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文武比斗-《诡仙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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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沈宁在很多年前跟随李玄机参加皇家宴会的时候,曾经见到过这位太皇太后,不过当时他年纪尚小,时日久了便忘了罢了。

    “是天师府弟子。”赢仙蕙红着脸回答。

    “可出府入朝,修为如何?”

    赢稷看出皇妹窘迫,解围道:“皇祖母,既然是大哥看中的人,想来必然是有其独特之处,不如让此人行文做武,以观其态可好?”

    太皇太后思索片刻点了点头,如今天下动荡,可景皇帝文治武功,牢牢的把握住了朝政,比起政治联姻,大晋朝廷现在更需要有能力的人,来稳定天下局势,如果此人文武双全,这件事情倒也并无不可。

    在得到太皇太后的首肯,于是赢稷站起身子,高声道:“有杨士珠玉在前,不知在场可有大才,再行文几首,为平阳的及笄礼祝贺。”

    皇室宗亲之中倒也不乏有才华之人,在赢稷打出题目后,不少人也做出了些许关于及笄礼的诗词。

    在场的人都是人精,知晓今日的主角是沈宁他们几人,做出的诗比起杨士的自然差了许多。

    司马相如贴近沈宁耳边,轻声道:“沈兄,秦王可谓是把饭喂到你嘴边了,吃还是不吃。”

    沈宁笑了笑,不再低调,起身道:“微臣有一词,愿为公主做礼。”

    赢仙蕙看向沈宁的眼神柔情似水,她很想知道,宁哥哥会为她做一首什么样的诗。

    “哦?来人取笔墨纸砚。”见沈宁站起来,赢稷随即吩咐内侍将笔墨纸砚递过去。

    沈宁接过狼毫笔,他知道赢稷此举并非是为仙蕙做贺,不过是借这个机会让他们各展才华罢了。

    他自幼修习术法,对于诗词多有疏忽,不过在来之前他便有了准备,当即着笔落字:

    “少时飘零无依,幸得真仙点悟。亦有缘,听潮画舫遇佳人,皱眉不展,天下苦。山中苦修十七载,南乡野神蔡府食人,曹庄诡物吞食山河,出世欲安天下。及笄宴席唱所言,问曰:“何其劳苦”答曰:行之所幸心中有思,登高处,愿忧其所忧.....不负韶华,不负卿。”

    沈宁写的很慢,吟唱出的声音抑扬顿挫,在场众人静静倾听,简简单单的几句诗词,眼前的少年却是言尽天下苦以及满腔抱负,又写出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除妖患,平诡物,一个忧患天下与妖邪厮杀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的一问一答,对应题目,更将一个爱江山,爱美人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

    如果说杨士的诗在立志,那沈宁的诗词则是在用实际行动撰写。

    从诗词的行文来说分不出高低,杨士的诗词甚至略胜一筹,可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沈宁无疑占据了绝对的顶峰。

    赢仙蕙越听眼睛越亮,简简单单的几句诗讲出了她与宁哥哥的相知相遇。

    不负韶华,不负卿,更是让她心神荡漾。

    原来宁哥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吗?

    话音落下,狼毫笔停住,在场寂静无声,沉默片刻,众人方才如梦初醒。

    赢稷鼓着掌,拍手称赞道:“沈兄身为天师府弟子,在诗词上居然也有造诣,着实是让在下刮目相看。”

    “谢殿下称赞。”沈宁微微一笑。

    司马相如回味过来,刚想与沈宁交谈一二,但听坐在一旁的高拱再也按捺不住,起身出言道:“今日既有诗词做陪,怎可无剑舞助兴,在下不才,愿为平阳公主舞剑祝贺。”

    本就有意试探几人,赢稷当然不会拒绝,这么好的机会,他看向沈宁,眼含笑意,“如此甚好,不过一人舞剑岂有两人对舞来的精彩,沈兄既然是天师府弟子,不如与高拱对舞可好?”

    沈宁洒脱一笑,求之不得。

    “取剑。”赢稷见二人并未随身携带佩剑,向一旁的内侍吩咐到。

    沈宁笑道:“不必劳烦。”言罢,一柄湛蓝色的宝剑在他手上凝聚,刀身寒气逼人,发出阵阵嗡鸣声。

    凝气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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