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红日之行(四)-《王牌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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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茫被绑在一个行刑架上,幻樱千刃就坐在刘茫的正前方,手里端着一杯茶,悠闲的闻着茶香。仅凭他闻茶香时那一脸沉醉的表情,也能让人知道,为什么红日国的茶道会比中国这个茶的发源地还厉害。
喝了一口茶后,幻樱千刃看向刘茫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你有着什么样的身份,我只知道你拿了我的东西,一把我用三十亿美金买来的古剑。”说到这儿,幻樱千刃停顿了一下,然后嘴角勾出了一个带着商人般奸诈的笑容说道:“你还记得你刚刚休息的那个房间吗?是不是很温暖?你还记得刚刚照顾你的那个女孩儿吗?是不是很漂亮?她可还是朵未开苞的花朵哦。如果你让你的同伴把天子剑给我送过来,我就把那女孩送给你,并送你回刚刚那温暖的房间。”
刘茫看着幻樱千刃,凝视片刻后,他才开口说道:“我终于明白我们与你们这两个国度的不同了,那就是,你们为了达到目的,什么都可以拿来交换。而我们却会把亲情、友情、爱情这些东西,人生中最需要保护的东西。所以,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是人,而你们是禽兽。”
听见刘茫这样说话,幻樱千刃并没有生气,反而是笑着摇了摇头说:“我记得你们中国有一句老话,叫‘敬酒不吃,吃罚酒。’,阿二,让他尝尝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阿二从幻樱千刃身后闪出来,接着自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木盒子,他将盒子打开,用一种低沉阴寒的声音对刘茫说道:“这盒子里的冲叫‘尸骨虫’,是我们幻樱家族独门喂养的,专门拿来行刑之用。等一下,我会用刀在你的脊椎骨处划开一个伤口,然后再把这‘尸骨虫’放在伤口上。接着,虫子会从伤口爬进去,慢慢噬咬你身体内的骨头,直到把你的骨头吃完为止。”
阿二说完便拿出一把匕首,洁白如玉的“尸骨虫”此时让人一看就想发呕。就在他准备给刘茫割开一个伤口时,幻樱池春跑了进来,大声说道:“等一下。”
刘茫一看幻樱池春,暗自吐了口气,刚刚他已经准备招了。毕竟,一把剑再怎么也比不上一条人命吧。同一时间内,刘茫也在心中暗暗怪着萧杀等人,为什么还没有准备好。
“池春,你怎么来了,快点出去。”幻樱千刃冷声喝道,长期积威让幻樱池春浑身一颤。不过,幻樱池春还是艰难地开了口说道:“家主,给我两天时间,我一定让他把天子剑送来。”
幻樱千刃看了看幻樱池春,笑了笑说道:“你凭什么保证他一定会叫人把剑送来呢?万一你没有做到怎么办?”
幻樱池春咬了咬下嘴唇,像是给自己加注了很大勇气一般说道:“如果我失败了,那我就同意嫁给风林火山家族,那家主的二儿子。”
风林火山是红日国另外一个忍者世家,实力只比幻樱家族稍逊。风林火山的家主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天资聪颖,而二儿子却是个智商永远只有五岁的白痴。不过,风林火山的家主对二儿子很是宠爱,一切都依着他。
一年前,风林火山的家主带着已经四十多岁,但还会尿床的二儿子来到幻樱家族拜访幻樱千刃,他那白痴二儿子竟然一下看中了幻樱池春,一直嚷着要与她成婚。
本来与风林火山家族联姻,幻樱千刃是很支持,并且风林火山还对这场婚姻给幻樱千刃许诺了许多好处。但幻樱池春毕竟是自己的孙女,为家族利益去嫁给一个白痴,只怕会引起家族上下非议,所以幻樱千刃一直也没逼幻樱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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