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哥哥一定会做到的!-《姑娘,你先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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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的乡试!哥哥不会再那么半吊子了!哥哥会好好的考试!

    只有考中举人!

    不!

    不仅仅是举人!

    哥哥要考进士!要进白鹿书院!

    哥哥要当大官!

    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欺负!

    哥哥才有脸面来见恩公,报答陈恩公对你我的再造之恩!

    哥哥一定会做到的!”

    另一边,陈路不知道刘品这一边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但是,陈路觉得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于他是不是骗自己,陈路也不在乎了。

    自己已经是得到了灾难之书。

    陈路打算试验一下灾难之书。

    但是在平阳城,又没有自己的仇人,自己随便找个哥们试一试,这也太不人道了。

    然后陈路就看打了一只猫。

    这一只猫鬼鬼祟祟地,正要去偷一家小贩的包子。

    因为是野猫,没有名字,所以陈路就立刻素描了这只黑猫,然后写道:

    【从现在计时三秒之后,这一只黑猫的脑袋受到小轻伤。】

    一二三

    三秒后,这一只黑猫一跃而起,要掏一个包子就跑路。

    可是此时,另一只白猫从另一边冲来,撞向了黑猫,和黑猫扭打在一起。

    最后黑猫赢了。

    但是黑猫的脑袋破了一小块皮。

    为了表示歉意,陈路买了个包子给它。

    然后陈路去和一个小摊摊主搭讪,侧问出他叫什么名字。

    陈路写下:

    【牛振达一分钟之后,被偷了一根发簪,损失一两白银。】

    一分钟之后,还真的是有个男人从小摊前经过,然后陈路亲眼看见对方顺走了一根发簪。

    陈路将这小偷暴打了一顿,发簪拿了回来,并且将小偷交给了巡街的捕快。

    陈路回头问,则发簪还真是成本价一两白银。

    陈路觉得这个特殊物品虽然听起来挺鸡肋的,但是在关键时候,说不定真的有奇效!

    这已经算是一种因果道具了!

    虽然自己损失了一千多两白银,但是自己绝对血赚!

    陈路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于此同时。

    在平阳郡郡城十里之外的一座黑山上,一个虎妖正在啃食着一个人的手臂。

    就当这个虎妖吃得正欢时,一个黑衣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大大人”

    见到黑衣人,还没有化形完整的虎妖跪在对方的面前,身子颤抖不止。

    “给我杀一个人。”

    男子淡淡开口,丢出了一张画像。

    “他叫做,陈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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