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凌迟处死-《逍遥小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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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是王三的罪状证据江阳就读了十几份。

    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光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足足有三十七人!

    王三此人看似文弱实则心肠歹毒,一个时辰后,当江阳读完最后一份王三的罪状,全场鸦雀无声。

    只有那攥紧拳头沉闷的呼吸声。

    百姓....怒了。

    当牛可以,做马可以,当牛马也行,只是此番确实当我们是那连牲口都不如的东西。

    三十七口人的性命啊,茫茫苍天,可否有神?

    如此逆贼又怎能让他存活长久?

    江阳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喜怒哀乐,放下罪状,安抚了几个受害之人之后,开口道:“数罪并罚,本官判处犯人王三死刑!”

    “不过,其罪难恕,本官改判凌迟!”

    所谓的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将他全身的肉割下来,不让他死但是也不让他好受。

    另一边的李右姗姗来迟,江阳点了点头之后令牌直接丢在了地上。

    李右今早是有任务的,他的任务就是去将刽子手找回来,不然谁来行刑?

    之前县衙没钱刽子手另谋生路了,而今县衙有钱了李右带着银子去自然是没什么说的,拎着刀就来了。

    听到江阳的判令,刽子手竟然兴奋起来了,凌迟啊?我拿手啊!

    看到王三被人绑在一旁的柱子上,刽子手抽出大刀,喷了一口黄酒之后便开始动手。

    而江阳喝了一口茶,看着面色惊恐的刘哲和丁波二人,继续他的审判。

    “犯人刘哲,落榜考生,自诩读过圣人书便猖狂一世,五年前家中老母因年迈丧失劳动力,为了节约口粮刘哲便将行动不便的父母拖到河边活生生掐死,暴尸荒野。”

    “两年前因再度落榜,刘哲迁怒于怀胎七月的妻子,拳脚相加致其流产,念其腹中子嗣,便不顾尸首,剖尸取子,奈何一尸两命。”

    “此后不加悔改,见到亡妻之妹有几分姿色,便伙同丁波二人,杀害岳父岳母,并圈禁家中女眷肆意凌辱。”

    “……”.

    零零散散十七宗罪,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倒是小觑了刘哲。

    别看此人文质彬彬,手段之残忍,神鬼不及。

    至于丁波,手上的人命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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