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唔,有个离婚的case,你要不要接?” “我行吗?毕竟刚做,要不我还是给您打下手好了。” “这个case我看过了,比较简单,被代理人证据准备得也很充分,正好让你练练手。” “哦,那谢谢严律师,我大概八点半左右到办公室,我看看卷宗吧。” “行。我已经把东西放到你的共享里了,然后下午的时候当事人过来,看一下证据。你记一下他的电话,叫米倍明。” 文卿记下电话,又确认了一遍。结束前,严律师又叮嘱一句:“这是贾庭长介绍过来的。” 文卿心里明白,“知道了,还是老规矩吗?” “嗯。”严律师没有多说,有些话不能说,知道就行。 文卿放下电话,这官司是不用打的,铁定他们赢,关键是要做足面子。 放下电话,文卿看着已经站在门口准备走的伍兵,竟然乐了,“这么早?” “啊!对,早点儿去。我想看看今天都有哪些邮件可以送,尽量多送一些。” 他们的工作有提成,加上底薪,挣的是辛苦钱。 文卿指指桌子上热好的牛奶和点心,“吃了再走吧!” “不了,你吃吧!”伍兵摆摆手,拉开门走了出去。 文卿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是该钦佩他还是嘲笑他。 到了办公室,打开资料一看,文卿有点儿不想接。 米倍明,男,43岁。妻子和他同岁。这个案子可以概括成三个字——陈世美。但是,这个陈世美懂法律,而且,这个铡美案中的包公是陈世美一伙的。所有的矛头都指向秦香莲,最重要的是陈世美有证据证明秦香莲有外遇,外遇的对象是秦香莲的青梅竹马。 文卿拿起那张照片端详,这个秦香莲眉眼不突出,而且胖胖的过于富态。但是嘴角的法令纹让她那张富态的脸显得有些严厉,眼角和额头层叠的皱纹说明曾经生活的艰辛。 下午,米倍明过来,西装革履,手腕上是皮质的江诗丹顿男表,拿在手里的车钥匙环上是120度等分的圆圈,有钱人啊!虽然肚子有些大,但是金钱堆起的风度依然翩翩飘逸,绅士是足够的。 这种案子,代理费不低,骂声也不低。她记得以前做助理的时候就被人当庭指着臭骂,“你是不是女人,迟早有一天你会遭报应的!” 揉揉额头,文卿苦笑了一下。既然当了律师,就没想自己是女人。 严律师打电话问朱光尘的案子,朱光尘就是宋沙妹妹宋雨死亡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文卿的被代理人。文卿说准备下午去见见,严律师让她小心宋沙。因为,宋沙已经放出话来,说护着朱光尘的人就是他的敌人。许多律所都不得不推了…… 严律师话锋一转,问起昨天书包被抢的事情,文卿简单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那边只是嗯嗯的几声,说了些平常叮嘱的话便挂了。文卿知道,这是有含义的。今后,凡是和宋沙有关的动态,都要向老头儿汇报。 一会儿,邮箱里蹦出一封新邮件。严律师转过来的,米倍明下午四点要来见她。做好会议安排,文卿开车去了看守所。 看守所在郊区,位置很偏。文卿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过朱光尘的案子。车子蹭的是严律师的本田雅阁,一点儿创意也没有,图这车好看便宜。日本强占钓鱼岛的时候,北京学生狂砸日本车,老头一度后悔买错了。但是风头一过,尤其是油价上涨之后,他又乐得屁颠屁颠的到处炫耀。 文卿每次借车回来都会把油加满,所以大家都喜欢把车借给她。尤其是车里油不多的,更会主动问文卿要不要借车。 今日却不同,严律师主动让她开自己的车去,而且叮嘱文卿尽量早点儿回家,做不完可以带回家做。昨天的事情他已知道,宋沙是何许人,恐怕严律师知道得比文卿更清楚! 文卿想不通,接受辩护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朱光尘的罪状在没查实之前也不是罪犯,他宋沙凭什么放话把朱光尘接受辩护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而且还有那么多的律所,真的屈服他的淫威吗?可是,昨天晚上,文卿有点儿明白了。即使有强大的法律,但是孱弱的个体始终对暴力和野蛮存在着本能的屈服。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她有点儿后悔接了这个案子。 朱光尘家里很穷,父母双亡,孤身一人在外打工,家里只有一个已经成家的姐姐。这个法律援助的申请是他姐姐提出来的,符合属于可能被判死刑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完成后是当场自杀的,只是自杀没有成功而已。连证词都很清楚地说明,他自己不想活了。在资料里,有一个词反复地被犯罪嫌疑人重复:殉情。 应该说,只要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个案子没有什么辩护的意义。 文卿懒洋洋地点了点油门,到了高速路,车速飞快地提到一百二,两侧的农田慢慢地后撤着。城市的周边已经不再种粮,土地被圈起来荒废着,连鸟都不过了。 被害人宋雨是本市人,职高毕业,在某五星级宾馆做服务员。朱光尘曾经在该宾馆做临时工,与宋雨相识并相恋。两人同居一年后,宋雨移情别恋某富商,导致二人分手。朱光尘认为宋雨是嫌弃他没钱,两人从大打出手,到最后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因被害人威胁他要去告状,就用被子捂死了被害人,后,自杀未遂。 文卿想起卷宗里的照片,很帅气的一个小伙子,可惜了! 天涯何处无芳草呢? 猛地,文卿皱起了眉头。一个细节落入她的脑海——强奸现场的照片显示,衣服都是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一边的。也就是说,在脱衣服的阶段,是否发生暴力行为有待商榷。而检察院的其他证据里,并没有说嫌疑人存在任何胁迫行为。也就是说,在性行为发生的时候,有可能不存在暴力胁迫的情况?! 这个问题太关键了! 文卿的胸口怦怦怦地跳着,以至于她不得不专注路面,暂时不去想这个案子。但是一个念头已经在她脑海里形成,朱光尘未必强奸了宋雨,所以因害怕宋雨报案杀了宋雨的说法也未必成立。 在刑法里,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之间,差的可是一条人命啊! 快到看守所的时候,文卿接了严律师一个电话,告诉她,那个抢劫的案子已经破了。按照一般的破坏治安处理,没有依抢劫立案。严律师有些迟疑,文卿知道,这里面有文章。 “有人保他?”隔着电话,文卿试着问了一句。 严律师迟疑了一下说:“宋沙。” 文卿“哦”了一声,并不奇怪。昨天晚上,宋沙自己已经承认了。这只能说明,宋沙还在继续插手,阴魂不散。 严律师终于开口嘱咐,让她务必保持联络。文卿应下,心里却不以为然。如果像昨天晚上,严律师肯定不管。文卿甚至觉得,严律师的意思是说,不要惹急了宋沙给他带来麻烦。 看守所里,朱光尘脸色苍白浮肿,眼睛严重充血,几乎看不到眼白,嘴唇泛着淡淡的粉色,精神委靡,似乎刚刚遭受了什么虐待。 按照常例,文卿请朱光尘把经过讲了一遍。听着听着,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你是说宋雨打电话约你的时候,你正准备坐火车回老家?” “是。我当时什么都不想干了,只想回家待着。” “你的车票呢?” “警察拿走了。” 文卿想起证据里的确有这个,继续追问:“她电话里说什么?” “说那个富商不是东西,玩了她又想甩了她。现在她很后悔,想见我。” “你的行李呢?” “存在火车站了。” “你是两手空空去见的宋雨?带了多少钱?” “钱都汇给家里了。只有一张公交卡,还有些零钱。” “现金呢?” 第(2/3)页