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虎王-《魔兽:我的血条有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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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时以后,他获得了第一名,击杀掉了220只黑豹幼崽!

    接下里他又接到要去猎杀荆棘谷猛虎的任务,比赛规则还是在两个小时内击杀数量最多的人获胜。

    荆棘谷猛虎的级别就高了一点它们已经是33级的野兽了,还是老规矩,直接杀进猛虎巢穴。

    这一次他击杀掉了190只,还是第一名!

    狩猎比赛第三项,是去猎杀35级鞭尾迅猛龙。

    毫无意外,孙不怂又是第一,这次他击杀了120只。

    “哈哈哈,我就知道,凭你的酒量一定可以成为这次狩猎大赛的第一名!”赫米特见到孙不怂后就上来一个熊抱。

    这酒量也能成为衡量狩猎大赛第一名的标准了!

    “兄弟,今天的狩猎大赛里,所有的项目我可全是第一名,那地图什么时候才给我啊?”

    孙不怂现在就惦记标有银英怪的地图。

    “哪里有那么快的,明天才是决胜塞,你今天晚上就陪我喝酒,到了明天赛委会就会把比赛要求发下来,到时候你就知道要猎杀什么了!”

    “还有这规矩啊,你也不知道明天要狩猎什么吗?”孙不怂以为自己已经成为第一了,结果明天还有一场比赛呢。

    “明天一共有10位选手参加,即便我是组织者,我也不清楚明天要猎杀的目标是什么,不过你还用担心这些吗?第一一定是你的!来!喝!”

    又过了一晚上。

    “各位!你们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位够格进入我们狩猎队的猎手了。无论是洛丹伦的战场还是危机四伏的丛林,我在哪里都没有见过有谁能像你们这样拥有如此强大的战斗能力。”

    “你们成功地杀死了黑豹幼崽,荆棘谷猛虎和鞭尾迅猛龙。但对于这片丛林中的猎人们来说,虎王邦加拉什的头才代表着至高无上的荣耀,不过虎王神出鬼没,居无定所,想要找到他非常困难。如果你们中的谁,能杀死虎王邦加拉什,那么你!无疑是这里最优秀的猎人。你就是第一名!”

    “这次你们一共有十名参赛队员,谁先击杀虎王拿回它的头,谁就是第一!就可以获得荆棘谷所有银英怪的位置地图。”

    “那么,现在请你们出发吧!”

    ...

    其他的猎人听到开始的信号,哗的一下就四散而去,只有孙不怂一脸的懵逼留在原地。

    这可把孙不怂给为难住了,虎王邦加拉什难不难杀这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他现在难为的事,怎么把虎王给找出来!他可没有那些猎人的追踪技能。

    而就在他难为的时候,休玛却表现的有一些异常。

    它叼住孙不怂的裤脚想要让他跟着自己走。

    “休玛!你是不是知道虎王在什么位置?”它的反常表现让孙不怂有一种不确定的直觉。

    “吼噢!”

    哎.反正自己也找不到虎王,那就活马当死马医。

    孙不怂跟在休玛的身后就快速而去。

    没想到这次休玛真的找到了虎王的位置!这小子每天晚上都不休息,专门去一些危险的地方寻找猎物,它的主要目标是那些能让它进阶的强大稀有银英,而虎王虽然不算是稀有银英,可虎王的战斗力一点都不弱,所以被它无意中找到了位置。

    这是一座很高的石山,孙不怂刚到的时候就发现这里盘踞这一些38的荆棘谷雌虎,这些母老虎可比他就杀掉的那些荆棘谷猛虎大多了。

    他沿着石山边缘一边走一边躲,这些母老虎现在可不能杀,一旦虎王觉察到有人到来并且击杀了雌虎,那它第一反映就是逃跑。

    别问为什么虎王不给雌虎报仇,问了我也不知道!

    来到了石山上面,孙不怂一眼就看到了传说中的虎王邦加拉什。

    这是一只黑白纹混色的大家伙,43级的精英,血量直接达到了16000,它趴在地上都有一米多高,身长足有八米,一条和孙不怂大腿一样粗的尾巴,在无意识的乱甩。

    虎王邦加拉什正在睡觉,孙不怂抽出了斧子,准备偷袭,就当他走进虎王不到两米的位置时,那双蓝色冰魄般的眼睛睁开了。

    一声虎啸,震得孙不怂耳膜都有点疼,接下来就是一场强强对决。

    虎王的攻击力惊人的可怕,每一击都能打掉孙不怂500多点生命值,这几乎有点不合逻辑,孙不怂的防御力可是要达到2000了,这要是换成个其他人,光凭这一爪子,那人就的嗝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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