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一次的乡试!哥哥不会再那么半吊子了!哥哥会好好的考试! 只有考中举人! 不! 不仅仅是举人! 哥哥要考进士!要进白鹿书院! 哥哥要当大官! 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欺负! 哥哥才有脸面来见恩公,报答陈恩公对你我的再造之恩! 哥哥一定会做到的!” 另一边,陈路不知道刘品这一边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但是,陈路觉得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于他是不是骗自己,陈路也不在乎了。 自己已经是得到了灾难之书。 陈路打算试验一下灾难之书。 但是在平阳城,又没有自己的仇人,自己随便找个哥们试一试,这也太不人道了。 然后陈路就看打了一只猫。 这一只猫鬼鬼祟祟地,正要去偷一家小贩的包子。 因为是野猫,没有名字,所以陈路就立刻素描了这只黑猫,然后写道: 【从现在计时三秒之后,这一只黑猫的脑袋受到小轻伤。】 一二三 三秒后,这一只黑猫一跃而起,要掏一个包子就跑路。 可是此时,另一只白猫从另一边冲来,撞向了黑猫,和黑猫扭打在一起。 最后黑猫赢了。 但是黑猫的脑袋破了一小块皮。 为了表示歉意,陈路买了个包子给它。 然后陈路去和一个小摊摊主搭讪,侧问出他叫什么名字。 陈路写下: 【牛振达一分钟之后,被偷了一根发簪,损失一两白银。】 一分钟之后,还真的是有个男人从小摊前经过,然后陈路亲眼看见对方顺走了一根发簪。 陈路将这小偷暴打了一顿,发簪拿了回来,并且将小偷交给了巡街的捕快。 陈路回头问,则发簪还真是成本价一两白银。 陈路觉得这个特殊物品虽然听起来挺鸡肋的,但是在关键时候,说不定真的有奇效! 这已经算是一种因果道具了! 虽然自己损失了一千多两白银,但是自己绝对血赚! 陈路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于此同时。 在平阳郡郡城十里之外的一座黑山上,一个虎妖正在啃食着一个人的手臂。 就当这个虎妖吃得正欢时,一个黑衣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大大人” 见到黑衣人,还没有化形完整的虎妖跪在对方的面前,身子颤抖不止。 “给我杀一个人。” 男子淡淡开口,丢出了一张画像。 “他叫做,陈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