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不要匪性的兵-《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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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贪污受贿!
想当初,在小小的杞县,就有人为了得到一个所谓的承诺就让朱由崧收到差不多七万多的银两。
在相比较为繁华的洛阳,应该可以收到不少的油水吧。可是,如果收割的太紧的话,只怕那些人就未必肯同意收编流民。
第二来钱快的,自然就是偷窃抢劫。
一想到抢劫,朱由崧就来精神了,没错呀。没钱就去抢啊。这可是老本行啊。只要找好对象,那怕没事进帐。
打劫谁好呢?
朱由崧稍稍透露一点想去做一笔的意思时,宋来福比他还要兴奋,不断的搓着双手道:“寨主,你真英明啊。我们可是好久没有去抢劫过了。想要打劫什么人?什么时候行动?”
看着宋来福的神情,朱由崧的神情反而严肃下来,他想到了李自成入京后的景象:简直是跟鬼子进村、蝗虫过境一般,那些原本就是流氓地痞的义军立即露出本色,到处烧杀抢掠,好好一个北京给搞得乌烟瘴气。给后来李自成失守北京埋下了伏笔。
当时的李自成也试图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惜却是积重难返,无可挽回。要知道,当年李自成手下号称百万大军。如果按五十万兵士、五十万匹马的数量来计算,人每天吃一升粟,马每天食三升粟,这意味着这支农民军队每天至少要消费掉八千盅粟。可是,由于连年战争以及征饷、瘟疫、自然灾害,使中国处处白骨蔽野、荒村弥望,军粮供给特别困难,连李自成也惆怅地说:“军需匮甚。”
为解决后勤保障不足的问题,李自成颁布了《掠金令》筹饷,规定助饷额数为“九卿五万,中丞三万,监司万两,州县长吏半之。”追饷常常佐以刑罚。在大顺军占领区,都设官治事,首为追饷,许多刑名刑具是闻所未闻的,都被大顺军用上了。
李自成3月19日进北京后,为继续推行他的“助饷”政策,特在中央设立“比饷镇抚司”。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
这样就导致李自成手下的大顺军充满的匪性,所过之处无比被劫掠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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