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武德充沛-《大唐:安西最后一个信使》


    第(2/3)页

    仅仅这一枚石弹,两次弹地之后,直接击毙五人,重伤近十人,其他的石弹战果也是大同小异,总之石弹所到之处,残肢断臂横飞,鬼哭狼嚎之声遍地。

    然而这石弹并不是只有一轮,每一架投石车配弹三十枚,虽然直接的伤害不足以让

    几轮齐射之后,在督战队的屠刀下,淮西军中军刚刚维持住的战线直接崩溃,吴少项派出的督战队在一瞬间被后退的战兵们淹没。

    当然,他们还不是最惨的,毕竟投石车发射的最轻的也是一百多斤的石弹,哪怕有杠杆式的装填设备,长缨军的士卒也做不到连发。

    但是,投石车做不到连发,不代表别的也做不到,至少改良版的八牛弩是具备在短时间连发能力的。

    在投石车完成第一轮齐射的时候,在战马和驮马的牵引下,整整六十架八牛弩从步兵战阵的左右两翼突出,形成了两个巨大的扇面。

    八牛弩抵达战斗位置的第一时间,在出击的淮西军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操持八牛弩的工兵和辅兵已经将弩箭装填完毕。

    正在突进,准备将长缨军包饺子的淮西军步卒,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直接暴露在了八牛弩的面前。

    此时,在长缨军工兵的眼中,满眼都是无防护的目标,到处都是可以射击的对象。

    没有预备,没有口令,没有瞄准,所有的八牛弩在完成装填的第一时间,被工兵们操持着直接朝着密集的淮西军自由射击。

    事实上,这些淮西军并非都是轻步兵,相当一部分人同样是全套的唐军制式重甲。

    然而,在直线距离不足三百步的距离上,在八牛弩铁半尺长、碗口粗,铁质箭头的弩箭面前,轻甲、重甲无甲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嗖!嗖!嗖!”

    数十支看起来就很恐怖,感受起来更加恐怖的弩箭直奔淮西军而去,而淮西军的士卒看着那一枝枝直奔自己而来的弩箭是那样的苍白无力,除了恐惧的叫喊,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随着第一支重弩抵达,身着重甲的淮西军士卒如同纸糊的一样被直接洞穿,随着弩箭的继续前行,每一支弩箭都带来的一连串的血雾。

    鲜血和杀戮确实会让人胆寒,但是总是有一些比较勇敢的人,哪怕是在实际身份为叛军的淮西军中。

    面对八牛弩带来的第一波伤亡,淮西军并没有退却,相反他们在这些真正的勇士的带领下,硬生生的迎着八牛弩展开冲锋。

    在最初的时候,工兵们不屑于、也不需要瞄准,随着距离拉近,不需要借助机械瞄具,仅仅肉眼就足以为工兵们提供足够的精度。

    当然,面对这些悍不畏死的勇士,装上最新的机瞄,就成为了工兵们对于这些领头冲锋的勇士最大的尊重。

    虽然不是每一支弩矢都可以准确命中,但是每一个扇面有整整三十架八牛弩!

    四百步、三百步、二百步……

    最后的一百步,由整整三十架八牛弩组成的封锁线,成为了这些淮西军的勇士们如同天堑一般不可逾越。

    淮西军的勇士,被八牛弩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弩矢直接洞穿,残缺不全的残骸无声落地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呈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渐渐地,冲锋的人越来越少,退缩、转身、溃逃的人越来越多,当最后一个举着长矛冲锋的淮西军的尸体从空中坠落地面的时候,左右两翼突袭的淮西军的军阵彻底崩溃了。

    与此同时,长缨军的大营之中的战鼓声响起!

    在隆隆的鼓声中,在鼓点的引导之下,由整整一千两百名重步兵组成的庞大军阵,踏着淮西军倒下的躯体开始大步向前推进。

    在重步兵军阵的后方,弓箭手完成了数轮攒射之后将长弓、箭壶背在了身后,抄起身上的鹤嘴镐、破甲锤、开山斧、工兵铲等非常规兵器冲向了战阵的两端,他们将充当护佑重步兵侧翼的轻步兵。

    而剩下的弩手则紧紧的跟随在重步兵军阵的身后亦步亦趋,每走几步,他们就会在军校的指挥下完成一轮或者几轮的齐射,将少数想要组织起来冲击战阵的淮西军彻底摧毁。

    看着正在大踏步平推的长缨军重步兵,看着几乎在同一时间崩溃的中军和左右两翼,在大唐的中原腹地盘踞多年,堪称大唐平头哥,从来没有服过谁的吴少项懵了。

    昔年,“四王二帝”之乱,举兵反叛的李希烈兵败之后被部将陈仙奇所杀。

    当时三十出头,年轻气盛、锐意进取的淮西兵马使吴少诚异军突起,突袭干掉了陈仙奇之后成为了淮西的主人。

    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如果算上从军,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

    无论是二十多年也好,三十多年也罢,这几十年戎马生涯,无数的战阵之中,吴少项不是没败过,但他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的无力感。

    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投入战斗的兵马也不过万人,战损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千,更何况吴少项的手中还有整整两万人没有投入战斗。

    吴少项知道自己可以将剩下的两万人投入战斗,也许能赢,也许赢不了,然而此时此刻,面对着自己身边亲卫、亲信、军校们期望的目光,吴少项沉默不语,纹丝不动,就如同一尊凝固了的冰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