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道家法则-《九郎资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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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和九宫文:

    乾文,大指掐四指根。

    坤文,大指掐四指二、三节之间。

    坎文,大指掐三指根部。

    离文,大指掐三指三、三节之间。

    艮文,大指掐二指根部。

    震文,大指掐二指一、二节之间。

    巽文,大指掐二指二、三节之间。

    兑文,大指掐四指一、二节之间。

    诀目的构成主要依据於道教的神谱和要对付的对象:如前所说,所谓掐诀,是指掐某诀目。诀目是由诀文构成,简单的诀目只掐一个诀文,在这个意义上它与诀文可以通用。诀目的数量大,每一道派常绘成诀谱,在本门内授受和运用。诀目的设计,大抵一是依据著神仙谱系,一是依据所要对付的对象。

    依据神仙谱系的诀目,相当典型地表现了道教的特点,表现了它的法术与散漫於民间的巫术的区别。道教的神谱极为庞大,而且不同的道派尚有某些不同。但就行法而言,经常要涉及到的有尊神、祖师和神将三大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诀目。

    与尊神相关的诀,比较常见的有玉清诀、太清诀、上清诀、北帝诀等。玉清诀,又称上帝诀、玉帝诀,诀文在中指中节。上章表、统领天仙兵马、指挥行瘟使者时掐。上清诀,诀文在中指上节,召请上清兵马时用;又一法掐中指指甲下,问病时用。太清诀,在中指下节。

    与尊神相关的诀,有时不直接称尊神名讳,而用其坐骑、法器等来代表。比如炼度仪中请太乙天尊临坛,法师掐狮子诀:左右手掌交叉搭在一起,左手大指屈掌内,馀九指皆露於外。原来太乙天尊坐骑是九头狮子,这一手势九指外露即为象徵。类似的又如莲花诀、宝相莲、以及大小猪头诀等,掐之象徵斗姥降临。原来斗姥常趺坐於莲花上,又其拉辇的神兽名獬,形象是猪头上生角,故以之象徵接斗姥驾。

    祖师诀中最重要的是天师诀和本师诀,代表本派祖师或者天师降临,有时法师存想自己化身为天师指挥神兵驱邪时用,掐法是左手大指掐二指第一节。

    代表神将的诀目数量最多。因为道教神将的数目本来就很多,且各派法术所用的神将不尽相同。就比较重要的而言,有元帅诀,代表雷部元帅;都监诀,代表统领神兵的兵马都监;天丁诀,代表天丁力士;功曹诀,代表召唤神界管理案卷的功曹。其它还有日君诀,代表日君,月君诀代表月君,以及代表五方星斗的诀目。

    至於据要对付的对象,以及相关科仪所设计的诀,就更难计其数。因为治病、驱邪、炼度、禳灾的法术门类繁多,相应的诀目也就数量庞大。这类诀目有以所要对付的邪秽立名,如虎目、鬼目;有以法师的行持为称呼,如煞鬼目、禁鬼诀、握雷局;也有以所持神器、手段为号,如三叉诀、剑诀、金桥诀等。相关的法术体系中都绘成诀谱一一载明,法师行法时必须严格依式掐之。

    诀目数量繁多,这里所说的只是其主要类型。由於它们的象徵所在,因此主要是掐之表示启请或召唤神灵,或者以之表示布上神灵之气,克制作祟的鬼神。

    上述符咒诀步,加上使用剑、印、灵幡、灵图、照妖镜和其它法器,构成行法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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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气的由来:炼气是道教徒日常修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以持久地锻炼导引和呼吸,融会天地之精气於自身,祛除疾病,长生成仙。中国古代就有炼气之说。南朝刘宋鲍照的《鲍参军集》有句称,淮南王,好长生,服食炼气读仙经。淮南王者,即西汉刘安(前179-122年)。道教养生之术继承了古代的炼气方法。唐代高道孙思邈有《存神炼气铭》称,如欲存身,先须安神。如欲安神,须炼元气。气在身内,神安气悔,气海充盈,心安神定,如安而不散,则身存永年。宋元以後,内丹之术流行。内修是道教徒的日常修持的主要内容。炼气则成为内丹术的第一阶段,即筑基的主要方法。

    炼气的方法和作用:炼气的方法,在各派内丹著述中均有阐述,并各不相同。但其要则是宝气与行气。宝气者,即惜气而不乱耗气。行气者,即炼气而不停滞气。约出於唐代的《太上混元真录》称,食气固精,受明玄经,生道要妙,出幽入冥,上固云门,下固灵根。宝气则得道,得道则长久。宝精则神明,神明则长生。气行之,则为道也。道士日常修持炼气之目的,一是为求长生,二是为与神明交会。明代第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道门十规》称,凡行持之士,必有戒行为先,次以参究为务,先求岩谷名师,草衣木食之士,开发万法根宗,精励香火,止佩一法一箓一职。苟能晨夕炼神养气,修持不怠,与神明交格,言行无慊,何患法之不灵,将之不佑。

    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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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后汉书?王和平传》李贤等注云:“尸解者,言将登仙,假 托为尸以解化也。”1《无上秘要》卷八十七云:“夫尸解者,形之化也,本真之练蜕 也,躯质之遁变也。”2故又喻之为“蝉蜕”,“如蝉留皮换骨,保气固形于岩洞,然 后飞升成于真仙。”3但《洞真藏景灵形神经》又云:“尸解之法,有死而更生者;有 头断已死,乃从旁出者;有死毕未殓而失骸者;有人形犹存而无复骨者;有衣在形去者; 有发既脱而失形者。”4可知失去骸骨或仅留骨或衣者,皆称尸解。

    尸解之说在汉代十分流行。《仙苑编珠》卷下载:“倩平者,沛人也。汉高卫卒也。 得道,至光武时,不老,后托形尸,假百余年却还乡里。”5《抱朴子内篇?论仙》引 《汉禁中起居注》称:李少君病死,“久之,(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 焉。”葛洪曰:“按《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 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今少君必尸解者也。”又称费长房、李意期“皆尸解者也”。 6南北朝至隋唐亦流行尸解之说。《无上秘要》卷八十七所引《洞真藏景录形神经》 《洞章琼文帝章经》《洞真太上隐书经》《洞真八素真经》《真迹经》等,即出于南北 朝,书中多论尸解术。《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三十一《万振传》称万振“龙朔元年尸 解于京师,数日启棺,惟有一剑一杖而已。”7道教发展出许多所谓“尸解之方”。

    《云笈七籤》卷八十五《太一守尸》称:“夫解化之道,其有万途。……或坐死空谷, 或立化幽岩,或髻发但存,或衣结不解,乃至水火荡炼,经千载而复生,兵杖伤残,断 四肢而犹活。”8同卷《太极真人遗带散》称:“凡夕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 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9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籤》卷 八十四至八十六所载,即有尸解法十种以上,较著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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