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北汉建国-《五代十国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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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废除“买宴钱”

    “买宴”就是大臣对皇上的公开贿赂,或者说是皇上对大臣的公开敲诈。大臣向皇帝上缴一笔“买宴钱”,然后皇上就请他吃一顿酒席。在当时,“买宴钱”的标准是白银五百两、绸缎一千匹,明码标价。

    有的大臣愿意巴结权贵,乐意掏这笔钱,而有些较为正直廉洁的大臣对此则很反感,特别是清廉的大臣,不贪污、不受贿,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你不掏,皇上会主动碰瓷。比如史书上常见“幸某某私第”,就是皇上去某某大臣家串门做客。皇上到你家来玩儿了,你们家蓬荜生辉、光宗耀祖,然后……掏钱吧。

    另外,地方藩镇诸侯来京朝觐的时候,皇上当然会略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吃一顿,然后……掏钱吧。

    郭威对此深恶痛绝,估计他没少被刘家爷们儿敲诈过,他对身边人说道:“地方官到京师朝见天子,天子理应设宴慰劳,一顿工作餐而已,为何还要向人家收费呢?何况费用还这么高!从今往后,‘买宴钱’废除!”

    2.2.8裁撤营田务

    提起“屯田”制度,很多人都不陌生,曹操就通过屯田制度壮大了实力。古代的边防军驻扎在边疆,面临着后勤补给的巨大压力,于是边防军战时作战,平时垦荒种田,自给自足。

    到了唐朝,参与屯田的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边防部队,许多农民也参与其中,官府向他们征粮收税,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统一管理,即“营田务”,该机构隶属户部,由中央直接管辖,而不归地方官府。

    也就是说地方出土地、出人、出生产资料,但收益归中央。

    朝廷还经常以“营田”的名义强占地方上的农田,更用贫瘠的土地强行换取肥沃的土地。

    除了经济上的盘剥,“营田务”还严重破坏了司法体系,因为“营田务”在行政、司法、经济上均由中央直辖,地方官府无权过问,就像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因此也就成了犯罪分子的法外之地。

    营田制度发展到五代时期,已经是弊大于利了。

    宰相李毂建议裁撤营田务,废除这项积弊已久的制度,郭威批准。

    2.2.9停征“僵尸牛”

    早在朱温“一月下二镇”的时候(905),曾大举征淮,虽然没有吞并淮南杨行密,却在这过程中深入淮南领地大肆劫掠,抢来了数以万计的耕牛。朱温把这批耕牛发给境内的农民,然后农户每年上缴耕牛使用税。

    等于是官府把牛租给农民。既促进了生产效力,又能带来可观的税收,在当时,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贴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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