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你很眼熟-《半个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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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屋檐,风熄烛火。
白孤原本就睡眠浅,而且不用睡太久时间就能很精神。
若是出身在富贵人家,白孤如此,就会被称为刻苦努力的典范,无论做什么事,都担得起那闻鸡起舞四个字。
只不过很可惜,白孤只是伶仃巷这条穷人巷子里,一个不知名的陋巷少年而已。
他这样的情况,也只会被人嘲笑一句是天生的劳累命,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做得比牛累。
用伶仃巷的话来说,白孤就是山泉水掺着粪坑里的烂土,和成的下贱泥坯子,又烂又臭,糊墙都嫌脏!
白天的时候,白孤对这种话是理都不带理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隔天,乱嚼舌根的那家人门前,必定会收获一门板的血,或者是满墙的粪。
白老太太走后,这种事情就变少了。只不过取而代之的,是乱说话的那个人,或者是那家人,总会少点东西。
至于少的东西是家里的,还是身上的,就要看那个人嘴上积不积德了。
白孤今晚把白小小哄睡后,照例盘坐在窗边木榻上,走灵两个时辰。
结果不出所料,那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隘固若金汤,白孤依旧越不过去。
再加上下午跟王西洲的那场谈话,更让白孤心烦意乱,根本没有一丝睡意。
以前白孤睡不着,就会蹑手蹑脚地出门,坐在自家门口吹风。等心里平静些,白孤才会再悄悄地溜回床上睡觉。
现在也是如此。
白孤第一次爬屋檐,尽管有梯子,但也因为重心不稳,差点摔下来。
客栈顶楼可是五楼,这要是摔下去,就算白孤已经是泥丸境巅峰,也得断胳膊少腿的。
毕竟他不是专修肉身的武夫,也没有修炼体术强化肉身,以他现在的体质,其实也就比原先没修行前好一点点。
恐怕一个稍微强壮些的大汉,体质都要比现在的白孤好得多。
这也不怪白孤自己,在此前的十六年里,白孤胃里知道满足的次数,两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吃不饱,别说是养身体和长身体了,连活着都费劲!
身上没有一技之长,又没有什么人脉资源,草鞋生意做不起来,乞讨也讨不来几个钱,就只能四处逛荡,看看周围的饭馆府邸有没有剩饭剩菜,拿回家热一热就是一顿丰盛的饭菜了。
当然了,像这种情况还算好的,因为还有得吃。
至于坏的情况,也不过于几天没得吃,胃饿得就像是空荡荡的裤兜翻了个底朝天,然后还要被揪住拧转好几圈,再翻转回去。
这一套下来,寻常人都会是头脑止不住的阵阵晕眩,等到回过神来,已经是满身虚汗,脸色苍白。
只不过白孤早就习惯了这种情况,就算走在路上,这种强烈的饥饿反胃感突然涌来,白孤也只会稍稍愣神,然后就能继续赶路。
除了脸色苍白,白孤能与常态无异。
原因无他,还是那句话,习惯就好了。
白孤此时蹲坐在屋檐上,一只手死死地抱住屋檐正脊上的山尖,生怕一不小心就摔下楼去。
白孤本来是想学一学戏本上的那些风流人物,上来吹吹风,潇洒一下,顺便让心里舒坦些。
但现在看来,好像还不如不上来?
心情更不好了。
白孤刚起了下楼回去睡觉的心思,余光就瞥见在屋脊的另一边,正坐着一位紫衫少年,抬头看着半空中的明月。
一席紫衫匀称贴伏,一头白发随意披洒,惨绿少年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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