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样的话,黎久拿这酒杯卖钱的计划就泡汤了。 毕竟1500金镑虽然非常香,可是明显,这酒杯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或者说宝藏。 也许比1500金镑要香很多很多倍,钱反正爆头就能赚,错失一个巨大的秘密宝藏,就得不偿失了。 重新将酒杯放回了酒柜里,黎久还特意隐藏了一下,这家里可不怎么安全,必须赶紧搞钱搞人,起码得保证待在自己城堡里是绝对安全的才行,否则整天提心吊胆太难受了。 这时,老约翰来汇报说乔恩已经装袋完毕了,黎久点了点头说:“走吧,我们去一趟杀手码头,因斯矛斯的人们已经太久没有听到福克家族的威名了,他们已经有些忘记了,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到底是谁了,我得给他们提个醒。” “是的,少爷,我去备车。”老约翰还是一如既往的忠诚,一丝不苟地执行他的命令。 同时,黎久发现了,他的眼中没有了之前那么多的茫然,更多的是一种看透了生活的睿智。 看来,巴巴罗萨没有骗他,老约翰的确变得更厉害了,他不仅忠诚,还拥有了能力。 很快,马车就备好了,乔恩的尸体被吊在马车的后面,正在一点一点地渗血出来滴落在地上。 很好,黎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上了车,老约翰一扬马鞭,马车朝着城里驶去。 因斯矛斯现在虽然都被用来代指可以停泊船只的因斯矛斯港,但实际上,它是一整个岛屿,它的整体大小大概相当于黎久前世的一个县区的大小,只是由于人口不够,目前开发的只有港口附近的一些土地。 在这些土地上,由最初跟随福克家到来的水手后代,和后续的新移民共同建造了一些住宅,店铺,和一些公共设施,组成了现在的因斯矛斯港城。 至于说福克家的城堡则高踞因斯矛斯港城不远处的一处山坡上,正好可以俯瞰整个港城。 说是港城,其实整个因斯矛斯常住人口不超过一千人,顶多算是个大一点的镇子。 马车很快就冲入了港城之中,因为这些年福克家族衰败,根本没有钱拿出来维护港城,整个港城的路面破烂不堪,马车行驶在上面颠簸到了极致。 好在黎久已经成为航海家了,他的平衡性变得非常之好,那点颠簸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倒是被他吊在马车后面的那位老兄就可怜了,不断的颠簸里,鲜血滴滴答答地流了一地,像是一条指引的红线一样,在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而此时正好是下午时分,港城的人们经历了忙碌的上午后,正吃了午饭在休息,看到马车出现,大家都知道是福克家的人来了。 毕竟马车这玩意,在这岛上只有两辆,一辆是属于福克家的,另一辆则是属于戴维先生的。 戴维先生那辆马车是从王国的首都卡斯迪亚买来的,华贵漂亮,而福克家的那辆则老旧衰颓,一如这个家族一样。 所以大家一看马车就知道是谁了。 只是福克家衰弱至今,连新继承人上位,都没有按照惯例来游城,怎么今天忽然驾着马车来了? 那位福克家的小少爷,小男爵想干什么? 等到人们逐渐看清马车后正在流淌的鲜血后,大家更吃惊了,那是什么?血吗? 福克家的小少爷杀人了?杀的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