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归途-《夜狼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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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名耳朵尖尖的精灵射手,身材娇小伶俐,长相俊美,明夜不是第一次在佣兵工会见到精灵了,精灵不愧是自然的宠儿,长相都非常俊美。

    明夜打量这行人的老板,源于杀戮魔决对杀气的敏锐感知,明夜知道这个商人才是这只队伍最强大的存在。“你好,我是来应聘护卫的,人级三阶实力,同时我还是一个厨艺不错的厨师。”

    本来看到明夜如此稚嫩的面庞,商人还有些犹豫,不过觉得队伍里全是战斗型人才,确实需要一个打理生活的人,就勉强收下了明夜,并且先给了一半的定金,一百五十金币。

    商人也不再准备招人,给六个护卫一人配了一匹马,自己坐上马车,一行人便朝着魔石镇出发了。

    在路上,明夜知道了火系法师叫特雷,土系法师叫哈登,小精灵叫木幽,人类剑士叫雷云,狼人大叔叫狼三,一行人明夜却最喜欢和狼人大叔一起并排前行,明夜的眼里充满了好奇,想知道狼人和狼究竟有什么区别,当明夜尝试着用狼族语言与狼三交流时,其他人大吃一惊,狼三却是听懂了,对明夜也变得和蔼可亲,一路上都优先照顾明夜。

    明夜应聘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一个不错的厨师,所以当明夜做出了第一顿烤肉后,便紧紧抓住了一行人的胃。所有人都觉得带上明夜这个小孩是多么明智的选择,狼三对明夜的眼神也越发温暖,估计是明夜的活波让他想起了家人吧。最后甚至连此行的主人慕白也不再吃空间戒指里的干粮了,转而吃明夜的准备的餐diǎn。

    大约需要一个月的脚程才能到达魔石镇,不过大家都是骑着马,应该能够缩短到五天左右,期间明夜的厨艺获得了大家的肯定,小精灵的微笑也成了生活的调味剂,一晃三天过去了,期间倒是遇到了几波拦路的小毛贼,不过明夜都还没出手就被狼人大叔打发走了。一行人甚至开始觉得时间过慢diǎn也不错。

    漫长的一夜就在各自的思绪中慢慢溜走,迎来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大家迅速起来洗漱,收好帐篷骑马上路。一行人继续走了小半天,突然进入了一个一片死寂的地域,狼人挥手阻止队伍继续前行,明显这片地区是被人特别清理过的,他们这支队伍被人盯上了,敌人很明显是有备而来,“看来一场战斗是在所难免了,所有人做好战斗的准备。”

    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开始变得谨慎起来,事实证明,猜测果然没错,不一会儿,前方便出现了二十人左右,全部佩戴着武器,缓缓做出包围之势,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为首的人铁定是地级高手无疑。

    “二哥,大哥让我向你问好,把东西留下来我就让你离开。”敌人开门见山,丝毫没有拉家常的打算。

    “老三,你以为能留下我?你和老四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要不是我受伤了,杀你们如屠狗。”商人突然爆发出浓烈的铁血气息,不过随后嘴角又溢出了血迹,显示出他的伤有多严重。

    “狼三你能不能挡住一个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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