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所以我打算近期搬过来住。”陆繁星微笑着说:“我阿姐也会跟着一起搬过来,主要是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不买下人?”万崈问。 “要买啊。”陆繁星道:“正是要买,阿姐才要过来。总不可能再事事亲为,明明是姐儿,却做着丫鬟的活儿。” “张舅舅真的收了那锦儿做义女?”万崈又问。 陆繁星:“难道还是假的。” 万崈:“我的意思是说,好吧,那林冲配不上娥姐姐。” “的确,所以舅舅收了锦儿做义女。也算将女儿嫁给了徒弟。”陆繁星道:“我一向不喜欢林冲,倒不是嫌弃他穷,而是总觉得他的性格不像他所表现的那样憨厚,总觉得他这个人,很有小心思。” “心思重?”万崈说完,自己先摇了摇头:“林冲看起来不像是心机重的人。我觉得你估计是因为张舅舅早就有心思将女儿嫁给徒弟的想法,所以才会看林冲不顺眼的。” “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我真的不太喜欢林冲。” “所以呢,林冲活该倒霉。” “说什么呢,什么活该倒霉,我是那样的人吗?”陆繁星没好气的问:“我可对林冲不客气过?我一向挺守礼的,还主动和林冲打招呼问好。” “哎,不跟你说了。反正你有理。”万崈果断转移话题:“你带我来陆府干嘛呢。说是请我吃席,难不成你要亲手做?” “怎么,我亲手做的有毒,你不敢吃?”陆繁星笑着反问。 万崈:“敢,怎么不敢?” “那就行了。”陆繁星笑嘻嘻的道:“一会儿我做饭,你可要多吃一点哦。” 万崈:“” 不是很相信陆繁星有一手好厨艺,在陆繁星兴冲冲的挽起衣袖,准备做饭的时候,万崈不情不愿的跑来帮忙。结果陆繁星一阵神操作,顿时惊得万崈目瞪口呆,只会烧火了。 事实上陆繁星也没有做什么,就是来了一顿特色烧烤。辣椒是明朝传过来的,最开始是最为观赏植物。宋朝是没有的,一般吃带辣味刺激性的佐料,便是芥末这玩意儿。 但芥末的话,配海鲜吃最好。所以吧,陆繁星烤制烧烤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辣椒面以及配的五香粉给拿了出来。 那味道,巴适又霸道,香飘几米远,只馋得万崈哈喇子顺着嘴角流出来。 “这味儿真不错。”被辣椒呛住了的万崈回过神,就开始大口的吃着烤羊肉,还不忘给陆繁星竖大拇指。“都说君子远庖厨,没想到繁星你的手艺这么好。” “很好吗?”陆繁星笑着反问。 万崈狂点头,还不忘继续啃烤羊肉。 “那是你没见过手艺更好的。”比方说宫里的御厨,个个厨艺精湛。哪怕佐料方面没有后世那样五花八门,却能够在有限的佐料选择下,将菜肴做得美味无比。 说真的,接二连三被尾脊骨很受伤的宋徽宗招进宫,陆繁星哪哪都不满意,最满意的还是属御厨做的御膳。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御厨还很乐意多做点,让他吃完后打包御膳回家给张教头、张娥吃。 “这回我请了你,下回记得请我。”陆繁星转而道。 万崈却有些傻眼:“我不会做饭啊。” 陆繁星:“没让你动手。你什么样儿,难道我心里还没点数吗?” “哦,那就好。”松了一口气的万崈紧张擦汗。 陆繁星简直没眼看,干脆也专注着吃烤羊肉。别说,加了点蜂蜜,又加了点柠檬水烤羊肉,吃起来味道就是鲜。下次有机会的话,定然要把宋徽宗养的仙鹤抓一对烤来尝尝味儿。 什么?你说仙鹤是国家保护动物,哦,我这是在古代呢,听说古时候的人还有吃熊猫的,有机会去蜀地,定然要弄一只熊猫当坐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