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搭伙过日子[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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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林小红废了不少脑细胞,还真让她想到两个可让她发挥的地方。

    那就是——墙上标语和小人书。

    先说墙上标语,这个在生产队、城镇、县城都可见。

    生产队的大队部或者最外围的那家墙上几乎都有。

    城镇、县城就更多了。

    通常是是白墙红字,写的内容是主~席语、录。

    她得承认,这个年代比她写字好看的不少。

    但她也有优势啊,她会写美术字和3d字。

    她还会画画,可以搞个气氛板报。

    总之在这块她很有发挥余地的。

    但也有问题,就是如何“入门”。

    她总不能傻彪彪的跑去镇政府自荐吧。

    她也不是哪个牌面上的人物,会被看门大爷赶出来吧。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下克/上”。

    她爹是第三大队大队长,磨一磨还是有机会的。

    再说小人书,里面的画对她来说问题不大。

    不过还要费脑子想情节,而且工作量比较大,还不一定过稿,所以这项被她排在了后面。

    至于其他挣钱方式,比如放假下地挣工分或者上山采山珍,林小红也想过,不过她有自知之明,知道她干不来的。

    倒是等改革开放,她可以做点小生意。

    那时候挣钱就容易多了。

    林小红留下几张报纸,准备下午再仔细看看,能不能有信思虑。

    她现在要做针线活了。

    做月事带。

    土黄色的棉布她已经清洗裁剪过了。

    她准备做三个草木灰的棉花包。

    这个没啥技术含量。

    之后将棉花铺开,将草木灰棉花包包裹进去,再用棉布进行包裹。

    最后缝上绑带,这月事带就成了。

    她这身子月事一向准,每月必来,每次三天。

    算算日子,没有几天了。

    所以她才这么急着做月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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