阳吧?”如果再不走,难道真要把那个人抓住,从小在三哥的心里,除了大哥元璧,四姐宝玥才是他的骨肉手足,其他的人又何尝放在眼中,待五哥、七哥他们还稍好些,尤其对他们兄妹三人更是恨之入骨。
“二公子,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说是连累,不如说是米云轩判断失误。
郑元琮神情凝重:“这怎么能怪军师,我才是前军主帅。以元琎的性子,他不会放过赵姑娘,不若今日,我们就此分别。”
郑元琎夺下京师,天下都尽归郑氏所有。
“不,这个时候,我怎么能离开二公子身边呢。”
知道了战神容进的真实身份,谁都想像,接下来会是怎样的兄弟相残。
三三很希望与米云轩离开,从此后,两人浪迹天涯,相携相依。可是就算他离开了,却逃不脱良心谴责。
既然米云轩决定了留在郑元琮的身边,所以三三不想劝阻。
“恐怕从此军师与我就卷入另一场战争之中……”
郑元琮敬重米云轩,也敬慕赵三三,可他不会对赵三三有丝毫的非份之想,因为这是他朋友的未婚妻。
黄昏,大雪下得更大了,纷纷扬扬,飘飘洒洒,京场外,尽是堆积如山的尸骨,还有三五成群整理尸体的将士。传来妇人们痛哭的声音,米云轩一直想不要死人,却不想因为他的仁慈死了更多的人,浩浩荡荡十万人马,就剩最后不足一万人。
三三回了上清观,匆匆收拾行装,携上小荞随郑元琮的人马回转洛阳。那里还是郑二公子的地方,是米云轩助他夺下的城池,短短半年时间,郑二公子连夺十二城,这是何等的气迈,可兵来如山倒。
北风呼啸,耳边是飞雪的声音,将士们踩在雪地上咯吱作响。
马车内一般寂静,小荞看着一脸平静的三三,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她必是不会让米公子为天下做事,这一战败得太惨烈,死了太多人。
更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龙虎寨的容进居然会是郑家三公子。
赵三三懊悔不已,她不该把米云轩也推入这场战争之中,天下的混乱易结束,可是皇权的争斗却是个永恒的话题。如今让他收手,已不可能,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与郑元琮走这段最艰辛的道路。
“赵姐姐——”郑宝珞调转马头,迎上马车,“米大哥昏倒了!”
跳下马车,快速追上前面的队伍。
“箭上有剧毒,许多中箭的士兵都已发作!”
郑宝珞看着周围走近的毒发士兵,郑元琮眉头微锁,看着怀中昏迷不醒的米云轩。
外面太暗,什么也看不明白。
“把他抬到我的马车上。”“二公子的伤没有大碍吧?”
如果此时能找到一家药铺就好了,只要有银子,买下治伤的良药,或许他们便会好得很快。
小荞点亮马车上的灯笼,借着微弱的光亮,三三解开米云轩的上衣,原本蚕豆的伤口,周围一片瘀黑。
迟疑片刻,握住米云轩的手腕。
“蚀心散——”这种剧毒只有神医城才有,她曾在地宫的秘室书室里看过关于这种毒的介绍。自从神医兄弟建神医城至今,流往天下的都是治病的良药,像这种剧毒之药,除非有人出高价购买。
神医城的医术自来传男不传女,传至梁朝时,神医城的后人中便已无男丁。也就是说,这些女子只会配药之术,并不懂医术,药物配方以口授的方式传至下一代的。而剧毒的药方,除了当家的男子无人知晓。
这种剧毒发作得极快,当瘀黑遍布腹部,毒入心脾,就算有再高的医术,也难回天。
难怪别离了半年,蓝无邪都未出,如今竟已成为郑元琎的人。还帮郑元琎使用了这种剧毒之药,难道连他也恨极了米云轩,要置他于死地。
“小荞,你下去瞧瞧二公子,看看他的伤势如何?”
她不能让小荞发现自己的秘密,唯有小荞离开了,她才能用自己的血去救米云轩。
小荞应了一声,下了马车。
从袖中取出短剑,轻轻挑破已经发黑的皮肤,咬破纤指,任血液滴落在他的胸膛上。一滴,又一滴,每一滴血都会让她钻心盘的疼痛。
刚落两滴,咬破的伤口在瞬间愈合,连一点疤痕都不曾留下,仿佛她从未咬破过手指。
正欲再咬,从车外飞出一条黑影。
来人紧紧的握住她的纤手:“你的血是很珍贵的……为了救他,你居然连自己都可以牺牲……”
蓝无邪看着面前的女子。
“赵姐姐,你没事吧?”郑宝珞看到黑影像幽灵一般就窜入赵三三的马车内,来不及阻止。
“没事,一位故人……”
她的血液与所有人不同,带着一股异香,是这血液里飘散的异香将青儿引到了这儿,如果她没有咬破手指,他还不会发现赵三三的踪迹。
半年不见,蓝无邪长高了许多,甚至也成熟了许多,双目喷出光亮:“你就那么想救他?”
“是——我很后悔,让他卷入到战争之中。如果他死了,我不会原谅自己。”
既然这个男人是她想救的人,那么他不会吝惜自己的鲜血。蓝无邪挽开衣袖,夺过三三手中的短剑,扬剑一挥,鲜血喷涌而出,滴落在米云轩的伤口之上。
看着他胸前的瘀黑快速褪去,蓝无邪的伤口也在瞬间愈合,他的面容苍白,毫无血色。
“无邪,谢谢你……”
他要的不是她的谢,而是她的心。他蓝无邪居然会救自己的情敌,恐怕连他自己都都没有想到。
四目相对,蓝无邪冷冷地道:“小雪,来年春天,我会再来找你,好好照顾自己,不可以再流血。你和我不同,你的血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有。”
而他,一旦失血,就会加剧病发的危险,他需要血,很多很多的血,这里不能再呆下去,他不能让小雪看到他吸人鲜血的样子。
“这瓶是蚀心散的解药,让他们服下吧……”只是,这解药怕已经晚了。蚀心散乃是剧毒,中毒三个时辰不解便无力回天。如果解药管用,他也不会用自己的血来救米云轩。“能不能救他们的命,就看天意了!”
米云轩,的确是个俊美飘逸的男子,难怪会令小雪为之痴情。
“无邪,你为什么要帮郑三公子?”
“郑三公子?”蓝无邪沉吟着,“容大将军!”
无邪已经知晓了那人的身份,难不成郑元琎已与金刀大王说明情由。
“不久之后,郑三公子将在京称帝,你尽早离开郑元琮……”
没有回答赵三三的疑惑,而是送出了自己的衷告,“将来,你会明白我的苦心。这么做,是为了我们的未来……”
蓝无邪纵身离去,就如他来时的匆忙,悄无声息。
就在深秋,郑元琮攻下洛阳之后,容进与刘军师、金刀大王三在曾在书房夜谈一宿,坦言了自己的身份。
在郑元琮围攻京城不久,金刀大王罗一刀禅位于容进(郑元琎)。
米云轩醒来,发现自己偎依在赵三三的怀中,她神情凝重,静静地看着窗外。天色已经大亮,风住雪止,阳光照射在雪野中,漾出瑰丽的色彩,空气中隐约闻嗅到梅花的气息。
“小雪……”
她轻柔地应了一声,低眸看着怀中的米云轩:“醒了就好!”不可预知的未来,让她看不到光亮,但太过担心,就变成了一不担忧,“郑元琎近日就要在京称帝……”
“如你所说,都怪我太心软,害了那么多将士丧命……”如果他不是梦想夏候捷臣服,或许今日进入京城的便是郑二公子,只差那么一点,登上帝位的人就是郑二公子了。
“你莫要自责。我认真地想过,如果是二公子夺下京城,依郑元琎的性子,必不肯认输,他必会领兵攻城,这一场激战在所难免的。”
听三三这么说,郑元琎是非夺京城不可,只因为那千余年来的帝都,象征着皇权,象征着帝位。
“你说得对,二公子怎么可以认输,我们一定要夺回京城,一定要让二公子登上帝位。”
这还是她所认识轩辕泌吗?还是从来,她都不曾走进过他的心里。现在她只想安慰,吃败仗、失京城都不是他的错,他也勿须自责,因为对方是郑元琎和刘军师,为了今日他们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布好了局。
“泌郎……我们何苦卷入郑氏兄弟的战争?”“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了,天下一统,我们就结为夫妻,做一个逍遥快活的世外散人……”
“三三!”是她当初要他担起男儿的责任,为天下人谋福,像郑元琎那样的奸险小人,怎么配做帝王,倘若他登上帝位,还有他们的好日子过吗?不,他不能让郑元琎登上帝位,那应该是二公子,二公子仁德宽厚,颇得人心,待将士们也很好,“郑元琎不会放过你,我是为你,为了我们才一定要坚持。”
她将银簪打入郑元琎的身体,这一簪之仇,他又岂能不报,更重要的是,她竟然欺骗、利用了郑元琎。
“泌郎,你这么做,会害了二公子的……”
“只要能助二公子夺下京师,登上帝位,我米云轩不惜一切代价。”
一切代价,“也包括我吗?”
“三三……”他是为了她,才决定要与郑元琎继续斗下去的,为什么她还不明白,就像当初为了她,他才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让她瞧瞧。
她不再说话,鼻子发酸,竟有想哭的冲动。
她恨自己,把淡泊名利,洒脱自如的米云轩变成了另一个人;她恨自己,把米云轩带到了数百年之后,让他远离自己的亲人。
没有亲人的关爱,没有朋友的相伴,米云轩对郑元琮的知遇之恩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甚至满心都想回报这份热情。
她的心痛得滴血,却无法再劝下去,因为她明白,他也是一个极其固执的人。劝得多了,只会事得其反,既然不能劝,无法劝,她就不再劝。能给的只是衷告,还有深夜里她最诚挚的祷告。
日夜兼程,三日后,一行近万余人回到了洛阳城。
洛阳城内,一片繁华景象,人人欢欣鼓舞,脸上洋溢着笑容,他们不是因谁胜谁败,而是因为他们听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天下一统了。
龙虎寨的战神容进,真名唤作郑元琎,乃是沐国公的第三个儿子。
“二公子!”洛阳城的守将迎上浩荡的队伍,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三公子正月十八将在京城称帝,请二公子前去朝贺……”
称帝?他就那么等不及吗?父亲为了天下操劳了大半辈子,熬得发须皆白,他竟然要在京都称帝。又将父亲视为何人?
这一点又被三三说中了,米云轩凝视着一边的赵三三,她的神情还是那么平静而平淡。
进入洛阳城之后,郑元琮召集所有的旧属到花厅议事。
赵三三坐在厢房内,手里握着一本书,努力为自己寻找一份宁静与祥和。
小荞不安地看着她的身影,容大将军竟然是郑三公子,他会怎么对待小姐。
都这个时候了,米公子还不肯娶小姐,难道他真要等别人来夺,来抢吗?
脑海中闪过那个奇怪的老者,他真是高人,很早便已经知晓了结局,那人到底是谁?
“小荞,收拾一下。我们去金府!”
“是!”
她挑了件鲜艳的衣袍,蓝色的袍子,同样蓝色的斗篷,梳了清爽的发饰,头上戴着那顶毛绒绒的帽子。
马车在金府偏门停下,小荞下了马车,叩响金府的大门。
过了许久,门被一位老妪启开。
“老妈妈,还记得我吗?我是小荞呀,曾经在这里住过一些日子,我和姑娘回来了,特意来探望老妈妈与老先生的。”
老妪小心地打量着四周,像在担心什么,确定除了这两名女子外再无别人,启开了房门。
院子里打扫得很干净,院中的几树梅花竞相开放,“墙角数枝梅,迎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那淡淡的梅香弥漫在院落中,树下是成堆的积雪,看来这里是被人特意打扫过。
“金婶,你放什么人进来了?”在通往后院的门口,传出一个少年爽朗的声音,言语之间,颇有些责备之意。
一个着绿褂的侍女,干练而精神,一双圆溜溜地大眼睛正打量着自己,少年的目光落在那位蓝袍女子的身上,她的身材清瘦,比侍女高出大半个头,平视着院中的那几树梅花。
“董公子,这就是老爷常提的那位赵姑娘。今儿是特来拜访老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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