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火-《这妖女好生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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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
镇魂杖一端仍然被姬轩握在掌心。
此时他与邱婆之间极近。
原本只需要向前再进一步,就可以将这老妪打昏过去。
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步。
在他的眼中却被无限地放大。
一只枯槁、扭曲的手。
正紧紧地攥住镇魂杖的另一端。
掌心与长杖接触的地方正冒出一阵白烟,一点点黑色浓稠的液体,正从手指缝里低落到地上。
活尸是邪祟。
是握不住镇魂杖这种鬼师传承的秘宝的。
所以结局显而易见。
这具活尸突然出现在两人之间。
然后被长杖捅了个对穿。
「但是……为什么?」
……
「邱瑾,你已入道宫十余载。
通学降妖除魔之法。
现本座这里有一门径,可允你入监天司为官。
你可愿意?
这可是一次机会,本座先提醒你。
若是你能加入监天司,你的道侣也能过得比现在更好。
本座知道她前些天被流月那边赶了出来。
现在也正是窘困的时候。」
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
拜入道宫原本就是为了能出人头地。
为了可以在结束道宫的十五年修行之后能有一个好的出路。
倾尽全力。
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刻。
而且……
在这里也遇见了那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所以面对师尊给出来的机会,就欣然接受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继续深造修炼。
作为一个‘寻常的百姓’,这种修为已经足够在世间大部分地方混上一口饭吃。
「哦?你居然想要回家乡去。
本座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决定。
那地方偏远,要想爬上来可是千难万难。
若是你想要站得更高,有更多的机会,本座可以推荐你在开蔺郡的监天司任职。
……
无论如何都想回去?
呵。
罢了。
本座也不多劝你,既然是本座的徒弟,定然是有什么计较的吧。
若是能在你的家乡达成你心中抱负,本座也欣慰。」
因为那是自己的根。
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家乡虽然地处偏远,但何尝不是一次机会?
在开蔺郡虽说有师尊照拂,但师尊不止一个徒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到。
与其在开蔺郡这么不上不下地等到机会。
倒不如回去。
成为鹤立鸡群的那个人。
毕竟。
「那些最后成名的大人物,也有颇多是边陲出身。
他们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总有一天,自己会再度来到这里。
不。
不仅仅如此。
这里也只是自己路上的阶梯。
自己将会走得更远,甚至是——到达燕宁!」
直到最后一刻,才回想起来当初的愿望总是那么远大——且自负。
回到这里的时候,的确是作为道宫的人才得到了优待。
但这里的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安逸。
实在是太安逸了。
同僚们每天的日常无非是喝酒吃肉。
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几个像样的案子,虽说作为监天司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正确。
「但是长此以往下去,又该如何出人头地?
妻,事已至此,或许我们应该想一条后路了。
但那终究是最终手段。
如今的司幽待我不薄。
可断然不能做出那等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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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弃义之举。」
花了三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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