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松华之变-《灵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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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人马踏踏、鱼书频递,报告一个恶性案件:松中士打死了两个同僚!
不,不只是同僚,职位还比他高呢!
军队里以下犯上,情况是很严重的。其严重程度可以类比家庭:弟弟敢杀哥哥、儿子敢杀老子,叫作“以卑犯尊”,判刑绝对比尊长杀伤小辈来得重。背后的道理是这样的:你对尊长都敢动手,还有什么是你不敢做的?这时候不好好整治你,难道等你胆子更肥了、敢触犯王座了再整治你吗?咦!
平辈杀平辈可能判死刑,搞不好来个死缓,缓着缓着就不用死了,以劳役代一死;长辈杀小辈则可能一开始就死缓,或者徒刑、或者罚金;而小辈杀长辈,直接砍头都算轻的,搞不好大缷八块,你还别喊冤!
这种情况下,杀害尊长的人,很多都选择了逃跑。
松华也逃跑了,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在杀人前就已经买好了逃跑的船票!
这是有预谋的杀害长官啊!在军队里!太可怕了!作为百年不遇的恶性案件,松华也享受了一把曼殊享受过的天际灵像投影通缉待遇。
跟松华一起被挂上天边的,还有他的那一队人马。
敢情他带的那一队人,也跟着他跑了!倒不是坐船。这支队伍也不知怎么的化整为零,从军营里消失了。
这起事件的恶劣性质,噌噌噌又往上翻了:不止是杀害官长、不止是预谋、而且还拉着队伍跑了。这完全是造反哪!
文书送到疱郡王案前,疱郡王已经不用多说了:这伙人非死不可了。
但有件事,疱郡王还是要问问:“为什么松华单单要杀那两人?”
下头禀道:先前,松华在执行任务时受伤,大概是嫌长官给的病假不够多……
疱郡王肯定的想:你们这帮子人,当我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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