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搭伙过日子[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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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林小红废了不少脑细胞,还真让她想到两个可让她发挥的地方。
那就是——墙上标语和小人书。
先说墙上标语,这个在生产队、城镇、县城都可见。
生产队的大队部或者最外围的那家墙上几乎都有。
城镇、县城就更多了。
通常是是白墙红字,写的内容是主~席语、录。
她得承认,这个年代比她写字好看的不少。
但她也有优势啊,她会写美术字和3d字。
她还会画画,可以搞个气氛板报。
总之在这块她很有发挥余地的。
但也有问题,就是如何“入门”。
她总不能傻彪彪的跑去镇政府自荐吧。
她也不是哪个牌面上的人物,会被看门大爷赶出来吧。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下克/上”。
她爹是第三大队大队长,磨一磨还是有机会的。
再说小人书,里面的画对她来说问题不大。
不过还要费脑子想情节,而且工作量比较大,还不一定过稿,所以这项被她排在了后面。
至于其他挣钱方式,比如放假下地挣工分或者上山采山珍,林小红也想过,不过她有自知之明,知道她干不来的。
倒是等改革开放,她可以做点小生意。
那时候挣钱就容易多了。
林小红留下几张报纸,准备下午再仔细看看,能不能有信思虑。
她现在要做针线活了。
做月事带。
土黄色的棉布她已经清洗裁剪过了。
她准备做三个草木灰的棉花包。
这个没啥技术含量。
之后将棉花铺开,将草木灰棉花包包裹进去,再用棉布进行包裹。
最后缝上绑带,这月事带就成了。
她这身子月事一向准,每月必来,每次三天。
算算日子,没有几天了。
所以她才这么急着做月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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