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搞明白这个隐晦的词后,王明远顿时觉得色彩浓郁,但不得不说,很形象。 虽是土话,却在古典文学中可以找到这两词的源头:想当年西门大官人,就是先拿下了潘姐姐的脚,然后成就了那段‘大朗吃药’的千古佳话。 真正体会到这词的凶险还是在王明远大学期间。 那是他在某个小县城的同学家玩耍时,在经过一片有人光天化日山林野战,被路边大妈招手拦住,问他“去不去拿脚,只要三十”的时候,王明远当即被吓得落荒而逃。 也不看看什么年纪了,居然还敢祸害小青年,甚至就在那地儿,还有人带了水和零食去卖……就离谱! 他后来还问同学:“离县城那么近,也太有伤风化了,怎么也没人管管?” 同学一句:“听说清理过,只是,屡禁不止。” 王明远就觉得奇葩,是真的屡禁不止,还是因为根本就是得了好处。 话归正题。 现在,在这年头的海城,已经能看到不少穿着喇叭裤、衬衫,戴着墨镜的青年了,还有几个,甚至还提着大号录音机。 看得王明远都觉得稀奇。 只是,进入他车子的可不再是小青年,怎么看都是中年了,额头上还贴着纱布,脸上有几处淤青,不伦不类。 整个人给王明远的感觉就三字:不正经。 所以,王明远第一时间将手枪不着痕迹地拿了出来。 不待王明远询问,这中年反倒先笑嘻嘻地开口了:“我是她的哥哥,我叫苏正平!“ 他说这话的时候,伸手指了指车外的苏颖。 王明远微微皱了下眉头,将车窗摇下:“他就是你哥?” 苏颖脸色很难看地瞪了那中年一眼:“你跟踪我……你也配当我哥,滚!” 她是真不给苏正平好脸色。 想想也是,八千八的彩礼钱,就被苏正平给输得干干净净。 哪怕这里是海城,能拿出这笔钱做彩礼的,也是凤毛麟角。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