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原本老鼠就喜欢啃东西,没想到变异了之后愈发厉害,昨天要不是黎夙反应迅速,恐怕他们几个早就落入鼠潮,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回想起昨晚的声音,陆丘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身体不自觉往黎夙身边靠了靠。 黎夙对陆丘的靠近只是淡淡看了眼,没有什么其它的反应: “鼠潮数量庞大,而且什么东西都吃,几乎没有天敌,在末世的确是一个比较大的威胁,有些丧尸鼠饿急了,连丧尸都会啃。” 不过让黎夙思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在末世丧尸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多,若是能够合理利用这些丧尸,那绝对能成为一种源源不断的资源。 有什么办法能够把这些资源利用起来呢? “咱们不会还没死在丧尸口中,就要死在这一片片的鼠潮里吧?” 毕竟这些老鼠什么的,别说在末世了,就算是之前也是随处可见的,随便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你傻呀,找个机会一把火把鼠潮烧死不就好了嘛,人类和牲畜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会使用工具。” “……” 虽然黎夙没有转头看向她,但是陆丘明显感受得到这人是在嘲笑她问了愚蠢的问题。 哼,虽然昨天黎夙间接救了她一命,但是这人该讨厌的还是让人很讨厌! 陆丘看着地上偶尔出现的丧尸鼠尸体,总算是想起来不对劲的地方,皱着眉头问黎夙:“你是怎么知道鼠潮的?而且连鼠潮的特点都那么清楚?” 黎夙转头对陆丘轻笑了声,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耳朵是个好东西,可惜你用不上。” “你……” 陆丘被黎夙气得说不出话,脚步一慢,直接落后到她身后,拒绝跟她一起走。 黎夙的目标很明确,没多大会儿就找到了一处独栋别墅。 小宝耳尖微动,心头猛然跳动两下,有些不安的握紧妈咪的手:“妈咪,我们为什么来这里呀?” 黎夙却满脸兴奋:“当然是找宝贝啦!” 这个别墅只在小说开头出现一次,却是贯穿全书的金手指存放的地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