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土地律-《新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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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下,唐毅高声问道:“敢问李刺史,我们的土地怎么办?”

    李从燕说道:“本刺史称诺:所有被骗百姓的土地,会在十日之内重新分下,另外由刺史府给诸位发放救济款,每户一百钱,由牟平县府衙代为支付!”

    话音刚落,城下数千百姓欢声雷动。

    牟平县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李从燕将一些具体的事宜吩咐给县令陈硕,而后专门去唐毅家中看了看。

    唐毅父子三人激动万分,纷纷叩拜在地,被李从燕一一扶起。

    看着唐家破败的房子,李从燕心中发酸:“登州百姓大多如此,登州何时才能富强起来?”

    李从燕与众人寒暄一阵便离开了,连夜返回登州刺史府。在临行前,李从燕给唐毅留下了一贯钱,唐毅父子三人又是一阵千恩万谢。

    次日凌晨时分,李从燕疲惫不堪的回到了刺史府,而后便将还在睡梦中的吴从汉找来。

    睡眼朦胧的吴从汉进门之后,李从燕先是将牟平县的事情说了一下,而后说道:“刺史府立即起草一项土地法令。”

    吴从汉听完之后顿时清醒了过来,而后扯过笔墨纸砚,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从即日起,登州各地所有民间土地均不得买卖,以现有分配数额为准,违者严惩!如贫苦百姓确需卖地活命,只能由刺史府出钱买回。”

    吴从汉记录完毕之后,不禁微微皱眉,说道:“主上的意思属下大概能明白,就是禁绝土地兼并。可是属下也有几个疑问:其一,眼下各地百姓普遍贫困,刺史府会不会因此背上财富包袱?其二,大批购买来的土地如何处置,刺史府没有足够的人手,光有土地也无法转化为钱粮。其三,如果民间私自买卖,刺史府如何察觉?”

    吴从汉的这些疑问都不是问题,李从燕在回来的路上已经思考过,此时说道:“这好办,第一,刺史府的税赋收入和工坊收入日益增长,将来我还会开办其他工坊,所以钱财不是问题,刺史府也不会被这件事拖累。”

    “第二,刺史府收购来的土地用处很大,一者可以用来推行新府兵制,二者可以用来招募流民,所以不必担心买来的土地会荒废。”

    “第三,刺史府在这项土地法令中要明确一点:允许各地百姓互相监督,如发现私下买卖土地者,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向本地府衙进行检举,检举者可以获得涉案土地的三分之一!另外,各地县衙也要紧紧查访,如果查到私自买卖土地之人,刺史府便会按照涉案数量给予一定的补贴,算是奖赏!”

    吴从汉听完拍手赞同,同时对李从燕的才智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样的办法自己为何想不到?

    数日后,登州刺史府颁布《登州土地法令》,命令禁止登州境内的土地交易。

    各地府衙也大力普及这项《登州土地法令》,各地百姓欣喜若狂,如此不但解决了后顾之忧,更不用担心有豪强盯上自家的土地,对这项法令无不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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