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模拟总结:世界之主!!绝境下的通关!(求订阅!)-《英灵召唤:只有我知道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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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

    所谓的贵霜帝国由大月氏五翕侯之一贵霜翕侯部落建立的国家。

    而大月氏则是被匈奴按着头打的国家。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身毒,还在这里建国,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匈奴击溃了他们,不得不放弃河西走廊而向西迁徙,最终来到了这里。

    而匈奴,则在很长时间被大汉按着头打。

    在贵霜帝国的巅峰时期,因为帮助汉朝进攻车师有功,就在班超击破莎车的同年,贵霜王派遣使者来到班超的驻地,向汉朝进贡珍宝、狮子等,又提出要求,想娶汉朝公主为妻。

    班超一直不知贵霜王名,仅以“月氏王”呼之,他直接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

    结果贵霜王怀恨在心,于是让副王谢率兵七万,东越葱岭攻打班超,后来被班超轻松击败,吓得他们连忙继续进贡。

    而班超,则是当时的西域都护。

    当初巅峰时期的贵霜帝国,战斗力就是这样,而现在,随着这么多年过去,贵霜帝国已经来到了晚期,政权可谓是腐败到了极点。

    毫无疑问,这是一块更大的蛋糕!

    身毒这片土地,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他们阶级鲜明,将人分为各种层级,如果出现入侵者,那就将入侵者拉过来,让他们成为统治者,也不闹事,让他们享受,不断腐化着他们。

    这样一群听话的贱民,可以说是所有统治者最喜欢的人了。

    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这里根本没市场。

    大部分平民的普遍看法则是:他们真的有种!

    即便从古至今,这片地方,一直处在各方势力的压迫之下,成为了不同国家的殖民地。

    但他们不在乎究竟是谁统治他们,他们更不在乎统治者推行怎样的统治方式。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们每天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如何活下去。

    长期的宗教压迫、外国侵略、种族制度已经让所有人都完全丧失了原本的斗志。

    王侯将相,就是有种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自古以来,面对所有人,身毒都是逆来顺受,腐化一切的外来统治者。

    而华夏文明的教化之能,同样也是强项中的强项。

    苏澈相信,即便是身毒这样的地方,同样可以教化。

    底层的人长久见不到阳光,已经彻底麻木和绝望了,但并不代表他们已经成为了害怕阳光的人。

    按照道理来说,以蜀汉的国力,是没资格来两面开战的。

    对东吴动兵,才是重中之重。

    可既然有魏国先动手,那蜀汉就没有必要跟着硬拼,苏澈命魏延,带着两万军,自己带着三万军队,开始慢慢跟上魏国的脚步。

    苏澈实现了当初的承诺,让魏延独自率领一军,让他在前头莽。

    对于吴国,苏澈的主要目标自然是荆州。

    诸葛亮麾下大部分的人都是来自荆州,在这里或多或少有些影响力,此刻有魏国大敌当前,与其投效魏国,那还不如投效蜀汉,这是很多荆州人的想法。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很简单:民心所向。

    在这个时代,蜀汉的名声是很好的。

    因为刘备是三国里唯一的一个不屠城的君主。

    三国志记载:

    策曰:“虎等群盗,非有大志,此成禽耳。”遂引兵渡浙江,据会稽,屠东冶,乃攻破虎等。

    孙策攻打严白虎的时候,还没完全拿下江东,照样屠城了。

    孙权同样如此,三国志吴主传中记载:是岁举兵攻术于皖城。术闭门自守,求救于曹公。曹公不救。粮食乏尽,妇女或丸泥而吞之。遂屠其城,枭术首,徙其部曲三万余人。

    孙权平定自己地盘的叛乱都可以屠城。

    至于曹老板,屠城的次数那就更多了,前前后后,总共屠了五次城。

    史书记载:遇曹操至,坑男女数万口於泗水,水为不流。陶谦帅其众军武原,曹不得进。引军从泗南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

    坑杀的人堵住了河水,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简单的描写,却是无数条人命。

    而这,仅仅只是其中一次。

    可刘备却一次城都没屠过。

    携民渡江中,更是说出:“夫成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我,何忍弃之?”

    后世会有人说刘备是个伪君子,但在这个时代,刘备的评价和信誉可以说是非常好的,顺带着,连蜀汉的名声也变得非常不错。

    得益于此,蜀汉的进攻占了不少便宜,大有一种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感觉了。

    吴国本就处于内乱状态,面对魏国和蜀汉的联手,招架起来非常吃力。

    孙权的应对和当初的魏国一样,派遣大将去抵抗诸葛亮和魏延,然后御驾亲征,去抵抗魏国的进攻。

    无论是魏国还是吴国都没有将蜀汉当成第一对手,这也正常,毕竟国力在这里,可也正是如此,才给了苏澈偷鸡的机会。

    这场战争足足持续了三年。

    在这战争的泥潭中,三国的国力都在不断消耗。

    虽说孙权作为著名的合淝经验包,可实力还是有一些的,他还真咬着牙,不断支撑了下来。

    蜀汉和魏国的进展虽然有,但并没有顺利的攻占下吴国全境。

    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和苏澈的划水有关。

    他虽然在攻占吴国,但相对于出了大力气的魏国而言,显然没那么用心。

    苏澈每攻占一处土地,都开始迅速恢复正常的治理,使得百姓安居乐业,让崩坏的经济迅速恢复,相对于其他战火纷飞的城池,这边仿佛没有战争的影子,东吴人和蜀汉的军队互不侵犯,相敬如宾。

    不少东吴人甚至从军加入蜀汉的军队,就为了建功立业。

    而这,也正是诸葛亮的治军之法,苏澈可谓是完美继承了这一套风格。

    如果说,魏国出了十份力,得到一份土地。

    而蜀汉则是出了半份力,就能得到一份土地。

    虽然一直在划水,但效率反而非常夸张。

    蜀汉的国力消耗,也是三国中最少的一个。

    在这战争的泥潭中,一直划水的蜀汉,保持着最好的状态。

    久而久之,作为盟友的曹叡自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可魏国已经被拖入了战争的泥潭,再想抽身离开,显然是没那么简单的。

    只能硬着头皮进攻了。

    所幸,东吴的国力已经被消耗殆尽了。

    吴国已经无法再支撑下去了。

    灭国在即!

    不得不说,东吴能面对蜀汉和魏国的联手进攻,能支撑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一年后。

    吴国被灭。

    这场长达四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最终的结果是:魏国吞并了吴国三分之二的土地,而蜀汉则吃下了吴国三分之一的土地。

    曹叡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他花了大力气,最终成功拿走了大部分的胜利果实,这是最好的结果。

    就先将那三分之一的土地,放在蜀汉那里!

    等到魏国整顿完毕,一统天下之日,近在眼前!

    曹叡已经打算好了。

    不出三年,不,只需要两年!

    只要两年时间!

    等魏国彻底消化完胜利果实,从战争的疲倦中走出来,让国力稍稍恢复一些,那就是收拾这蜀汉的时候了!

    曹叡毫无疑问是一代雄主。

    不仅是曹叡。

    曹操、曹丕、曹叡三代都是雄主。

    他们将魏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逐渐和蜀汉、东吴拉开了差距。

    然而曹丕和曹叡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死得太早了。

    就在曹叡期待着一统天下之时。

    次年。

    曹叡驾崩了。

    就像是算准了日子一样。

    正月初一这一天,年仅三十六岁的魏明帝曹叡病逝,临终前托孤曹爽、司马懿辅佐年仅8岁的齐王曹芳。

    而原本决定讨伐还没有发育起来的蜀汉,只能暂时将计划搁置。

    此刻的司马懿,随着曹叡的死亡,心中对于权利的欲望不可避免的开始了不断的膨胀,他生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

    他要效仿曹操。

    曹操能从挟天子以令天下,那他司马懿为何不能呢?

    这个念头自这一刻产生,已经再也不可能丢掉。

    如果曹叡不死,那司马懿永远也不可能产生这个疯狂的想法。

    但曹叡死了。

    司马懿一个人,将曹操、曹丕、曹叡祖孙三代全部熬走了,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成为最后的赢家。

    这一刻,司马懿的最大目标已经不再是南方的蜀汉,而是魏国集团内部的曹爽,是那些阻止自己执掌大权的绊脚石。

    在他看来。

    南方的蜀汉,一隅之地,再如何发展,也不可能是魏国的对手。

    天下大势,已经定下了。

    对于司马懿而言,蜀汉的唯一对手,可能就是诸葛亮了,而深谙苟道的司马懿,决定不管怎么样,先把诸葛亮熬走再说。

    而这,恰恰给了蜀汉发育的时间和空间。

    这一切,和苏澈预料中的完全一致,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这,也是唯一的破局之法。

    时光如梭,岁月荏苒。

    随着一年又一年的过去。

    蜀汉的一切,逐渐走上了正轨。

    苏澈一边治理地方,发展民生,一边修习整理武道,同时还尝试再次修仙,不说修得世间真法,若能强身健体,多活一些岁月也是不错的。

    只要活得更久,等到司马懿发动政变,那便是他一统天下的时刻。

    但可惜的是,这一次的模拟世界,没办法修仙,天地间的环境完全不一样。

    想通过修仙延年益寿的希望也就此破灭。

    简直太可惜了。

    随着岁月流逝,苏澈能清楚的感觉到一点。

    自己大寿将近了。

    距离当年诈尸五丈原,已经过去了十一年。

    苏澈有理由怀疑,还有一年,自己就要死了。

    演义中孔明续命,也就是为了多活一纪而已。

    一纪是十二年,就目前的身体状况来看的话,苏澈貌似只能再活一年了,算算时间,刚好十二年。

    大业未成,却寿命无多,这种无力的感觉,简直不要太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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