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火-《这妖女好生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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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

    镇魂杖一端仍然被姬轩握在掌心。

    此时他与邱婆之间极近。

    原本只需要向前再进一步,就可以将这老妪打昏过去。

    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步。

    在他的眼中却被无限地放大。

    一只枯槁、扭曲的手。

    正紧紧地攥住镇魂杖的另一端。

    掌心与长杖接触的地方正冒出一阵白烟,一点点黑色浓稠的液体,正从手指缝里低落到地上。

    活尸是邪祟。

    是握不住镇魂杖这种鬼师传承的秘宝的。

    所以结局显而易见。

    这具活尸突然出现在两人之间。

    然后被长杖捅了个对穿。

    「但是……为什么?」

    ……

    「邱瑾,你已入道宫十余载。

    通学降妖除魔之法。

    现本座这里有一门径,可允你入监天司为官。

    你可愿意?

    这可是一次机会,本座先提醒你。

    若是你能加入监天司,你的道侣也能过得比现在更好。

    本座知道她前些天被流月那边赶了出来。

    现在也正是窘困的时候。」

    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

    拜入道宫原本就是为了能出人头地。

    为了可以在结束道宫的十五年修行之后能有一个好的出路。

    倾尽全力。

    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刻。

    而且……

    在这里也遇见了那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所以面对师尊给出来的机会,就欣然接受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继续深造修炼。

    作为一个‘寻常的百姓’,这种修为已经足够在世间大部分地方混上一口饭吃。

    「哦?你居然想要回家乡去。

    本座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决定。

    那地方偏远,要想爬上来可是千难万难。

    若是你想要站得更高,有更多的机会,本座可以推荐你在开蔺郡的监天司任职。

    ……

    无论如何都想回去?

    呵。

    罢了。

    本座也不多劝你,既然是本座的徒弟,定然是有什么计较的吧。

    若是能在你的家乡达成你心中抱负,本座也欣慰。」

    因为那是自己的根。

    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家乡虽然地处偏远,但何尝不是一次机会?

    在开蔺郡虽说有师尊照拂,但师尊不止一个徒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到。

    与其在开蔺郡这么不上不下地等到机会。

    倒不如回去。

    成为鹤立鸡群的那个人。

    毕竟。

    「那些最后成名的大人物,也有颇多是边陲出身。

    他们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总有一天,自己会再度来到这里。

    不。

    不仅仅如此。

    这里也只是自己路上的阶梯。

    自己将会走得更远,甚至是——到达燕宁!」

    直到最后一刻,才回想起来当初的愿望总是那么远大——且自负。

    回到这里的时候,的确是作为道宫的人才得到了优待。

    但这里的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安逸。

    实在是太安逸了。

    同僚们每天的日常无非是喝酒吃肉。

    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几个像样的案子,虽说作为监天司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正确。

    「但是长此以往下去,又该如何出人头地?

    妻,事已至此,或许我们应该想一条后路了。

    但那终究是最终手段。

    如今的司幽待我不薄。

    可断然不能做出那等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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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弃义之举。」

    花了三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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