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而慕芸溪走到了太后身边坐下来以后才说话,“皇后娘娘多虑了,昨天才与景宁郡主见过面,只是景宁郡主真是好鞭法,王爷都说要亲自领教呢,居然让齐王府的所有侍卫都不敢阻拦。” 慕芸溪说的时候并没有多大感觉,只是意思总是要意思一下,礼尚往来,她倒是感觉到了太后的情绪不是很稳定呢。 “景宁,这是怎么回事?”这是闹到了齐王府去了吗?太后有些不悦,这种女人要是真的被皇后弄进了齐王府那还有安宁的日子吗? “我……我……齐王妃,你为什么要陷害我?”景宁下意识的将责任推向慕芸溪,以为太后也不是很喜欢慕芸溪的,这个样子不过就是做做样子而已。 噗!慕芸溪笑了,为什么这种时候还说这句话。 在景宁说完之后,皇后笑着说,“齐王妃,这就是你的不是了,这景宁郡主可跟你没仇啊。”意思就是慕芸溪真的是陷害了。 “郡主,你我无冤无仇,我为何要陷害你呢?还是说你觉得你昨天没有去齐王府?没有直接冲进寝殿?没有对着本妃直接就挥鞭子?还是说,你没有让本妃让出齐王妃的位置?”反正都要陷害,干脆多说几个罪名,前面的慕芸溪并没有胡说,后面的只是将景宁郡主的心里话说了出来而已。 她不会忍耐,也不想忍耐,能动手绝对不说话,但是能说话绝对不动手,她毕竟很懒的,不到紧要关头干嘛动手呢。 被慕芸溪这么一说,景宁的脸色通红,太后怒火更加大了,就连皇后都没有脸再继续帮着这个景宁了。 “哦,不对,景宁郡主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呢?只不过在我们出宫的时候拦截马车宣告一定要嫁给王爷,这件事郡主应该还记得吧?那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呢。”慕芸溪慢慢的又扯到了这方面来。 太后的性子她两世都在揣摩,也知道一点点们不能说知道的很多。 只有你将最心底的话说出来,不做作,不扭捏,太后一般都不会对你有多反感,在深宫大院待久了,小计谋在太后眼里都不算什么,你使了计,除非是那种经过深谋远虑的,否则是逃不过太后的眼睛的,太后从小小的妃嫔登上太后的位置,都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景宁郡主的脸色瞬间爆红,看着慕芸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毕竟慕芸溪说的都是事实,这些事情都是她做过的,一件不差,就连她想顶替慕芸溪的位置当齐王妃也说的一字不漏。 “景宁,哀家一直以为你只是任性而已,没想到你居然嚣张到了这种地步,你让哀家还能说什么?”太后一脸的怒容,这个景宁实在是不像话。 “太后,太后恕罪!景宁知错了。”景宁郡主吓得连忙的跪下求饶着,她从来没看见过太后发火,这一次可见太后真的动气了,都是慕芸溪这个贱人惹的祸,如果没有慕芸溪这个贱人在,太后对她还是很满意的。 “太后,反正这件事芸溪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也会坚持自己的意见。”虽说不打算放过景宁,不过她现在还没有找景宁算账的**。 太后叹气,这孩子估计是受气了,不然不会这样的。 “放心吧,皇祖母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就算不看在别的,也要看宸儿的面子啊! “景宁,从今天开始,你就给哀家闭门思过,直到哀家给你选一门亲事嫁过去,记住了吗?”如果不绝了她的念想,就会整天都想着怎么破坏她孙子跟孙媳妇的感情,她这个老人都看不过去啊,要是哪天真的让她破坏成功了那还得了啊? 景宁的脸色随着太后说的,瞬间变得苍白,整个人都摊到在地上,不敢相信这是太后说出来的话。 慕芸溪则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看着景宁,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的,怪不得别人,要怪就怪她自己动了不该有的念头了。 太后在这件事的处理是明面上是榜了慕芸溪,实际上是给君墨宸除去一个隐患。 景宁郡主之所以如此的娇惯,完全是因为她的父亲宠出来的,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看上了就觉得这一定是自己的,所以,在看上君墨宸的时候就一直认定他就是自己的,一直都是,导致了君墨宸厌恶,其他人议论。 让人看见就觉得烦,现在大街小巷都传透了,景宁郡主为了追现在的齐王,以前那是追着齐王满街跑啊。 虽说传言夸张,但是这个倒是说对不少,上一次又在宫门前大喊一定要嫁给君墨宸,这下景宁不想出名都难了。 处理完这个以后,太后并没有立刻赶景宁走人,而是让她在一边坐着,太后则是跟慕芸溪谈天说地的,好不开心。 君墨宸走进来的气氛有些尴尬,一种说不出来的尴尬,气氛问题吧,君墨宸估计着。 “皇祖母,霸占溪儿这么久了,也应该还给孙儿了吧?”君墨宸笑着走到慕芸溪旁边,将手放在慕芸溪的肩头上,调侃着她们两个人。 太后看见君墨宸进来,看见慕芸溪的时候,眼里满满都是笑意和宠溺啊,也知道自己当初让这两个孩子成婚的这个想法太有先见之明了,虽然是这小子苦苦哀求来的,但是不妨碍她在这孩子心里的形象啊! “怎么?你眼里只有你的王妃了?只不过是让配哀家聊聊天,你着急什么啊,哀家还能把她给吃了啊?”太后虽然说是这么说的,但是并没有在意什么。 君墨宸讪笑,“皇祖母,您老人家也知道,溪儿一向都是孙儿我视如珍宝的宝贝,说舍不得还是轻的呢。”当着皇后和景宁的面,君墨宸将浑身柔情都给了慕芸溪一人。 景宁不甘心她就这么被忽略了,凭什么她会被忽略,她长的不比慕芸溪差,身份也比慕芸溪高一截,为什么齐王总是看不到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