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王炸證據!(1更)-《重生之不負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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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聞櫻提供的錄音是不是合法證據,不是熊律師說了算,需要法官判斷。

    主審席上,年輕的法官當庭問聞櫻為什么會想到錄音,鄭致和要回答,法官示意由聞櫻本人回答。

    “這是我第一次和大人談判,也是我第一次出版小說,我不知道自己提出的條件《愛格》會不會同意,我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這件事,當時想到錄音,并不是為了今天當作證據,我是想要留著錄音自己事后復盤,努力提高自己的談判技巧,我只是一個資質中等的普通人,沒有過耳不忘的能力。”

    ——不,這純粹是職業習慣。

    律師是習慣了錄音的。

    錄音可以更好記下委托人的需求,確保沒有遺漏。

    不過律師在錄音前會事先告訴委托人,不會偷偷錄音。

    聞櫻提供的音頻資料絕無剪輯,法庭是否采用,就要看法官如何去定性了。

    她在錄音前,沒有獲得韓琴的允許,這是對方律師唯一可以用來攻擊證據合法性的理由。

    但聞櫻不覺得自己有錯。

    她錄音是職業習慣,如果韓琴不想搞臭“逆流的魚”的名聲,聞櫻永遠不會把這份錄音拿出來。

    不危害別人,就不算是有惡意的陰謀行為。

    她會想到錄音,也是因為事前看到了小鯢的qq留言,說韓主編很生氣。

    這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聞櫻說的不完全是真話,但她心態很穩,自覺這事兒做的一點都不虧心,與法官眼神對視時沒有一點閃躲。

    韓琴剛才走了扮可憐的路線,聞櫻就收起了最初的怯弱模樣。

    法官可能會同情可憐的人,但也未必不會喜歡理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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