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现在已经进化成舔狗了吗?-《对方向你发来男友申请》


    第(1/3)页

    小屋内的路摊真的很通人性,看到门口站着的沈弋,立刻奔跑过来围在沈弋脚边,宠着他吐舌头撒娇卖萌。

    “需要换鞋吗?”沈弋自顾自拉开玄关的鞋柜,在看到里面只有两双女士拖鞋后弯腰取出一双小白兔的拖鞋。

    宋栩:“不用,你直接进来吧。”

    在看到沈弋勾腰驼背将鞋放到自己面前时,宋栩先是诧异于沈弋居然能精准无误的找到她的拖鞋。

    还有……

    不知道为何,当男人向她低头时,她觉得以沈弋的气性,是不该向人低头的,就算是拿拖鞋也不行!

    他有自己的骄傲,他生来就该不屈于人下!

    沈弋幽暗深邃的眼眸注视着出神的宋栩,不知道为什么女人又呆愣住了,凝着表情:“换鞋。”

    不清楚的还以为宋栩这是进了沈弋的家。

    白皙嫩滑的小脚穿进小白兔拖鞋里,宋栩被沈弋盯得脚都要红了。

    “进去吧!”沈弋已经反客为主了,不用宋栩招呼就已经坐到了沙发上。

    屋内装饰格调温馨,暖黄色的墙体与整洁的地面互相映衬,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很多,客厅的角落摆放着狗窝。

    吸引沈弋注意力的是一面墙体书架,镂空的书架上陈列了很多的书。

    宋栩从厨房倒了一杯水,再到客厅时发现沈弋站在书架面前,纵身书海中的沈弋那一身气质与书架没有丝毫违和感,或许是因为那些书的格调本身就是神圣的。

    “呐~”将水杯递给沈弋,宋栩才找回了点主场优势。

    沈弋不咸不淡的接过水杯抿了一口,随后拇指和食指抓着杯沿,动作优雅又禁欲。

    张望着书架上的书,书的种类很多,大多数是历史系史学书籍,还是根据年代排列的,一排排看过去整齐又舒适。

    路摊在沈弋脚边来回晃悠也没能吸引这位无情的一家之主的注意力,倒是宋栩很喜欢它,蹲下就开始撸狗头。

    “没回我消息,很忙?”沈弋假装着云淡风轻,眼神一直长在那些书上。

    宋栩从沈弋的随口一问中品味出了嗔怪,不像是简单问问的语气。

    “忙。”宋栩起身放松呼吸,以此来自己的心境。

    忙着干饭!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