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女人是杯酒-《溅血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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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如果没有点怨念和执着单凭满腔热血使点小聪明充其量也就是小打小闹挣个养家糊口的饭钱,就算趁机上位也不能把事情做到刀切豆腐两面光。到最后还得落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孙破天就是这样的列子。

    七十年代出生的孙破天家乡在温州的一个穷且偏僻的一个山村,因为从小上山打猎和砍柴的缘故,这个出身贫寒的男孩长大后没有南方阴柔和秀气,倒像一个东北大汉,虎背熊腰有些粗犷,十七岁第一次来到温州市市区的他,看着看着别人穿着搽得贼亮的皮鞋,一身鲜亮干净得体的衣服,再低头看着自己沾满泥土的布鞋和缝了几个补丁的衣服的时候,就曾暗暗的发誓,如果在这个城市混不出样子就算死也不会再回到那个鸟不拉屎土地贫瘠的地方。

    送过外卖,当过保安,搬过石头,干的最长的一份工是在饭店端盘子,一直同时打几份工睡觉从未超过六个小时的他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了一万块钱,也就是在他二十岁生日的那天,他咬着牙拿出三百块钱买了一身当时很流行的西装马甲,又掏了一百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从上到下焕然一新的他决定招妓,一直生活的没有尊严的孙破天强烈的渴望像个男人一样抬起头来笑看天下。

    似乎是悲剧的开端,第一次趴在女人身上做出疯狂举动的他哭了,原因不明,边做边哭,最后又傻傻的大笑起来,然后就是沉沉的睡去,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刚买的一身衣服和鞋子,还有放在提兜里换下来的那身破旧衣服以及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都不见了,要知道衣服夹层里有孙破天花了一个小时缝的钱包,里面还有剩下的九千块钱。

    孙破天刚开始还不知道自己是被别人偷了,找了半天后赶紧报警,结果被警察带走了,一夜之间眼就回到了三年前。欲哭无泪的他站在冰冷的窗户前看着天空中孤寂的白云,第一次想到了死。

    这是一九九五年。

    上帝似乎很喜欢捉弄人,抱着满腔抱负的孙破天虽然刚开始处处碰壁到最后还是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哪怕在劳改的时候偷偷绝食还用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结果被救,想死都死不了的他被关一个月后心灰意懒下到了一个皮鞋制造厂,其后的生活境遇就开始富有传奇色彩了。

    二十一岁的孙破天在那个温州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制鞋厂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一个四十多岁的华侨女人。

    然后一路高升,从班长到组长,再从组长到车间主任连生三级不到半年时间,这本就是飞蛾扑火的勾当,最后孙破天和那个女华侨的事发,看着那个面孔狰狞的胖子,孙破天第一次感觉到触手可及的死亡气息,于是开始变的疯狂起来,一身是血的他挟持了那个男人,最后带着一笔钱跑的时候没忘给那个胖子下身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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