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是房子主人,是借住客人-《原来我才是霍先生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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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拒绝,不假思索,就那么脱口而出。

    季晚浓闪了闪目光,只是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她收回手,不再去摸那上万块的刀具。

    是她看到这么棒的厨房,一时得意忘形,忘记她不是这套房子的主人,她只是来演戏,借住的客人。

    客人得守规矩,不该乱碰主人的东西。

    也好,本来妈妈就不喜欢她跟着爸爸学烧菜,更不喜欢见她进厨房。

    因为妈妈和她一样,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农村嘛,重男轻女是严重一些。

    她的原生家庭在她之前,已经生了四个女儿,她是第五个,所以她一出生亲生父母就要将她溺死。

    妈妈的情况比她强一点,妈妈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没有一生下来就被溺死,但妈妈也是吃尽了重男轻女的苦头。

    生活里的白眼和心酸自不必说,妈妈说她都能忍耐,最让她害怕和担心的就是不能再念书。

    不能念书,就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结局就是妈妈身边的同学,早早出去打工,没几年就嫁人,或者更直接点,不念书了直接就去嫁人。

    那个年代,农村的女孩子初中毕业就去嫁人,好像才是常态。

    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妈妈就不被允许上学了,是妈妈成绩名列前茅,学校的老师上门家访了许多次,并且说出了那句学杂费全免,学校还管两顿饭的话,妈妈才能继续念书。

    靠着学校管的两顿饭,妈妈念完了高中,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因为穷,妈妈念了师范大学。

    师范大学不但学费全免,连生活费都有补助。学校有政策,只要大学毕业后去分配的地方支教满五年就可以不花一分钱的念完大学。

    妈妈的理想,是当老师,帮助更多像她一样的女孩子坚持学业,用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爸爸念的是省理工大,号称和尚庙,妈妈念得师范大学,号称尼姑庵。两所大学联谊,爸妈认识并且想恋爱。

    妈妈毕业后去支教,爸爸很支持妈妈,这也是爸妈结婚多年迟迟没有孩子的原因。

    支教结束,妈妈还想继续当老师,但爸爸遇到点麻烦丢了工作,便开了一家小饭馆,心想靠着一手好厨艺养活全家人不成问题,爸爸一个人忙不过来,妈妈就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帮着爸爸一起经营小饭馆。

    妈妈从小就是这样,什么都得学,什么都得会,学会了什么事都得妈妈做,伺候全家人尤其是她的弟弟们。

    除了妈妈之外,家里生的女儿,都被溺死了,只留下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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