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367章 篮球圣地:洛克公园 接下来两天发生的事,听起来挺扯的。 王毅便一直留在巴恩斯家教他唱《以父之名》。 不得不说巴恩斯在音乐方面天赋还是不错的。 其实他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旋律摸清了。 能够完整的将这首歌哼唱下来。 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用大提琴来演奏完这首歌曲。 难点在于中文。 他对中文一窍不通,学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不过通过两天的学习,他也记住了所有歌词。 只是他的发音不够标准而已。 “不好意思,你已经学的有八分像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跟我去找TT了?” 巴恩斯连连摇着脑袋:“我的发音还不够标准,王毅,我得将中文发音说的完全标准,这是对JAY的尊重。” 王毅摇头:“不用,反正他的歌本来也没人能听得清歌词。” “王毅,你在糊弄我。吐字清晰是一个歌手的基本功,哪有歌手连发音都发不清楚,还那么红的?” “唉,你不太了解中文,我不怪你。” 王毅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百度上搜索了各种乐评人对周杰伦的评价,有翻译软件将其翻译成英文。 “你自己看。” 最上面是对周杰伦早期音乐的评价。 他的曲风如何如何; 他的节奏如何如何; 他的前奏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一句:他最大的据点就是他的吐字根本听不清楚,他的所有歌曲几乎没有吐字清晰的。这是歌手的大忌。如果他想真正的火起来,就必须要改变他的唱法。至少得让人能听清歌词。否则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的歌曲根本没什么传唱度。 接着便是中期的评价。 曲风节奏之类的自不必说。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面对于他发音的评价:不得不说周杰伦让我很惊讶。作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让人能听清楚歌词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当时学音乐时如果唱不清歌词,音乐老师会让我们立即滚下舞台。 但是这一切在他身上根本不成立。 他的歌词你根本听不清楚,但是听起来就是让人觉得很着迷。 这甚至演变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唱法,而这种唱法也只有周杰伦能够驾驭。 奉劝那些想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千万不要模仿他这种唱法。 因为,你不是周杰伦。 …… 巴恩斯看到这里,双眼之中透露着惊讶的目光。 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王毅:“太不可思议了,你们国家竟然有如此奇特的歌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