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驱逐沈重-《一品寒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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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众将无不骇然。
麟哥儿。
不对!
咱们的千户大人,这是要大干一场啊!
训练三千正规军?
还别说,如今的沈家堡,绝对养得起。
要不是战马不够用。
骑兵要求高。
没准儿,他还不打算要步军呢。
至少也要弄成骑马步兵吧?
不过,这也是天大的好消息。
谁不希望?自己麾下的兵多呢?
没经验不要紧。
谁不是一步步来的?
沈忠信还练了三千班军,两万多乡兵呢。
他那些带兵的家丁。
比如沈重这样的,连咱们都远远不如。
沈麟比沈忠信更有优势。
首先,他要的兵不多。
自己原本的家丁私兵,可以作为骨干军官。
搭架子容易。
其次,他有足够的粮食,甚至肉食。
至少鱼肉不缺。
再次,兵器不缺。
铁甲打造,也比传统方式快了十倍不止。
所以,沈麟的三千兵,都是精铁兵器和甲胄在身。
还都是四十炼的豪奢装备。
堂堂大周朝,大辽国。
都武装不起几支这样的人马来。
现在是九月初。
看样子,时间还来得及。
大不了,就不野战了,防守总可以吧?
布置了训练事宜,就得考虑筑城了。
十二个村长,两个里长都被带进沈麟的大帐。
一帮人还恍若梦中,脚底下就跟踩着棉花团似的。
太不真实了。
一夜之间。
泸水,东山、北江三个里。
就变天了?
咱们,再也不是安定县的籍贯了?
哗啦一下子。
上万百姓,就变身为泸水铁城的军户了?
可。
泸水铁城在哪儿呢?
一块地基都还没打下去吧?
其实,大家对籍贯不在意。
反正三个里,也不在安定县的繁华区域。
沈家集,沁水湾一带,倒是有个冲积小平原。
可那些好地,九成都被沈家族人占去了。
就连泸水东山和北江不多的田地。
最好的一万余亩,都跟主家姓沈呢。
其他上万的百姓,还落不到一万五千的瘦田薄地。
如果三个里的地盘儿都收回来。
那些好田,总得要人去种吧?
沈麟还在大帐门口。
随身的护卫梁平、梁峰就高喝道。
“千户大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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