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第九十六章-《搭伙过日子[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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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林小红和孙镇长交流的很是顺畅。
价格定下后, 也定下了每个星期一副墙画的任务。
镇上不会超过四幅,需要她往其他生产队跑跑。
这个有补贴的,生产队会给她一些粗粮或者特产, 不会让她空手而归的。
林小红对此并无意见, 给不给的全看对方。
给就接着, 不给她也不会强要。
毕竟镇上已经给了她酬劳。
而且还赞同她投稿。
她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的,“孙镇长, 您看到我的字了么?我自认书法没有一些老先生的好, 可也有些新意。那些旧字摹新我也可以的。”
孙镇长倒不讨厌自荐,前提条件是你得有才能。
林小红在他这显然已经被标上了“有才”这个标签, “旧字摹新这活儿可以给你, 一口价, 三块钱, 五斤粮票, 两张二两油票,如何?”
林小红更是痛快,“可以。就是下边生产队的,我去画墙画的时候顺便做了。”
那意思,她不会专门跑一趟。
孙镇长自然没有异议, “至于新的字就算了,因为好的墙面都要用来画墙画。下个星期日一定要空出来, 去供销社画一副墙画。”
林小红知道供销社是镇上最繁华的地方,“可以。您对墙画有什么要求么?”
孙镇长沉思了下,“要不你照着今天这副画。”
“啊?…”给林小红整不会了。
允许她投稿,还让她一稿两画,就离谱。
孙镇长解释了下,“哎, 这幅画我是真相中,但是除了我们这些工作人员,外人也看不到啊,很是可惜。”
林小红明白了,“那听您的。”
听人劝,吃饱饭。
何况还是领导。
林小红起身,“谢谢孙镇长。”扭身,“谢谢爱国哥。我就出去了,不打扰你们工作了,我先把另外那面墙的旧字摹新了。”
趁着他们还没下班,还能干点活儿。
反正这活已经承包给她了,早晚都是要她干的。
至于最后为何要带上李爱国,也是在提醒孙镇长,既然觉得她画得不错,那么李爱国也是有举荐之功的。
她在努力还人情啊。
“爱国,你写个条子,我来签字,你带林同志去取钱。”孙镇长又补充道,“将那个一口价也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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