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难 题(七)对 策-《宁静的梦里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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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 策
村委会办公室里,李民强立即召集两委会成员开会,认真地讨论研究。
李民强说:“村里对玻璃钢厂的承包问题议论很多,我下午到厂子里看了一下,厂子办的不错,产品质量挺好,客户也不少。我翻了一下厂里的合同,去年大小项目五个,已完成的合同额是三百五十多万。”
“这么多啊!”大家很惊讶。
“庆森没在家,到天津签合同去了,厂的办事员告诉我他已来电话,说合同已经签了,马上组织工人生产,天津这一个项目就是八十六万。”
王文思说:“这种产品我清楚,原材料成本不高,刨去税收、工人工资、招待费等,纯利润能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好家伙,他们家可发大财了!”李建新说。
穆永昌说:“不发财人家能盖这么好的房子。”
这时,穆庆森那豪华气派的深宅大院又在李民强的脑海出现:正房是崭新的五间北房,规矩的四合院,一色红砖砌成,门窗都是深色塑钢的。院子地面用花纹水泥砖铺成。红色的铁皮大门,两只石狮子卧在大门两旁。进门的影背墙上,用瓷砖镶成的山水图案,看山去典雅、整洁、气象万千。而且整个建筑高过周围其他房屋,大有“高屋建瓴,睥睨四邻”之势,显示着主人的与众不同。
萧玉林说:“按百分之三十的利润算,他们去年一年就赚了一百多万,可是承包费只有五万块钱,是明显的不合理。”
王文思说:“看来五万的承包费实在是太低了。”
李建新说:“就是这五万还赖着不交,这是刮集体的油水长个人的膘!”
王文思说:“民强,这是以权谋私坑害集体啊!”
李民强笑了笑说:“过去的事就不要过多的说了,咱主要是研究下一步咋办。”
李建新说:“咋办!收回来归村里。”
李建明说:“是不是可以这样,先让庆森把欠的承包费交齐,下一步重新研究承包合同,我看了一下,承包合同去年九月份就已经到期了。”
“你的意思还是承包给他个人?”李建新问。
李建明说:“承包本身并没有错,问题是承包的是不是合理。谁承包都是为了赚钱,不赚钱的事儿没人干,但赚钱也得赚的合理,过分的损公肥私是不行的。”
“对,给他提高承包费。”王文思说。
李民强说:“承包费显然是太低了,你们认为承包费定多少合适?”
王文思说:“起码每年得七十万。”
李建新说:“按去年算,七十万他还能赚不少哩。”
萧玉林说:“七十万恐怕他不会接受。”
“不接受就收回来,由村里集体经营。”李建新说。
李民强说:“收回来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想,收回来也不一定对村里有利,这几年都是庆森在经营着,路子已经淌出来了,建立了不少的关系客户,如果我们接过来就等于重打台子另唱戏,老客户不一定买我们的账。再说咱们也缺乏管理经验。”
“你的意思是说还是继续让穆庆森承包?”王文思说。
李民强说:“我倾向于穆庆森继续承包,但承包费不能这么低,必须提高。”
萧玉林说:“承包费定的太高穆庆森不会同意,定低了村民有意见,是不是可以按利润分成。村里和承包人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数。”
李民强说:“这倒是个办法,这叫风险共担,也能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至于按利润分成合适还是按合同额分成合适,大家考虑一下。”
王文思说:“应该按合同额分成,因为我们不参加经营,成本控制不住,啥进材料、请客送礼搞招待,中间再搞点儿猫腻啥的,这里面名堂多着哩。如果按利润分成,这些他都会打到成本里去,这样必然是成本增加利润减少。我认为按合同额提成好,这样他也就注意成本开支了,利润也就提高了,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李民强说:“我认为文思叔说的有道理,咱们就按合同额提成咋样?”
李建新说:“厂子是村里集体建的,他个人没掏一分钱,总不能让他拿大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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