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材料(下)-《洞察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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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客人,这颗水晶虽然个头小,但品质极其纯净,七十八卖给您那我就亏本了。要不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八十五吧。”毕竟识货的人少,这颗水晶已经砸手里十余天了,小贩也着急出货。
程默一手支着下巴,道:“这样的水晶,我可以自己去挖,个头还比这个大呢。八十吧,不行就算了。”说罢做出不想要的表情,如果小贩说不,他便放下水晶离开。
小贩屏气凝神,这颗水晶卖了两个多月,一直没卖掉,如今眼看唯一一个可能上当的傻瓜要走,他又着急起来了。眼看程默目光决绝,小贩终于摆摆手道:“行、行,你拿去吧。”
程默心中一喜,连忙将水晶芽放入怀中,同时取了八十枚银币交给小贩。
没想到火炎水晶如此顺利地到手了,还占了不小的便宜。倘若小贩知道自己将宝物贱卖了,对方还狠狠地砍了一笔价,估计都要晕倒在摊前了。
剩下的就是热焰狂狼的内丹,这同样也是难得之物。程默正在游荡寻找中,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一个小贩摊前摆着一颗黑黝黝的内丹,这正是热焰狂狼的内丹。
程默心头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摊前,张口便问道:“这热焰狂狼的内丹怎么卖?”
小贩伸出三根手指头:“三百枚银币。”
“行。”
因为之前购买火炎水晶的时候省了一大笔钱,况且这颗热焰狂狼的内丹又是优质内丹,完全值得起这个价,所以程默也懒得讲价,只盼迅速买完便回去。就在他伸手要拿走内丹的时候,旁边忽然伸出一只粗糙大手,“慢着,我出三百零一枚银币,这个卖给我吧?”
在买卖的过程中,从来都是讲究先来后到的。但凡敲定了卖家,很少会有反悔的。但这个小贩也是势利的家伙,眼见对方有权有势,竟然舔了舔嘴唇,随即躬身道:“原来是独孤家的少爷,失礼失礼,这颗内丹就卖给您了。”
程默回头,但见自己身后站着一位彪悍的少年。瞧体格,他比程默高了两个头,似乎是十四五岁的样子。手臂上经络入龙脊般起伏,一看就是外功招式练得极好的。
“这位兄弟,这颗内丹已经卖给我了,如果你想要,也该从我手里买过来才是。亦或是,你再问问这位店家,还有没有其他的货。”程默倒也彬彬有礼。
彪悍少年冷哼一声,对着小贩道:“说,这颗内丹现在是谁的?”
那小贩脸色有些尴尬,他对程默赔笑道:“这位小爷,对不起了。咱们店里只有这一颗,没有别的货了。小爷您也是常混迹黑市的,应该知道规矩。如果货物只剩下一件了,那么谁出价高就归谁。对不起了,您去别家看看吧。”
程默脸色一黑,沉声道:“谁出价高就归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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